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林昌華
荷蘭在福爾摩沙宣教的38年間,出現兩種本質上互相衝突的宣教方法,即「本色化」與「荷蘭化」這兩種宣教方式。後者較容易理解,因為多特會議後,預定論的神學主張成為荷蘭改革宗教會的官方立場,採用這個神學立場的傳道人自然不會衝撞教會的神學立場,也不會與東印度公司的官員發生衝突。問題是,為什麼尤羅伯(Robertus Junius)甘冒政治不正確的危險,選擇「本色化」主張自由意志的神學路線,因而違反教會的神學立場?這是值得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尤羅伯本色化宣教四個因素
筆者開始研究17世紀台灣教會史後,這個問題一直縈繞腦海。然而,為了避免延伸過廣,產生論文結構上致命的弱點,筆者撰寫博士論文時,努力避開此問題,僅處理前後期神學差異現象,形成因素則存而不論。當然,歷史因果的分析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由於人性的不確定性,造成「相同的條件,不一定會產生相同結果」的研究難題。雖然如此,筆者還是大膽推斷,有四個因素造成尤羅伯決定採用「本色化」宣教方法,包括:尤羅伯出生地鹿特丹的人文主義傳統;萊登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 )阿民念(Jacobus Arminius)思想的影響;印度神學院(Seminarium Indicum)的教育;宣教師在宣教現場的實際需求與考量。試著分述如下。

鹿特丹的人文主義傳統
根據資料顯示,尤羅伯於1609年誕生在鹿特丹,那裡是南荷蘭省重要的貿易口岸。做生意注重的是與人為善,願意用寬容的態度看待與自己不同的想法與生活方式,這形成貿易口岸特有的寬容氣氛。
此外,另一個重要的指標性人物也對鹿特丹的人文主義發揮決定性影響力。此人即15至16世紀時歐洲重要人文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 Roterodamus,1466~1536年)。
雖然伊拉斯默斯在鹿特丹生活的時間只有4年時間,但他對這座城市的影響非常明顯。事實上,他過世不久後,第一個為他立像記念的城市就是鹿特丹。20世紀初期,這座城市還建立一所以伊拉斯默斯為名的大學。
此外,伊拉斯默斯曾遍遊歐洲各地最優秀的大學,認真追求學問和對真理熱誠的態度贏得歷史的美名。因此,歐盟也以他的名字成立了獎學金和跨國學術合作計畫,提供學術機構間交流及學子前往歐洲一流大學研究高深學問的機會。
伊拉斯默斯誕生於鹿特丹聖勞倫斯教堂邊附屬的房舍,依照天主教的戒規,伊拉斯默斯事實上是個非法的小孩,因為他的父親是該城教會的主教,他的母親則原本是在教會服事神職人員生活起居的女僕。另有一說,她是荷蘭澤芬貝亨(Zevenbergen)一位醫生的女兒。簡單地說,伊拉斯默斯的雙親沒有結婚。
由於父親在教會的崇高地位,所以伊拉斯默斯有機會前往歐洲最好的學校受教育,接觸到各樣學者。他13歲時,居住的城市代芬特爾(Deventer)發生瘟疫,雙親因而先後過世。之後有三位監護人接手照顧他,其中一位不斷說服他進修院接受神學教育。
伊拉斯默斯於1509年出版諷刺當時社會腐化和教士階層迷信的《愚神禮讚》(Moriae Encomium)一書,獲得廣泛閱讀與接納,甚至對1517年的宗教改革運動產生推波助瀾作用。儘管他在著作中批評天主教會的體制和神學,但是他選擇一生留在天主教會中,而不若馬丁路德或墨蘭頓等智識之士與教會完全決裂,甚至後來他還數度與馬丁路德發生筆戰。我們只能說,這是他自由意志的選擇,別人也沒有置喙的餘地。

