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綜觀人類社會進程,許多跨時代轉變,都有青年參與的身影。台灣史上首次修憲公投複決,同樣與年輕人息息相關。即便通過門檻極高,仍標誌著台灣社會對公民參與、世代正義、資源分配、修憲制憲等議題探討,逐步邁向成熟穩健。祈願民主時代的每位公民,樂於用選票表達看法。

——總編輯 陳逸凡


【林宜瑩專題報導】11月26日要舉行九合一選舉,另外同時進行「18歲公民權修憲案」複決公投,要一次通過門檻需達總投票人口數一半的有效同意票,也就是965萬張。曾擔任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現任第六屆監察委員葉大華,便是18歲公民權倡議與發起人。她坦言,這議題如鴨子划水般,其實已經倡議很久,如今又要面對此一修憲高門檻,而能否獲得台灣社會大眾對年輕人自我決定的信任有關鍵性影響,因此想一次過關確實不容易。但她強調,讓年輕人滿18歲即擁有公民權,這是台灣國家肯認年輕人的能力、進入公民社會很重要的一張門票。

葉大華坦言,2005年當台少盟與公民團體在提倡滿18歲擁有公民權運動時,當時台灣社會有高達99%民眾持反對態度。不過到了2022年3月25日,立法院以出席立委109票全數贊成過關,讓「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送出立法院,在年底縣市長九合一大選時進行公民複決。立法院通過當時,她非常激動,更深感欣慰,因為朝野立委都投下同意票,真的很不容易。

(相片提供/葉大華)

事實上,「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在2015年也曾送進立法院卻功敗垂成,主因是國民黨團硬要把不在籍投票跟「18歲公民權修憲案」綁在一起。葉大華指出,台灣之前共進行七次修憲,而18歲公民權是第八次修憲,也是第一個交付人民公決的修憲案,在歷史上的意義相當重大,因為這牽涉《憲法》第130條的停止適用,就必須走這一過程,假使這次公投無法達到965萬張同意票的高門檻,下一步就只能依法走釋憲一途。

葉大華說,民主國家很重視選舉,因此能不能投票,就成為定義是否為公民的項目之一,通常是否為公民會以國籍與年齡做區分。目前全球潮流都是投票權的年齡往下修,經統計,國外有近九成國家投票權門檻是年滿18歲、有的甚至是16歲,全球有六分之一國家正朝向16歲的方向去努力,而台灣則是須年滿20歲才有投票權,更不必說18歲應有被選舉權、選舉罷免權、複決權。不過讓人振奮的是,2018年我國已將〈公投法〉下修至18歲,在2019年總統大選時,當時年滿18歲的青少年便可以投公投票。

葉大華坦言,台少盟從2005年起開始推動18歲應擁有投票權,是因為當時兒少福利相關的政府預算偏低,幾乎只能投入中輟、司法或受虐需安置的兒少,沒有餘裕撐起兒少的社會安全網。於是公民團體就開始在思考:為何政府編列這麼少的兒少預算?才發現執政者施政多以選票為考量。但是,青少年、青年是身心健全發育的黃金階段,若要使國力增強,國家就須注重下一代公民,包括教育與發展性福利預算的投資。

葉大華說,國家如何看待年輕世代作為社會群體的一分子,也代表世代正義是否真正落實。加上全球面臨高齡少子化現象,包括日本等國都將投票年齡往下降至18歲,就是他們看到銀髮政治無法促進社會、世代的新陳代謝,若讓年輕人對政治越疏離,將不利於國家整體健全的發展。因此,她喊出「轉大人」的口號,呼籲眾人要以投資角度來看待選舉權下修至18歲,讓即將成為公民的青少年,透過選票來表達他們對社會議題的看法,學習對自己負責。

(相片提供/葉大華)

葉大華指出,真正突破台灣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青少年不成熟、不能負責任的關鍵,便是在2014年太陽花學運與之後的同婚運動,甚至反課綱運動多是國高中生在推動。當台灣民眾發現,年輕世代可以井然有序、思辨邏輯清楚表達自己意見,對青少年無能力決定自己未來的既定觀念便開始鬆動。後來,政府相關部門也同意讓學生代表進入體制內去溝通,讓學生可有代表進入教育部課綱審議委員會、服裝儀容委員會,禁止校方對服儀有懲戒權,讓學生有機會改變制度不合理的地方,這些都讓民眾對年滿18歲青少年應擁有投票權開始有正向的肯定。目前,支持與不支持的民調大概是呈現五五波。

葉大華表示,讓滿18歲青少年有投票權,正如滿18歲可從軍為國效力一樣,如此才有可能消弭年齡歧視、促進世代正義,也讓執政者在進行國家資源分配時,正視青少年在各方面的需要。

系列專題報導:【深化民主促轉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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