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台中市政府庇護狼師 公民團體提三大訴求

(相片提供/勵馨基金會)

【洪泰陽整理報導】日前台中市某國中黃姓導師遭投訴於20年前性侵女學生,又有該校學姊指出曾遭黃姓老師長期猥褻,然台中市政府竟在案件爆發後3次致電「建議」當事人到法院提吿,甚至約好律師;在當事人拒絕後,市府又大動作到地檢署職權告發,疑幫加害者取得社會無罪證明。針對台中市政府行徑,人本基金會邀集包含勵馨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會協會等團體,於8月29日上午假台中市政府中庭,舉辦「放水惡狼教師,中市府打假球」記者會。

人本基金會中部辦公室曾芳苑主任在會中提出三項訴求:

1.立即停聘前校長黃老師:狼師應「立即停聘」,然台中市政府只讓黃老師留職薪、還有教師身分,隨時都可能回校教書,恐造成更多學生受害,也導致民眾以為黃老師沒問題,還造謠、抹黑受害學生,造成學生二次創傷。

2.立即擴大調查: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應立刻擴大調查黃老師待過的所有學校,範圍包括:三所國中與補習班等範圍,進行全面普查。調查過程除保護、保密原則外,應承擔所有受害人後續心理諮商等費用。

3.立即併案調查:陸續有受害學生舉發遭黃老師性侵,台中市政府卻「分案處理」,恐使黃老師罪狀最後不成立。「併案處理」才能使調查委員瞭解所有學生受害情況,也避免未來再次發生。

曾芳苑強調,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收受對黃姓老師的新檢舉案,應與原案合併交由台中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原調查小組承辦,才能完整掌握、釐清黃老師慣用手法及脈絡,進而還原真相,讓受害學生們得到正義。

廣告/美好腳蹤368認購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