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彩見證】宗教都是勸人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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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安隅

在台灣,當我們和未信者分享福音,或是與信奉其他宗教的人互動時,經常聽到「宗教都是好的」「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這種托詞,目的不外乎想結束會產生價值衝突的對話,從追求和諧的角度來看,可能帶有些許善意,卻不合真理。

不是勸

我們若咀嚼這些話的前設、潛台詞,便會發現有不少地方牴觸聖經啟示的真理。當然,有些基督宗派採取否定基督信仰是宗教的方式,不願意與其他宗教並列,這種方式可能源於對部分聖經的理解,且聖經確實沒有使用「宗教」一詞自況。只是如此的定位調整,無益於回應人們的觀念,因為在世人的認知中,確實就是以宗教來界定基督徒宣揚的基督福音。

對於「宗教都是勸人為善」,首先要辨明,聖經啟示的福音信息並不是「勸」。勸說是說服人改變意志或思想的過程,但是基督的福音卻是「神的大能」(羅馬書1章16節)。這莫大的能力帶來了死裡復活的生命,使原本屬於亞當、本該死在罪中的可怒之子,得以有屬基督的新生命,從而歸向永生神(歌羅西書3章1~11節),是加爾文五要義所謂「不可抗拒的救恩」。

不是善

此外,「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目的是「為善」,但基督福音的首要目的卻不是。並不是說行善不好,神美好的屬性之一即是良善,行善也是屬神之人必然會結出的果子(以弗所書5章9節)。然而,先不說各宗教對何謂「善」其實並無統一標準,有時甚至南轅北轍,就是「人有行善的能力」這個前設,也是一大謬誤。

是以,福音的首要目的其實是拯救(羅馬書1章16節),是解決罪惡的問題,使神的公義藉著福音得到彰顯(羅馬書3章21~26節);是解決死亡的問題,使人因著神的憐憫,得到從神而來、有神性情的永恆生命(以弗所書4章24節);是解決人神隔絕的問題,使原本與神為仇的人,藉著神兒子的捨己,免去神的忿怒,得與神和好,對審判全地的神滿有盼望,而非恐懼戰兢(羅馬書5章1~11節)。

確實,從外在觀之,基督徒也行出社會肯定的良善,但追根究柢,那些善行不是勸說的結果,而是出於神永恆的旨意,本於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是聖靈在蒙恩者身上的保守、代禱與更新,是三一神莫大的同工。基督福音之所以浩大,之所以震撼人心,莫過於此。

正因為這大好信息是出於神的作為,出於神向人的啟示,所以基督門徒關切福音的社會功能以先,唯獨將榮耀、稱頌、感謝歸於成全這美事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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