萊登大學的阿民念思想
另一位在尤羅伯宣教生涯中烙下重要印記的人物,是萊登大學的教授阿民念牧師和以他為名的「阿民念主義」。阿民念是日內瓦學院貝查的學生,在阿姆斯特丹教會擔任牧師,因為質疑加爾文的「墮落前論」(supra-lapsarian)而提出「墮落後論」(infra-lapsarian)的教理,引起教會的爭議。他因而離開牧職,前往萊登大學擔任教職,直到亡故。
阿民念死後次年,他的繼任者約翰‧艾屯波加特(Johan Wtenbogaert)在荷蘭總理奧登巴內威(Johan Oldenbarneveld)支持下,發表了「抗辯宣言」(Remonstrant Article)五原則,亦即:聖靈幫助人行真正的善;相信耶穌拯救的人可以得救;基督為所有人死;人可拒絕上帝的救贖;得救者仍有可能失去拯救的恩典。因此阿民念主義者又被稱為「抗辯派」(Remonstrance)。
阿民念爭議爆發後,荷蘭社會分裂成支持阿民念主義及加爾文主義兩大陣營。由於當時荷蘭攝政者奧登巴內威、法學學者荷羅修斯(Hugo Grothius)等人的支持,初期是阿民念主義者占上風。加爾文主義者則尋求奧登巴內威的政敵摩里斯(Maurice of Orange)支持。
為解決神學論爭,荷蘭改革宗教會1618年底在荷蘭城市多特烈支特(Dortrecht)邀請歐洲各國改革宗教會代表舉行多特會議。會議召開後,加爾文主義者雄辯滔滔,阿民念主義者卻左支右絀,勝負立判。
會議最後判定阿民念主義者為異端,並制定了「多特信條」(又稱加爾文主義五原則),亦即:人是完全的敗壞、無條件的揀選、限定的救贖、無法拒絕的救恩、聖徒永蒙保守。尤羅伯在福爾摩沙的宣教工作,看起來是在回應抗辯宣言的第2條:「相信耶穌拯救的人可以得救。」然而,這個神學思想的實際運作經驗,應該是從他在印度神學院所受的教育得到。

華留士與印度神學院
尤羅伯後來進入由聯合東印度公司出資成立、提供全額獎學金的印度神學院。東印度公司之所以投入資金設立神學院,主要是因為不容易找到願意被派往海外照護荷蘭人的傳教師,因為必須冒著生命危險離鄉背景,前往東印度地區。
事實上,東印度公司成立隔年,也就是1603年,就有教會中會建議東印度公司設立教育機構,訓練前往東印度地區服事的神職人員。然而,公司考量到神學教育需要龐大的支出,遲遲不願採取行動。然而,缺乏神職人員的問題,隨著東印度公司的經營規模越大,越顯得有必要和急迫。公司於是決定,提供獎學金給願意簽約的4名萊登大學學生,接受資助的學生則必須在畢業後無條件接受公司的派遣,前往東印度地區服事。
公司在1606年找到一位候選人亨利古斯‧格拉丟斯(Henricus Glatius),然而這位神學生參與一次謀刺摩里斯王的行動,失敗後遭到政府逮捕處死。東印度公司首度嘗試以失敗告終。1616年10月8日,台夫特中會(Delft Classis)在報告書中建議東印度公司設立神學教育機構,對教育方針做了如下的說明:
要讓那些異教徒改宗,光是倚靠教導神學生敬虔是不夠的。為達到這個目標,除了聖靈的恩賜、聖經的知識之外,他們也必須學會馬來語,並且了解異教和伊斯蘭教相關的風俗習慣。神學院的教授除了一般的授課以外,也必須開設東印度語言與宗教課程。
至於神學院所在位置,台夫特中會提議設立於萊登大學,長期訓練學生,以達成這個重要的使命。這個學院稍後將移轉到東印度,由原先受教的牧師擔任教師,並在當地人當中挑選傳道師。
1616年,東印度公司十七人董事會(HerenXVII)決定將這份備忘錄交由各商部討論,並責成他們與各地的中會協商,在下次會議時提交報告。接下來數年間,荷蘭境內政治鬥爭和神學論爭激化,1623年,印度神學院終於設立,但沒有專屬的校舍建築,所有神學生寄宿在神學院的指導者(Regent)華留士(Anthonius Walaeus)教授的宿舍。
華留士1573年10月3日生於現今比利時境內的亨特(Ghent),家族是來自法蘭德斯(Flanders)著名的迪瓦爾家族(De Waele)。華留士1596至1599年先後在萊登大學和國外大學接受神學教育,1602年受封立在威爾希蘭(Walcheren)教會擔任牧師,兩年後轉往密德堡(Middelburg)繼續擔任牧職。由於他學識極為豐富,在1618至1619年的多特會議受到教會重用,擔任反抗辯派的重要智囊。多特會議結束後,在1619年應邀前往萊登大學擔任教授,並在4年後擔任印度神學院指導者的職位。
華留士來自法蘭德斯的家族,那裡是荷蘭宗教改革的發源地之一,1560年代曾受到西班牙天主教統治者無情的鎮壓,在信仰上自然趨向保守的神學立場,所以華留士個人接受預定論也不足為奇。然而也是因為他自己曾經歷天主教的壓迫,所以他不願意強加自己的神學主張在學生身上,而是讓學生可以憑自己的良心適性發展。

