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權益改善 印度放寬墮胎限制

印度最高法院(相片來源/維基百科公領域授權。Photo: Subhashish Panigrahi)

【陳俞含編譯】9月29日下旬,印度最高法院宣布放寬墮胎限制,懷孕24週內的墮胎皆為合法,被視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

印度在1971年制定的舊法中,墮胎雖為合法行為,卻只能在特定條件下實施,例如胎兒畸形、性侵懷孕,或者懷孕情形可能危害孕婦的精神或身體;未婚婦女則另有限制。新的判決出爐後,印度的女權主義者紛紛擁護,也特別讚揚了法院對婚內性侵的承認。大法官裁定:「若婦女遭到丈夫強迫性交或性侵害,婦女就不應受迫生育及與對她造成身體與精神傷害的伴侶共同撫養孩童。」這項判決不僅會大幅改變印度教婦女的處境,也會對穆斯林、基督教和其他少數信仰團體的婦女帶來改變。

然而,保守的印度教徒傾向反對墮胎。一些古老的梵文資料將墮胎的嚴重性比擬為殺害僧侶;《吠陀經》將墮胎描繪得罪大惡極;《阿闥婆吠陀》將殺害胎兒視為犯下最嚴重的罪行之一;《梨俱吠陀》則指出墮胎等同於殺害自己的父母。

學者警告,切勿將古代文本中的觀點視為權威,因為印度教倫理並非一成不變。印度中央學院(Centre College)印度教和南亞研究學者沙娜•西毘(Shana Sippy)認為,經典文本是由擁有文化特權的婆羅門男子寫的,也是為這個階級所寫的,受壓迫的種姓階層和婦女對他們來說,是可以邊緣化或犧牲的一群人。她認為,《吠陀經》就像許多古典宗教文本一樣,支持各種形式的系統性壓迫,有時甚至會主張對邊緣化對象施加肢體暴力。

學者桑蒂亞•賈恩(Sandhya Jain)指出,《阿育吠陀》中不僅提供避孕的方法,也提供了終止懷孕的手段,還強調拯救母親性命的重要性:「在無法挽救的情況下,最好使胎兒流產,因為人們不應忽視任何可以阻止母親死亡的方法。」

其他印度宗教團體(例如耆那教和佛教)不一定反對墮胎。而在伊斯蘭教中,婦女可以根據生活狀況與經濟水準請求墮胎。最重要的是,伊斯蘭教提倡仁慈,因此許多穆斯林法學家和生物倫理學家都認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允許婦女於懷孕後120天內墮胎。

宗教新聞社(RNS)記者卡爾帕娜·珍恩(Kalpana Jain)表示,印度最高法院不遺餘力地處理婚內性侵的問題,也明確制定了幾種例外情況,代表墮胎的合法性並不是一概而論的。(資料來源:R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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