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歷史意義 史上第一次公投修憲

台灣制憲基金會11月5日舉行「史上第一次台灣人公投修憲,十八歲公民權入憲的歷史意義」座談會。(攝影/邱國榮)

【邱國榮台北報導】18歲公民權入憲案,即「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將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投票,是台灣史上第一個國會一致同意通過的修憲案,交付公民複決,也是第一次台灣人民公投修正憲法。但與一般公投案不同,須年滿20歲國民才可參與投票。針對此即將到來的歷史時刻,台灣制憲基金會11月5日舉行「史上第一次台灣人公投修憲,十八歲公民權入憲的歷史意義」座談會,由永社、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法經政策研究會等共同主辦。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台灣四年一次選舉是權力制衡的重要機制,但也因此政治人物很少提出四年以上的政見,很大比例必須處理當下政治危機,而危機都是經過長時間累積造成。但將年輕人拉入政治系統,可以規劃政治利益與資源分配的長期願景,因為青年更在意長期利益,譬如氣候變遷是青年高度關注的議題,甚至先進國家有「未來委員會」,將青年納入決策的體系,「拉長時間縱深可以處理根本性改革的事情,18歲公民權可以扮演校正作用。」

台灣制憲基金會11月5日舉行「史上第一次台灣人公投修憲,十八歲公民權入憲的歷史意義」座談會。(攝影/邱國榮)

台灣制憲基金會論述與研究部專員林謙表示,重點不在於幾歲才會成熟,而是做成熟與否的分類本身就是權力運作的過程。台灣許多人15歲就在工作,去部落會看到13歲青少年騎摩托車,因為這是他們去教會的工具,因此下修公民權年紀背後,要問的是社會是否真的挺年輕人。他指出,要改變家長主義,走向學習型社會。

永社理事長、律師黃帝穎指出,當前台灣的民主政治確實有淺碟現象,但過去選舉估票是組織性估票,現在則是從族群分析進行政策性估票,跟過去比較有明顯進步。雖然難免還是有政治淺碟現象,但是18歲公民權的公投是修憲,台灣人可以透過投票決定國家的根本大法,18歲公民權除了接軌國際樣態,更對應跟中國的區隔,讓世界看見獨裁中國與民主台灣的區隔。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指出,這是台灣史上第一個修憲公民投票,要能夠成功,首先要國會四分之三通過,然後才有公民複決,而且同意票須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修憲案才能通關成功。也就是說,這次修憲公民投票展現的是台灣人民擁有國民主權與制憲力,具體展現為965萬票,「台灣憲法秩序是台灣人民說了算,是我們台灣人民決定的。」這是憲改的重要里程碑,雖然門檻高,但是成功不是不可能,「若只是因為困難而不討論修憲複決案,這是極度不正義的事情。」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指出,過去有許多議題都出現世代對立,尤以同婚議題最嚴重。當年18歲支持同婚的比率占八成,支持度隨年齡的遞增而遞減,然而18歲公民權的支持度呈現U形曲線,反對最力的年紀落在4060歲,這年紀多數是青少年的父母,他們認為要幫孩子付完大學學費,孩子才算是畢業,否則心智不成熟。但看日本,下修公民權至18歲後,為政治帶來新的氣象,更貼近民生議題,更能夠擘劃出有願景的政見。例如民生議題方面,民意代表紛紛到學校關心營養午餐是否符合學生胃口,這也回應家長始終關心的課題,由此可見,公民權降至18歲有助於台灣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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