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
那對夫妻剛從國外回到台灣,因為先生是博士,被熱烈邀請參加團契。聚會幾次後,夫妻倆察覺這個團契的重點不在查經,團契時通常有盛大聚餐,各家端出各式不俗好菜,席間談天說笑,聚會結束前再讀一小段經文。因為是新人,便再參加幾次,最後卻不得不得出結論:雖名為教會團契,卻與耶穌基督沒有關係。
夫妻倆不解的是,受邀進團契之人都必須由某位姊妹決定,她的角色好似女王蜂,負責組織、安排。團契似乎已有默契,擁有留學經歷、社經地位高的人是首選,可竭誠歡迎成為座上賓。若有人想邀請資歷平常的新人進來,會有人霸氣表示不適合,因為女王蜂已立下規矩。
最後讓夫婦倆痛下決心離開的導火線是,當太太用聖經回應大家聊天的議題時,根本無人理會,甚至受到嘲笑。擁有主導權的是女王蜂,想提出意見,也要看她是否喜歡。
女王蜂在專業領域很強,是業界知名人士,若以人數及奉獻來看,她的團契營運狀況也算得上是鑽石等級。她偶爾會邀請上流人士來共享盛筵,身家背景皆極為富貴顯赫,成員也以在此團契自豪。其實他們彼此相處並非相安無事,雖是人人高貴,也還要分等級。有人捨不得離開,但私下抱怨連連,說有人自立為王,大家表面配合共演一齣劇。
雖然在和合本聖經找不到「團契」二字,但使徒行傳2章42節描述門徒的相聚是:「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而約翰一書1章3節則談及聚會的內容是:「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信徒相交是基於在耶穌基督裡的聯合,想要成為團契,必須先與上帝建立關係。以聖道為信徒的教訓並樂於遵守上帝的真埋,是團契存在之道,否則只會越來越世俗化,當哪天見主面時,自以為的鑽石卻成為草木、禾秸,因為不是在基督的根基上建造(哥林多前書3章12節)。
共享宴席是喜樂的事,但不是團契的目的。腓立比書1章5節說:「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迎接新人到團契乃是理所當然,團契應幫助新人與上帝建立關係,而不是為特殊階層打造專屬俱樂部,不是掛名在教會週報上行禮如儀,卻只把真理當作附屬品。作為基督徒,應謹記哥林多前書6章12節的提醒:「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