要知道荷蘭的預定論與自由意志之爭爆發於萊登大學,儘管多特會議壓制了主張自由意志的抗辯派,並不表示大家都接受預定論。筆者認為,這是曾周遊各國學術機構的華留士清楚的道理。華留士對海外宣教的熱誠,讓編輯17世紀以降荷蘭海外宣教史的胡婁特(J. A. Grothe)印象極為深刻。在他撰寫的《華留士神學院》(Das Seminar des Walaeus)書中如此說道:
我們不必驚訝這位華留士先生投入宣教事工的熱情,因為在此之前,早在他於威爾希蘭擔任牧師之時(1602~1619年),已經是改革宗教會主張將異教徒改宗的意見領袖。
他對教會的影響力極大,因此在南荷大會中,他極可能扮演主要的角色,要求東印度公司董事會提供需要的管道,以訓練牧師前往東印度服事。
華留士教授不是臨時被託付印度神學院指導者的角色,早在神學院成立之前,東印度公司即曾委託他評估成立神學院的可行性。華留士在《評估報告書》第5條提到候選人的資格時,特別注重人品,如此寫道:
必須選擇敬虔和正直的年輕人,他們在年齡和才智上能夠理解這個職業相關的困難,並且願意接受這些困難的挑戰。如此才不會因發現自己眼前的重擔而退縮,而浪費已經花費在他們身上的金錢,而能在最後能夠順利地完成學業。他們必須是敬虔的人,擁有宣揚基督教的熱情,最好能夠得到雙親、監護者或是近親的首肯。當一個人的身上可以看到這些記號,他就是上帝揀選的人,因此上帝特別的祝福會在他的身上顯現。

最早至東印度的丹卡慈
前來福爾摩沙服事的萊登大學畢業生中,尤羅伯和花德烈(Jocobus Vertrecht)都是印度神學院畢業,兩個人都如同華留士所說,擁有強烈的宣教熱情,為達此目的,兩人都為原住民編撰本色化的教理問答,尤羅伯為西拉雅族,花德烈為華武壠。而甘治士(Georgius Candidius)雖然不是印度神學院畢業(他就學時學院尚未成立),但他對西拉雅原住民的風俗習慣與宗教擁有高度興趣,於是分析、記錄,發表了《福爾摩沙略記》,雖然他的資料不是最早的(在他之前還有《東番記》和《蕭壠城記》兩件),卻是當時最深入和完整的紀錄。這件民族誌和伴隨的福爾摩沙宣教建議,深刻顯示甘治士認同自由意志。
除了神學立場影響學生的宣教方法,另外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就是東印度現場對學生的影響。關於這點,必須介紹早先服事於東印度的牧師瑟巴斯田‧丹卡慈(Sebastiaan Danckaerts)和他的重要著作。丹卡慈可算是荷蘭改革宗教會最早自願服事於東印度的牧師之一。
丹卡慈的駐點是摩鹿加群島的安汶島(Amboina)。東印度公司在亞洲最早的根據地就是摩鹿加群島,這與荷蘭人前往亞洲原始目的是香料有關。丹卡慈神學院畢業後,服事於英克懷山(Enkhuisen)的教會,受封為牧師後,在1616年離開荷蘭,並在一年後到達安汶,在當地服務直到1621年。他除了在東印度地區教會忙碌工作之外,也認真探究教會歷史與當地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撰寫成書《安汶地區基督教歷史及目前狀況完整的報告書》(Historischende Grondich Verhaelvanden Standtdes Christendomsintquartiervan Amboina)。本書經過萊登大學神學教授會審查同意後出版,並且題獻給荷蘭國會。
本書第一個部分是安汶的風俗習慣,再來是葡萄牙天主教會在當地設立教會的發展史。出版後造成轟動,成為了解安汶地區的重要參考書,並且是兩年後成立的印度神學院學生的必讀書籍。出版之時,甘治士正就讀萊登大學,筆者認為,甘治士來台不久就撰寫《福爾摩沙略記》,應該是受丹卡慈啟發。尤羅伯和花德烈,自然無法避免本書對他們的影響。
尤羅伯出生於人文主義風盛的鹿特丹,在注重自由意志的萊登大學受教,更在印度神學院受華留士及丹卡慈薰陶,造就了他的宣教觀。但他不是唯一本色化宣教實踐者,花德烈在華武壠的宣教幾乎一模一樣,只是他時間稍晚,當時已是後期宣教師主導,我們對他宣教的實際遭遇所知有限,但這不會抹煞華武壠宣教豐富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