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本文為報導、並非醫療評估或治療指導,若有身心健康疑問,請仍需與專業人士討論。

【編按】生病會帶來生理上的痛苦,甚去奪去人的性命,這是一般人對於顯而易見的生理疾病的普遍認知。然而,對於精神疾病患者而言,卻不見得能獲得同樣程度的諒解,甚至將這類病痛歸因於個人不夠堅強,對於病況嚴重者施加道德譴責。隨著社會進步,近年來國人慢慢對精神疾病有較正確的認識,期許透過本期新聞專題,讓讀者對於憂鬱的心靈有更多的同理與諒解。

——總編輯 陳逸凡


【林宜瑩專題報導】「會有致命的自殺行為,當事人的精神多有解離或恍神(失神)狀態。」前馬偕紀念醫院自殺防治中心主任、精神科主治醫師方俊凱表示,一個人若在清醒狀態要從高樓跳下或跳河幾乎是不太可能,根據臨床經驗,在病患自殺獲救後問及當時狀況,幾乎都有上述精神狀態。至於可否自我控制不要自殺?好像也不太能,「會走到自殺一途,通常當事人之前都已努力尋求解決之道,直到自己認為已經無能為力,才會認為死亡是唯一可解決的方式。」

方俊凱表示,所謂的躁症或鬱症,其實是以一條水平線為基準,往下就是鬱症,往上就是躁症,所謂的「憂鬱症」是一個大統稱,水平之下的都稱作憂鬱症,以1至5級區分,要是連續兩週以上都處於3至5級,就是所謂的「重鬱症」,長期在1、2級稱為「輕鬱症」或低落性情感疾病,反之在水平線往上則稱為「輕躁症」,在醫學上測量的量表工具很多,通常醫師看診不會用量表檢測,而是臨床問診就大概知道病患處於哪種狀態。

(攝影/林宜瑩)

方俊凱表示,根據澳洲在兩大城市做過大規模調查統計結果,有想過要自殺念頭的人口比例是20%;香港則是十年前針對患有憂鬱症者做過調查,約有三分之一的病患想過要自殺。他指出,憂鬱症就是神經功能的衰弱,當一個人精神狀況不佳,要他去做出控制自己不要自殺的決定,就好像手機處於當機狀態,怎麼可能要求手機有正常操作下的反應?

方俊凱指出,美國精神科研究機構早在20多年前就提出,鬱症、躁症、思覺失調症等患者最後走上自殺一途是發病產生的結果,正如心臟病發作會死亡一樣,搶救心臟停止患者就是做心肺復甦術(CPR),搶救憂鬱症患者則是心靈復甦術QPR(Question, Persuade, Refer),透過一問、二應、三轉介來預防自殺,這是美國早在1995年就提出的防治概念。

身為基督徒的方俊凱直言,宗教界人士太執著於自殺行為,認為這是侵犯上帝決定生死的主權問題,還拿聖經中四個自殺的案例來譴責自殺者,「可是那些聖經自殺案例,都不是罹患精神疾病者啊!」因此他強調,當人有精神疾病最後走上自殺,必須視為是發病造成的死亡,就是生病最後致死的結果,無論是外界還是其家屬,其實不必對當事人有過多的道德性批判,家屬也不要過多自責於怎麼沒有事先預防。若實在覺得勝不過自我譴責,請務必尋找醫學專業上的幫助,可以到精神科就診。

「聖經上沒有寫自殺者不能上天堂。」方俊凱說,宗教界把自殺當成罪來看待,主要是後來宗教領袖開會時把自殺行為加以定罪的結果,也間接影響國家在訂定法律時將自殺行為定罪化,直到19世紀後才有國家逐漸將自殺除罪化。方俊凱呼籲,宗教界實在不要再對自殺者定罪,因為「生病的人需要看醫生」,既然我們都認定耶穌基督是人最大的醫生,「與其去譴責,不如及早關懷,落實信望愛中最大的是愛這樣的教導吧!」


心理健康自我檢測工具

「憂鬱症」與「憂鬱情緒」要如何區別?根據衛生福利部出版的《憂鬱情緒障礙自助手冊》,有俗稱「心情溫度計」的「簡式健康量表」(Brief Symptom Rating Scale,簡稱BSRS-5),為台灣大學名譽教授李明濱所發展,透過簡單問答來概略了解身心壓力情況。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在評分方面,6分以下為一般正常範圍;6至9分為輕度情緒困擾,建議找親友談話抒發情緒;10至14分為中度情緒困擾,建議尋求心理諮商或接受專業諮詢;15分以上為重度情緒困擾,需要高度關懷,建議尋求專業輔導或精神科治療。

在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和社團法人台灣憂鬱症防治協會提供的量表版本中,有「自殺的想法」項目,當該項目2分以上(中等程度)就建議受測者尋求精神醫療專業諮詢。

然並不是產生憂鬱情緒就代表罹患憂鬱症,該《憂鬱情緒障礙自助手冊》中也說明,精神科診斷確立必須同時具備三項要素:足夠多的特徵性症狀、足夠長的持續時間、足夠影響個案原本功能的嚴重程度。

精神疾患有許多不同樣態,例如台灣憂鬱症防治協會網站的「憂鬱症自我檢測」專區,即按照性別與年齡分類出不同檢測工具。而衛福部心理健康司網站的「心理健康促進」專區則提供諮詢專線、資源地圖、宣導素材等消息;衛福部也設有安心專線「1925」(諧音:依舊愛我),提供24小時免付費心理諮詢服務。(整理/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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