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教會改革中:末世之戰 Part Ⅱ

(插畫/Dorothy Huang)

「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凡事謹慎,忍受苦難,做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提摩太後書4章2節)

 唯獨聖經 Sola Scriptura 

用整本聖經檢驗

◉草音林

現代教會有許多流行的教導,似乎提出一套完整論述,甚至有具體步驟,也引用某些聖經經文來佐證,乍看之下頗為可信。但是如果深入了解這些教導是否符合聖經,很多恐怕無法通過檢驗。

這類教導往往充斥世俗化,甚至根本是以聖經包裝的世俗學問,就好像聖經的教導是不足的,無法滿足時代變遷的需要,所以必須使用世俗的學問幫忙。至於找到聖經經文佐證,往往是斷章取義使用聖經,看似有經文支持,卻也有其他經文反對,好像聖經是矛盾的。

聖經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不會自相矛盾,倘若發現矛盾,應該要檢討是否我們理解錯誤或斷章取義,因為有些經文是反合性經文(paradox),看起來矛盾,實際上不矛盾。像這類經文,就必須細究原文、不同譯本、上下文的脈絡,並根據整本聖經的總原則來理解,才能正確解釋經文。

宗教改革時期也曾充斥世俗教導,當時改教家提出的「唯獨聖經」,就是呼籲基督徒直接讀聖經,用聖經檢驗一切思想、規範、準則。今日人人可以讀聖經,但有多少人仍秉持這個精神呢?教會各種活動與教導又有多少可以通過整本聖經的檢驗呢?

以「砍斷祖先咒詛」為例,通常是講員引導弟兄姊妹為自己做完認罪悔改的禱告後,繼續「加碼」把祖先的罪都認一認。他們認為很多罪惡是父輩、祖父輩、甚至更久遠的老祖宗犯下的,而這些罪所帶來的咒詛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我們,所以需要砍斷。

有沒有聖經依據?「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20章5節)「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祢。」(耶利米書14章20節)「我們列祖犯罪,而今不在了;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耶利米哀歌5章7節)……礙於篇幅,就不一一列舉了。這些經文乍看之下的確好像支持祖先咒詛,但是,聖經也有一些經文可以駁斥,「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利米書31章30節)「唯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以西結書18章20節)那麼,又當如何解釋呢?

其實,若把基督教元素抽掉,祖先咒詛的觀念和民間信仰的「祭改」或「冤親債主」很類似。而信奉此道之人想砍斷祖先咒詛,根本原因無非是自身遭遇不順、災禍、生病等,而苦難就是咒詛,所以勢必要找出問題來源,並砍斷因果。如果自己身上找不到原因,那麼就要追本溯源,看看祖先是否遺留了什麼禍端。這背後還有律法主義的影子,即人一切遭遇都導因於人所作所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我們要想想,保羅三次求上帝拔除他身上的刺,卻沒有得到應允,難道他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還是因為他沒有砍斷祖先咒詛?

聖經對苦難有截然不同的看法,約伯記就著墨甚深。人總希望盡速脫離苦難,但上帝有更好的計畫。祂利用苦難磨練屬祂的子民,叫我們經過火煉後如同精金,成為聖潔。所以,一切苦難都是上帝允許,上帝掌權才是終極的答案。既然是出於上帝主權,信靠上帝的帶領就可以得著平安與力量。

這就是為什麼當門徒問耶穌生來瞎眼的人是因為誰犯了罪,耶穌會回答:「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願我們常讀經,並學習用聖經檢驗一切道理。上帝的真理是完美的準繩,末世已然來到,願上帝保守每一位屬祂的百姓,持守真理直到主再來。

 唯獨恩典 Sola Gratia 

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

◉柴門雅

根據史實記載,我們可以想像一下,500多年前宗教改革運動未興起時羅馬街頭的畫面──滿街盡是販賣「聖物」的小販,只要花少許金錢,就可以買到彼得的袖子、保羅的牙齒,或有一小片馬利亞擦過汗的手帕,當然,如果你要買的是更罕見的聖物,例如釘耶穌的釘子,就要花更多錢。

這些「聖物」被說得天花亂墜,價格哄抬到半天高仍然有人買,是因為當時天主教教導信徒,這些物件能夠帶來某種特別的運氣,讓自己更得到上帝的青睞──是不是跟台灣民間信仰觀念不謀而合?

而這樣利益交換的神學觀發展到了極致,莫過於發行贖罪券了。只要買一張券,就可以換得親人靈魂的拯救,罪就可以得到赦免。耶穌搏命完成的救恩,變成了待價而沽的商品。

500多年後,儼然現代化的台灣教會已經沒有攤販兜售「聖物」,更沒有贖罪券可以買,反而能聽到講台常常呼喊著:「上帝愛你!上帝無條件地愛你,我們不需要做什麼,上帝就是愛你!」看起來,好似是承繼了宗教改革精神的基督新教。

然而,或許為了教會增長,或許為了廣傳福音,教會卻開始充斥一些鼓勵人傳福音的做法。以慕道友兩枚換取救恩,以打三通傳福音電話換取天堂門票,以跑完門徒訓練壘包換取足以承受救恩的資格──這與500年前以善功、以聖人遺物、以贖罪券換取救恩又有何不同?

