【靈性造就】凡所求的,不一定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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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南州(玉山神學院前副院長)

誰沒有「祈禱,卻未蒙應允」的經驗?

新冠病毒(COVID-19)肆虐全球快三年了,疫情仍然嚴峻。俄羅斯侵略烏克蘭已經三個多月了,和平仍然遙遙無期。這段期間,有多少人為疫情、和平祈禱?

耶穌說:「凡祈求的,就得到。」(馬太福音7章8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可是,我們沒有「祈禱,卻未蒙應允」的經驗嗎?英國作家路易斯(C. S. Lewis,或譯魯益師)在《飛鴻22帖:魯益師論禱告》(Prayer: Letters to Malcolm)這一本與朋友談論祈禱的書中,第11章的標題是〈凡所求的,不一定得著〉。他這樣說:「每一場戰爭、饑荒、瘟疫,差不多每一宗死亡,都是禱告沒有蒙應允的紀念碑。」

路易斯不相信祈禱嗎?他信!他鼓勵人祈禱。他有說錯嗎?應該沒有!不提戰爭、饑荒、瘟疫,試想,有多少人在病痛中祈禱求醫治,卻沒有痊癒?這些人祈求,卻沒有得著,不是很明顯嗎?若路易斯這樣的見解沒錯,那,我們要怎麼解釋耶穌有關祈禱的教導?

「祈求,不一定得著」是必然的事

在解說耶穌這一教導之前,我們想想,所有參與各項賽事的基督徒,比賽前若都祈禱勝利,是不是每場比賽之後,總是會有一人會經歷到他的祈禱落空了?

事實上,沒有人能夠得到所祈求的一切;就算是使徒保羅也沒有。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提到,他為一種像刺糾纏在他身上的病痛,曾三次祈求主把這刺移去,主卻回答他:「你只要有我的恩典就夠了,因為我的能力在你軟弱的時候顯得最剛強。」(哥林多後書12章7~9節)保羅沒有信心嗎?他沒謙卑、持續地求嗎?應該不是!保羅的自述指出一件事,主有垂聽和回覆,卻沒應允他的祈求。

路易斯在〈凡祈求的,不一定得著〉中說:「我並不是問為什麼我們的祈求常被拒絕。人們都可以明白為什麼必須如此。因無知,我們祈求的往往是對自己或對別人有害處,或本質上是不可能的;又或者,應允一人的祈求會使另一人的祈求被拒。我們的意志會覺得很多是難以接受,但我們的理智不會覺得它們是難以理解。那真令人費解的,不是何以被拒的祈求是那麼多,而是何以那相反的結果是如此奢華無度地被應允。」

路易斯並沒有說錯。嚴格來說,沒有人全然具備耶穌所教導祈禱應有的態度。其實,我們不必問為何我們的祈求沒有得到應允;反之,我們要為我們祈求而得到的應允感到驚訝,並感謝上帝。從上帝的眼光來看,我們這些小信的凡人,絕大部分的祈求若不是不必要的,也可能是對我們與他人無益、有害的,甚至是我們自己並未覺察的貪婪。凡祈求的,不一定得著,是必然的事。我們所求的,不一定得著,我們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有人說:「期待祈禱得著應允,需要等候上帝的時間。」我們是需要等候,然而,在戰爭、瘟疫、病痛中死亡的人,上帝並沒有在他們存活時應允他們的祈禱,不是嗎?

上帝並非給予可任意填寫的空白支票

另外,有人在講解馬太福音這一段經文時說,上帝已經應允我們的祈禱。這好像上帝開給我們一張空白支票,我們要有信心填上我們的需要。耶穌的確教導人們祈求,也要人們對上帝的愛有信心,可是,這意謂著上帝給我們一張空白支票,讓我們隨意填上需要的數字嗎?這是耶穌教導「凡祈求的,就得到」的真諦嗎?

著名的靈修書籍《荒漠甘泉》,6月24日這一天的經文是以賽亞書45章11節。作者考門夫人(Mrs. Cowman)在經文之後的短文這樣說:「上帝說:『你們可以吩咐我。』這是何等的權利!我們可以吩咐上帝嗎?可以。」

考門夫人根據以賽亞書45章11節告訴讀者:「我們可以吩咐上帝。」很遺憾,她所引用的譯文並不是正確的翻譯。她說,上帝讓人跟他建立一種特別又奇妙的關係,人可以大膽、勇敢地向上帝祈求。這是正確的,但這一經文的意思並不是說人可以吩咐或命令上帝,經文的意思剛好跟考門夫人所了解的相反。上帝經由先知傳述的是:人無權告訴上帝該做什麼。祈禱絕不是命令或吩咐上帝替我們做事,上帝不是隨傳隨到的僕人,上帝是我們的主。人們若想藉著祈禱操控上帝,那就是行使巫術,而非基督信仰。

