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法律學者的努力就是不讓自己變恐龍

(相片提供/Pixabay)

◎羅道方

有長輩看了韓劇後很感慨地跟我分享:「法律在有權有勢者眼中根本是笑話。在惡魔法官面前,人若不能成為怪物是無法與之對抗的。」

近15年間,我沒看過任何韓劇,因此對長輩提到的劇不予置評。只是講到司法, 我一直提醒學生要曉得審判是上帝的工作,當人想要代行上帝的權柄時,必須非常非常小心。這話聽在法律系學生乃至於法律工作者的耳中是很不中聽的,甚至會覺得顢頇封建。

我曾問學生:「在民主法治社會中,誰可決人生死且不需要承擔政治責任甚至損害賠償責任?不就是法官!法官依法審判,但論罪量刑經常取決於法官的個人裁量,你有辦法質疑或推翻法官裁量?憲法保障司法獨立,誰能將法官從審判席拉下?」學生:「所以要用國民法官來制衡恐龍法官啊! 」

我問:「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會成為恐龍,那麼國民法官就可避免成為恐龍嗎?依我觀察,在現在司法環境與社會文化下,任何人坐上審判位置都會成為恐龍。區別只在成為一次性或長效型恐龍罷了,恐龍絕對不是突變而來,恐龍是從恐龍蛋孵出的。法律學院是生產恐龍蛋的地方。成功孵化的小恐龍送到法官學院培育,最後就有恐龍法官了。」

學生表情告訴我:你胡說八道,我才不會是恐龍蛋。我告訴學生:「想要成為審判者維護正義、制裁犯罪,就要努力對抗罪惡。人最大的罪惡就是以自我為中心、自以為義,這就是法律人會成為惡魔的原因。審判工作本身就容易讓人墮入魔道而不自知。所以從大學開始,法律人就要不斷地警惕自己,要用人文、歷史、哲學自我批判,要用藝術、美學、自然環境涵詠心性,要嚴守法律倫理成為習慣,尊重同道且要以憐憫與正義為念。」

學生:「這樣可以避免成為恐龍?」我說:「當然還不夠。因此人民要立法與設立司法程序規範法官,要用分權制衡方式,諸如在野與在職法曹之間的制衡、司法層級之間的制衡、媒體與憲政機關的制衡,竭力節制司法惡魔。最後,我們要相信冥冥中最高審判者的最終審判。這審判一定是先從我們法律人開始。」

聽完我的話後,學生憂憂愁愁地走了。只是我不會灰心,因為我對上帝顯明在人心中的良知與公義是有信心的。(作者為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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