宗教改革時,「唯獨恩典」為重要原則之一,強調人的得救完全出於上帝的恩典,沒有一丁點是倚靠人的成就或功勞。這是自整本聖歸納而來的真理,叫人不要自誇──無論在自己的得救上自誇或在他人的得救上自誇,而要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

然而我們看到的是,教會為了「循循善誘」信徒能多帶幾個未信者進到教會,實施了許多不同的系統化策略。這些系統摻雜了科層制、直銷手法,例如帶多少人信主、受洗就可以成為小組長、區長,或者某套課程的結業資格包括帶領幾個人受洗,而取得這套課程結業資格後,才能進入更核心、更高階的領袖課程或聚會。這些看似針對不同程度信徒設計的課程,真正實踐的信仰其實是披上現代包裝的律法主義──帶多少人信主代表你的敬虔程度、你在教會的地位,甚至是上帝聽不聽你禱告的判準。

我們姑且不論,若是傳福音的驅動力是在教會「升級」或得到較「高階」的屬靈地位,合乎聖經嗎?但此類業績導向的系統,無疑高估了人傳福音的功勞。領人信主的原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用農夫之於作物比喻,他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唯有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3章6~7節)

台灣每年經歷不同風災、雨災,常聽見農夫在收成前遭遇農損,即使他辛勤耕耘,也不能夠叫果子提前成熟。那麼,即使我們跑完壘包、打上百通電話傳福音、天天禁食禱告,也都不是叫果子成熟的要件。果子成熟的主權唯獨在上帝的手中,唯獨是上帝賜下的恩典,沒有任何人能靠著結業證書或勞苦功高誇口說:「這顆果子是我叫它成熟的。」

一旦教會脫離「唯獨恩典」,就開始有明顯的階級,按著社會地位、工作能力、辦活動能力、拉幾個人進教會等各種個人特質、才幹、表現分出來的階級,那麼,教會將成為大型的業務部門,檯面上高喊「上帝完全接納我們」,檯面下真實的運作卻是:「他帶好多人來教會,好厲害哦,他一定很快就可以當小組長了。」「想結業就要帶三個人信主,我要趕快列清單、打電話、送禮物!」「你都沒有帶人來教會,你的屬靈生命已經停滯了,你需要被點燃、被更新……」心口不一的角力讓教會成為一座金字塔,信主的弟兄姊妹成為仰望法老王施恩的以色列奴隸。

 唯獨上帝榮耀 Soli Deo Gloria 

見證自己還是見證神?

◉亞比該

有人會說:「唉呀,我不是神學生,也沒有要做研究,宗教改革與我何干?」鑑古知今,回顧宗教改革的歷史,可見今昔教會的光景有多處雷同,實令人感慨不已。

呂沛淵牧師於《唯獨基督》中指出,五大唯獨是改教家們一致高舉並持守的。其中,「唯獨上帝(得一切)榮耀」意即:「人生命的目的、得救的意義,在於只為上帝的榮耀而活,既然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所以一切榮耀都歸上帝。」

不論是否看重神學教育,其實人人自有一套神學觀,而教會的走向更體現了牧師長執的神學觀。以傳福音為例,想必沒有人會反對傳福音的重要性,但若是忽略「唯獨上帝榮耀」,光怪陸離現象隨之而來。

蔚為風氣的個人見證正是一例,筆者也曾參與當中。感謝上帝,若非上帝領我回轉,我焉能明白同樣是見證,其間有何偏差?以下分享,旨不在奚落,乃誠心期盼沉迷當中者,明白輕忽「唯獨上帝榮耀」、高舉人的見證,後果非同小可,請待我娓娓道來。

有些教會特別設置了「福音主日」,邀請慕道友前來,邀請名人做見證,也成功吸引許多募道友湧進教會。然而,或許可捫心自問:福音主日結束後,聽眾談論的內容為何?是耶穌基督或是見證者的經歷?