「凡祈求的,就得到」的真諦

在馬太福音通稱為「山上寶訓」的段落中,耶穌不只一次提到祈禱。在「凡祈求的,就得到」的教導之前,也就是6章末了,耶穌勸勉人:「不要為吃什麼、喝什麼,或穿什麼操心;這些事是不信的人所追逐的。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要先追求上帝主權的實現,遵行他的旨意,他就會把這一切都供給你們。」(31~33節)耶穌清楚告訴跟隨他的人,不要為日常生活需求操心;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耶穌要人們追求上帝的主權──上帝國,祈禱上帝主權的實現。

在這樣的文脈裡,耶穌說出「凡祈求的,就得到」的教導。耶穌用來解說他的教導的例子,是以「有用」(麵包)和「無用」(石頭),或「有益」(魚)和「有害、危險」(蛇)對比。藉著這樣的對比,耶穌指出,天父上帝比地上的父母親更有恩惠與慈愛,會把更好的賜給向他祈求的人。那更好的是什麼?就是上帝主權的實現!上帝國!祈求上帝主權的實現,我們日常生活的需要就會獲得供應。

耶穌用來教導「你們祈求,就得到」的用語,很可能是流傳在耶穌時代,巴勒斯坦乞丐間的智慧,他們認為只要持續地求、尋找、敲門,人們就會給予他們幫助。然而耶穌轉換這種圖像,焦點不是人堅定且持續的態度,而是比世上父親更仁慈、善良,樂意賜美好東西的上帝。因此,這一有關祈禱的教導,重點不在祈求的人,或是人們祈求什麼、怎麼求,而是當人們藉著祈禱把需要帶到上帝面前時,表明人們跟上帝的關係;我們像是無助的兒女,要全然仰賴上帝。祈禱是子女和父母親間關係的聯繫,如同父母親的上帝會在他的慈愛中供給兒女所需。

無論如何要祈禱

我們捫心自問:耶穌所教導的祈禱的態度,我們能做到多少?我們大多是平庸的凡人。我們或許大錯不犯,小錯卻不斷,也很少人有耶穌所說的那種信心。「祈求,卻沒有得著」可能是很多人的日常經驗。然而,經驗「祈禱,卻未得到所祈求的」,既不暗示沒有上帝,也不表示上帝沒有垂聽。上帝聽到人們的祈求,不代表人們心想事成。其實,很多聖經人物都有哀嘆上帝不聽他們的祈禱的經驗,但是他們持續祈禱,信靠上帝,跟上帝交談。

有人強調,祈禱未蒙應允是我們的罪攔阻我們的祈禱上達天聽。然而,在聖潔、公義的上帝面前,誰沒有罪?我們是要認罪悔改,但,我們不可能在全然聖潔之後才祈禱。我們不是聖人,也不可能成為聖人;我們是蒙赦免的罪人。上帝知道我們是罪人,但他仍要我們祈禱;罪人更需要親近上帝,向上帝祈禱。

祈禱常常未按著祈禱者一己之心願實現,再一次提醒我們思想我們的實況:人是有限、軟弱、有私心的存有,沒有人是聖潔、完美的;祈禱是跟上帝交談,是身為上帝兒女的責任;祈禱的重點在親近上帝,跟上帝維持關係,不是向上帝要什麼。

然而,無論結局如何,我們都應該祈禱。雖然我們信心不大,我們仍然可以像那被鬼附身之孩子的父親那樣,親近耶穌、向耶穌告白:「我信,但是我的信心不夠,求你幫助我!」(馬可福音9章24節)我們還是可以如同使徒保羅在寫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所說的:「你們應該一無掛慮;要在禱告中把你們所需要的告訴上帝。」不過,「告訴上帝」不是命令上帝,給上帝開一張需要清單。

我們要一再地提醒自己:在我們祈求之前,上帝知道我們的心意。我們要謹記一件事,我們是藉著祈禱這一行動,表明我們沒有忘記上帝,同時提醒自己,我們祈禱的目的不在上帝給我們什麼,而是享受我們跟那位比世上父母親更愛我們的上帝的關係。我們最需要的是上帝的同在。

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在論祈禱的篇章中,根據聖經提出「合理禱告的四原則」:敬畏和虔誠、承認缺乏誠懇祈求、棄絕自義祈求寬赦、抱持信心和盼望。接著他說:「這裡應當說明的,就是上帝對我所論到的關於合理禱告的四原則,並沒有絕對嚴格的要求,以致於拒絕了一切他認為沒有完全的信心或悔改,和熱烈的忠忱及良好的意念打成一片的祈禱。……沒有一個人曾經完全達到這樣的境地。」換句話說,即使我們沒能完全符合耶穌有關祈禱的教導,我們還是可以,也應該祈禱,上帝仍會垂聽我們的祈禱。

我們不是憑著自己的身分和美善,也不是自己的敬虔來到上帝的面前。人固然不該犯罪,但不能因為罪自覺慚愧、不配,而不祈禱。20世紀深具影響力的瑞士神學家布仁爾(Emil Brunner)說:「信仰是在祈禱中存活,信仰無非就是祈禱。……當我們停止祈禱時,我們也不再相信上帝了。」(參閱陳南州著,《祈禱——跟耶穌學習祈禱》,台灣教會公報社,2022年。)

雖然「凡所求的,不一定得著」。但我們仍要常常祈禱、親近上帝,跟我們在天上的父母保持和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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