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你認識我 障礙平權從尊重意願開始

(相片提供/公報社資料照片,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採訪報導】因著平權意識提升,「身心障礙者」取代殘障等用詞成為主流稱呼,合宜與尊重的稱呼有助消彌刻板印象,也引導大眾正向認識社會的多元組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在今年6月於網站公告《身心障礙者議題報導注意事項》提醒媒體自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平安基金會經管屏東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主任陳芬芩、高雄市岡山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主任劉秋月分別受訪分享服務經驗與看法,兩人也認同應以「障礙者意願」為主體的重要。

陳芬芩指出,現在不論是法律條文、公部門報告或服務團體名稱,早已不再使用瞎子、聾子、啞巴、殘障等用語,改為精神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等名詞。除了華文,英文也有改變,如Handicapped(殘障者)已不再使用,目前使用Disabled,但譯為「失能者」,似乎也無法適切與尊重障礙者;現在「無障礙」則多以Accessible表達,意指「容易近用的」,常用在電梯、洗手間等無障礙場所的翻譯。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多是「社會」如何稱呼障礙者,與障礙者們怎麼看待「自己」可能還是有所不同。例如「成骨不全症」俗稱「玻璃娃娃」,但陳芬芩也聽過有人不喜歡這個稱謂,認為直接使用醫學稱呼即可;另社會對「聾」這個字多少有負面想像,但也有聽障者群體論述認為「聾人」相較於「聽障者」,前者更能顯示他們同為人類社會組成,自有「聾人文化」一詞;陳芬芩認為,其實可以在相處與報導時請教障礙者們想要怎麼被稱呼與介紹,而不是由聽人來為他們做決定。

(相片提供/公報社資料照片,攝影:林婉婷)

陳芬芩也補充,過去的障礙觀點是醫療模式導向,強調應治療障礙者個人損傷、使其適應社會;然而現代的障礙平權觀念,強調人權模式,「障礙」不是指個人功能喪失,而是來自於環境不夠友善、設計不夠通用,以致於無法符合每個人的獨特性。她相信推動障礙平權的路上,除了合宜的稱呼,尊重心態和友善行動也同樣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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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秋月說明,岡山障福中心的服務使用者有兒童和成人,早療兒童常被稱為「慢飛天使」,而年輕的心智障礙者則常被稱為「智青」。不同的服務團體常有不同稱呼,例如自閉症被稱「肯納症」或「星星兒」,唐氏症被稱為「唐寶寶」,也有人會稱心智障礙者為「喜憨兒」或「憨兒」。但她也強調,在服務與相處時,更多都是以「名字」相稱,不會把「障別」作為標籤。

劉秋月點出,就像小朋友遊戲間以彼此取綽號,有些人喜歡、有些人不喜歡,因此不論是什麼稱呼,重點在於是否讓對方「感覺被尊重」。目前有很多稱呼其實是家長和服務團體所定的,她期待或許可以有普遍性、全面性的調查,讓障礙者們能夠表達看法,提出他們想要怎麼被認識;就曾有智青表示自己不想要被服務,而是想要去服務別人,顯示不論障礙與否,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願望,希望獲得傾聽、接納。

如今媒體報導身心障礙者議題和故事,較少採取「非人」角度,但可能反而有「超人」論述,過度放大障礙者的困難與不易;劉秋月認為,這個現象源自於社會對障礙者的刻板印象,預設「障礙者無法表現傑出」,但事實是「所有努力都應該被肯定」,就像早療的孩子從不會走路到學會走路,這些小小的進步或許不是社會所認為的成功,但那都是付出後獲得的成長,同樣值得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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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提供/公報社資料照片,攝影: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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