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阿米尼之死

22歲的伊朗女孩瑪莎.阿米尼(Mahsa Amini)9月13日與家人一同出遊,因未戴好頭巾遭道德警察逮捕並拘禁。三天後醫院宣判腦死,當局稱她心臟病發,照片卻顯示她生前遭到毆打,臉部有明顯瘀傷。阿米尼的死引發民眾上街抗議,卻遭政教合一的伊朗政府切斷網路並強力鎮壓,造成至少76人死亡。

據報導,許多伊朗女性都曾遭到道德警察及伊斯蘭教士訓斥,要求女性穿著必須合乎禮儀,包括穿著寬鬆衣物不能顯露身體曲線、戴頭巾遮住頭髮,否則不能進出公共場所。其實,伊朗曾享有一段現代化的時光,街上滿是穿著時髦的女性,然因醉心於恢復波斯王朝光榮的國王專權腐敗,1979年爆發伊斯蘭革命,君主立憲遭罷黜,主張政教合一的政府上台,才再次頒布嚴格的服裝禁令,造成今日局面。

事實上,有學者指出古蘭經要求女性當穿著罩袍及面紗遮蔽自己的身體,以及不顯露身上的首飾,有其時代背景。7世紀阿拉伯半島蓄奴風氣普遍,女奴常是性暴力的受害者,穆斯林女性在穿著上保持低調,能使人容易辨識,藉此達到保護女性人身安全的目的。而古蘭經同時也告誡男性要衣著端莊,降低視線,保持和異性相處的禮貌與尊重。

遺憾的是,這些立意良善的經文,在人為的統治與解釋下,卻從古代保護女性的方法,轉變成為現代迫害女性的法律。讓人不禁感嘆,宗教與道德的力量,雖然為人們的行為準則立下高標準,然而若獲取政治大權,訂定刑罰來強力執行,卻往往容不下不同的詮釋與見解,成為迫害的開端。

政教合一的統治方式,在早前的基督教世界裡,同樣帶來了長久的戰爭與迫害,人命的損失不亞於其他宗教信仰。因此以基督信仰為主的歐美民主國家,從歷史的教訓中,逐漸發展出以人權為中心的治理型態,過去的宗教裁判所不但絕跡,還願意以最大的包容心來保障宗教自由,避免有心人士打著神權之名,讓人間再次成為殺戮戰場。

這場伊朗正在進行的抗議運動,不僅是女性爭取權利與自由的政治事件,更是與宗教團體切身相關的信仰衝突。當省思,極端地追求神權價值,不必然能實現上帝的旨意;對人權價值的重視,也不必然就是站在上帝主權的對立面。尊重每一個個體的尊嚴,反而更能展現對上帝所造多元世界的理解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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