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國家語言發展 原民會鼓勵教會推族語

(相片提供/Iyu Lekal)

【林宜瑩台北報導】為落實2017年6月14日、總統蔡英文頒布《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8條「政府應積極於家庭、部落、工作場所、集會活動及公共場所推動使用原住民族語」,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推動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中,要獎勵300間原住民教會推動族語發展;今年9至10月邀集各教派總會、在全國分區進行說明會,預計12月發函天主教會、基督教各教派總會轉地方教會,從2023年開始接受各教派總會的申請計畫,採隨到隨審、核定後執行。

政院原民會這波獎勵的對口為各教派總會(非個別教會),獎勵項目有:1.族語證道。2.族語主日學。3.族語推廣。原民會該方案鼓勵神職牧者、司會、證道、修女、福傳師使用原民族語,並獎勵族語翻譯員,及以族語講授「主日學」課程,需紀錄彙整族語課程書面資料,並進行每3個月1次的成效評估;另外,包括教會週報、詩歌練習、查經、團契、情境布置、成果展示,無論是朗讀、演說、親子遊戲等,若多使用族語都可獲得獎勵。

(相片提供/Iyu Lekal)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宣教育幹事Rii Taljimaraw(日依・達里瑪勞)表示,政院原民會有派處長在9月19日於星中濟南教會,與部分的長老教會原住民中會/族群區會總幹事或代表進行座談,由於請領獎勵須具備哪些要件?如何考核?要檢附哪些資料佐證?相關核銷行政作業流程是否過於繁複?該計畫預計執行多久?針對這些問題,原民牧長多有疑慮,因此原民會代表表示會在10月完成全台5場次座談會後,將各方意見帶回去討論,後正式對外公布該獎勵辦法如何執行。

原民會獎勵標準有:使用全族語證道者,每週新台幣1000元整。使用華文及50%族語證道者每週500元整。主日學老師使用全族語者每週1000元整(有名額限制)。族語讀經每週1次、每次500元、每月2000元整。族語詩歌每週1次,每次500元,每月2000元整。族語堂訊週報每週翻譯費500元。書籍教材費、影印費最高5萬元整。環境成果展示依會友數獎勵2至5萬元。其他雜項支出依會友數獎勵2至5萬元,不過須經各教派總會為原民會對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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