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各教會抗議 反對市府大安港立媽祖神像

台中中會公義行動教會與中中教社部10月7日上午假台中市議會前廣場舉辦「愛、公義、平等」感恩禮拜,會後並舉行記者會,發布公義行動教會具名的〈抗議及反對台中市興建大安媽祖神像聲明〉。(攝影/洪泰陽)

【洪泰陽綜合報導】年底縣市長選舉將至,國民黨主政的台中市政府與台中市議會,近日疑似為拉抬市長盧秀燕的選戰聲勢,欲在原大安港馬祖園區重新塑立媽祖神像。為此,台中中會公義行動教會與中中教社部10月7日上午假台中市議會前廣場舉辦「愛、公義、平等」感恩禮拜,會後並舉行記者會,發布公義行動教會具名的〈抗議及反對台中市興建大安媽祖神像聲明〉。

參與禮拜的除了公義行動教會牧師張顯爵帶領的會友,西海岸同工聯禱會的大甲靈糧堂牧師王銘智、台中市貴格會及高點城市轉化聯盟牧師廖金河、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幹事林偉聯牧師、中中及Sediq(賽德克)族群區會教社部諸位牧師、彰化中會永福教會牧師王進財等人,以及關心本案的台中市議員張耀中、朱元宏與其他議員候選人約百多人參與。

張顯爵表示,大安媽祖園區近期獲台中市興富發文化藝術基金會捐贈媽祖雕像,市府預計2024年安置雕像。張顯爵強調,今日各教派教友齊聚在台中市議會,就是要抗議市府獨厚媽祖信眾,違反宗教平等原則,「大安媽祖園區應該更名,更不可豎立媽祖神像。」

中中副書記林仁謙牧師證道時以「聖靈向這個城市啟示救恩」為題分享,並引用使徒行傳17章16~31節鼓勵各教派會友在國家社會做出違反聖經教訓的事件時要勇敢發聲,也要持續同心禱告,祈求上帝親自動工,聖靈給予他們力量,禱告掌權者知錯能改。

從2014年開始,時任中中教社部部長的王進財,在胡志強任市長時期已為此事發聲並控告市政府,如今市政府企圖重啟此案,在公有土地豎立違反信仰平等的宗教偶像,實令人憤慨。

公義行動教會長老﹑前國防部部長蔡明憲表示,這件事嚴重違反憲法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與平等的精神,也違反大法官的解釋。市政府在為了掩飾執政無能,欲將建商捐贈高達60多公尺的媽祖「藝術品」放在公有園區內,讓所有關心這件事的住民與信徒更加擔憂與憤怒,也對市府帶頭不守法感到不解。

王銘智發言時表示,為鼓勵民眾親水遊憩,市府更應該好好建設大安及大甲等區,未來吸引更多觀光客,也可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真的不要再企圖在當地豎立高大的偶像,尤其是近日地震頻繁,這座偶像帶給當地人不是平安,而是擔心與害怕。」

記者會上,眾人齊喊口號表達不滿,也提交聲明給市議員,讓其轉達給市政府。〈抗議及反對台中市興建大安媽祖神像聲明〉聲明文如下:

宗教人士每年進行[媽祖]繞境的現象,卻連連被揭發弊端。敬神是要使人們與社會平安,卻不守法並霸占國有土地,選民都很清楚並厭惡及唾棄這樣的人擔任民意代表。敬神是要[救苦救難]。做人不實在,就不用拜了,因為很虛假。我們堅持宗教信仰的自由、誠實以及必須遵行憲法與法制精神。更重要的是,台中市施政團隊的對象應當在於[百姓]和[選民]切身的問題上,而不是[神像]本身。這已經考驗出為政者的智慧與否了。

台中中會公義行動教會與中中教社部10月7日上午假台中市議會前廣場舉辦「愛、公義、平等」感恩禮拜,會後並舉行記者會,發布公義行動教會具名的〈抗議及反對台中市興建大安媽祖神像聲明〉。(攝影/洪泰陽)

以下為反對台中市政府設立(大安媽祖園區)的理由:

1.市政府曾编列並己動用新台幣6億元的年度公共預算,並提供市府所有數公頃公用土地,藉發展地方及觀光為名,設立(大安媽祖園區)。此違反憲法第七條(宗教)平等權,違反政府對宗教的中立原則,及政教分離原則的立法旨意。

2.民間募款捐助的媽祖雕像,欲將其竪立在政府預算資助的公用土地及基座上,亦不得違憲違法,且應接受市議会的審理及監督。

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第573号解釋主文中:

(……,憲法保障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係為維護人民精神領域之自我發展與自我實現,及社會多元文化之充實,故國家對宗教應謹守中立及寬容原則,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且憲法第7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國家如僅對特定宗教而為禁制或畀予不利益,即有悖於宗教中立及宗教平等原則。…)

4.建請台中市政府及市議會,將建造中的(大安媽祖園區),依法審理更名為(大安文化及觀光園區),並禁止在園區内竪立媽祖,或其他宗教像徵的建物或標幟,以符合憲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中公義行動教會

主後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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