不論見證者的經歷如何戲劇化,除了主耶穌,誰能拯救人的生命?曾聽神學院的老師分享,若見證當中充滿福音的信息,聖靈藉由聖道在未信者的心中動工,按上帝的主權揀選,未信者可能會得救(羅馬書9章15節)。可惜,時下聽到的見證大抵環繞著個人經驗打轉,諸如:病得醫治、人際改善、工作順利、婚姻幸福、兒女功成名就等。那些固然是上帝的恩典,卻沒有聚焦基督救恩的見證,只能為聽眾帶來短暫的激勵,並無永恆的益處。更甚者,我聽過最荒謬的,莫過於買彩券中獎也拿來當見證傳講,而這明明是賭博。

不僅見證的內容需要衡量,什麼人適合做見證也是另一個問題。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次牧師講道時大大讚美一位企業家​事業成功、樂於奉獻。之後有慕道友問我:「為何教會在講道中宣揚某位企業主?他在業界備受爭議,只因他是基督徒、捐很多錢給教會,就是好見證喔?」該企業主的作為跟民間信仰捐錢換取功德差異何在?若是把焦點放在人做出的貢獻或得到的好處,又真的是在榮耀上帝嗎?不過是讓「榮耀都歸上帝」淪為口號而已。

我在神學院上基督教倫理學時,老師感嘆說:「一切榮耀歸給上帝,這句話恐怕被濫用了。若是我們不懂得怎樣算是榮耀上帝,又怎能說榮耀歸給上帝呢?上帝是無限聖潔、智慧的,我們是有限的,我們需要上帝告訴我們該如何榮耀祂,單單憑自己的心意是不夠的。」老師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我不喜歡吃海鮮,但很多人認為請我吃海鮮是很棒的選擇。」愛一個人需投其所好,榮耀上帝也當愛其所愛、恨其所恨。如何了解上帝的喜惡?聖經,盡都說明。

牧師長執的神學觀引發連鎖效應,除了在福音主日特別外聘名人做見證,平時主日也輪番請會眾上台見證,講道更是常常引用見證。人的見證無所不在,救主的見證反成了聊備一格的點綴。

上行下效,越來越多信徒熱衷傳福音時做見證,內容不外乎信主後人生難題迎刃而解,給人信主就諸事大吉的錯覺……這符合聖經嗎?殊不知蒙上帝恩典的人,甚至要招來世人無故的怨恨哪!(約翰福音15章18~29節)

卡爾‧楚門(Carl Trueman)在《宗教改革:過去、現在與未來》提到:「健康、財富、快樂已經成為現代西方世界的三座金牛犢。」受成功的見證吸引走進教會的人,會揹起十字架跟隨主(馬太福音16章24節)?還是把上帝當另一尊偶像膜拜?

懇求真理的聖靈幫助我們回歸聖經,認識上帝的屬性是聖潔、公義、慈愛、信實……,活出基督的樣式。深願唯獨上帝榮耀不是形式化的口號,而是每一位基督徒真實的生命展現、心口合一的感謝。


改教家小檔案

馬丁‧路德。(插畫/Dorothy Huang)

馬丁・路德

常被認為是宗教改革濫觴的《九十五條論綱》就是出自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年)。身為神職人員,他習於對比聖經與當時羅馬教廷的教導及做法,每每感到衝突和懷疑。為了忠於聖經,他對羅馬教廷的諸多謬誤提出針砭之言,譬如反對教皇赦罪權柄、教會聖統制(Ecclesial Hierarchy),而他最直接根據就是聖經。教皇赦罪權柄衍生販售贖罪券等腐敗作為,也完全牴觸救恩唯一來自上帝恩典、非依靠人任何努力得來的教義。教會聖統制就是階級制度,則背離了「信徒皆祭司」的教義。唯獨聖經,就是以聖經為唯一且最高指導原則,否認教皇諭令、教會規範和傳統有同等的地位。

後來,馬丁・路德被天主教驅逐,開始著手翻譯德文聖經,讓一般平民老百姓都可以讀得懂,因而明白真理,恩典遍及全地。

網路書房:《路德選集(上冊)》《路德選集(下冊)》

墨蘭頓。(插畫/Dorothy Huang)

墨蘭頓

墨蘭頓(Philipp Schwartzerd Melanchthon,1497~1560年)是馬丁・路德信任的左右手,他擁護馬丁・路德的神學思想,並撰書成為,著有《羅馬書概要》,又稱《教義要點》。

1530年,墨蘭頓與馬丁・路德共同起草《奧斯堡信條》,因而成為宗教改革領袖之一。然而,他的領導能力始終沒有超越馬丁・路德,或許因為如此,台灣目前沒有出版及翻譯他任何著作。

網路書房:《墨蘭頓:神學家、教育家、人文主義者》

約翰‧加爾文。(插畫/Dorothy Huang)

約翰・加爾文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1509~1564年)於《基督教要義》中提到:「毫無疑問的,在我們的行為中凡有什麼可以稱讚的,都是從上帝的恩典來的,絲毫也不能歸於自己。倘若我們如此誠實地承認,那麼不但是一切的自信,連一切邀功的意思,都必然消失。」

網路書房:《從加爾文到今日改革宗傳統:多元開展,與時俱進的信仰旅程》

延伸閱讀:【特別企畫】教會改革中:末世之戰 Part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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