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婷屏東報導】姓名不只是「權利」,也涉及「認同」,然而原住民族卻因為接連的殖民政權與政策,而長期無法以族名表達「我是誰」;原住民族委員會攜手國家圖書館推出「自己的名字:台灣原住民族傳統命名文化巡迴展」,前進全台10間地方原住民族文化場館展出。屏東市方面,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屏東縣原住民文化會館2樓展出,又配合屏東族群特色,展覽有排灣語、魯凱語和阿美語宣傳海報,另加碼展出「原住民正名運動」介紹並設計相關主題活動。

(攝影/林婉婷)

Ku ngadan(排灣語)、Nagane madu(魯凱語)、O ngandan no niyah(阿美語)——「自己的名字」有多重要?那是新生命成長茁壯的宣告、是個體被他人識別的指稱、是家人與自己對人生的展望。根據場展整理的歷史回顧說明,早期平埔族與漢族接觸、通婚,便開始接受漢人「賜漢姓」制度;「牡丹社事件」之後,清政府加強對原住民族治理,依歸順程度區分並普賜漢姓。

(攝影/林婉婷)

日治早期開放族人以「片假名」登記族名,但後來皇民化運動,族人也被迫改使用日本姓名;國民政府來台,強制所有台灣人期限內更改姓名,而原住民族由行政人員隨意分配漢姓與漢名,這樣的政策破壞各族群原有的倫理和親族關係。

1994年8月1日,憲法將山胞正名為「原住民」;1995年,《姓名條例》設立以來首次修法,原住民族得回復傳統姓名,但當時規定僅能以華語音譯;直到2001年再度修法為華語音譯和羅馬拼音併列;2003年修改為漢名和羅馬拼音族名亦得併列。

(攝影/林婉婷)

但在2020年舉辦的「回復我們的名字」原住民族正名26週年論壇中,與會講者們談到當時統計數據:全台灣原住民族總人口數超過57萬人,但截至該年6月,回復族名只有3萬多人。是什麼影響了族人回復族名的意願?會中有撒奇萊雅族的參與者分享,自己在1995年就去改名,第三次才終於成功:第一次戶政人員表示不知道可改名而被請回,第二次被告知欄位只能容納6個字,於是經討論,該與會者將中間的父親名去掉,僅登記個人名和家族名。在「自己的名字」展覽中也有探討這個現象,指出「不方便」和「不友善」仍是主要原因。

根據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名譽教授林修澈的研究,台灣原住民族16族的命名制度可分為五種:親子連名制度、家屋名制度、親子連名氏族名制度、氏族名制度、親隨子名制度。「自己的名字」展覽中有進一步列舉和說明。

(攝影/林婉婷)

在回復地名方面,雖然1989年就有吳鳳鄉回復為阿里山鄉的案例,但直到2002年《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再肯認協定》才承認政府有義務回復傳統地名,又到2005年《原住民族基本法》才明文規定,原委會同年發起「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調查」,完成3219則地名故事和7684處地名調查;2008年,「高雄縣三民鄉」採用並更名「那瑪夏鄉」(現為那瑪夏區),轄內三個村落也回復傳統地名,是最早的回復地名案例。

更多族名知識與故事,歡迎民眾親自觀展體會;各地展覽資訊可查詢「原住民族委員會」臉書或官網。

(攝影/林婉婷)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