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7落幕 專家建議台灣負高碳排國家責任

(相片提供/AndreasAux)

【邱國榮整理報導】202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1120於埃及落幕,並成立過渡委員會協助建立「損失與損害基金」,幫助氣候風險最高的低度開發國家因應氣候變遷造成的災害損失。面對國際新制度,台灣未來如何跟上腳步?台灣科技媒體中心22日邀請專家分享對峰會的觀察與台灣需關注之處。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表示,台灣人均排放量在全球名列前茅,應該負起高碳排國家責任,擴大現有國際合作發展基金對友邦氣候變遷減量與調適專案工作的規模與深度,並密切關注是否被課徵碳費或碳關稅。

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人為氣候變遷專題中心執行長許晃雄表示,COP26著重於減量,COP27訴求氣候正義,顯見主辦國握有相當的主導性。接下來2023COP28將在產油大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舉行,這令倡議迅速減量的國家與團體感到忐忑不安。此外,某些評論擔憂不僅達不到COP26承諾的全球升溫限制在攝氏2.4,甚至無法排除3的可能,在突破與失望夾雜下,突顯了氣候變遷政治的複雜性與高挑戰性。

許晃雄指出,調適在國內受到重視的程度遠遠不及減緩,而且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第三期計畫正在規劃,需要有額外預算投入,徹底了解未來氣候變遷對台灣的衝擊,完成有科學依據的風險推估,方能規劃合宜的調適方案。他表示,台灣在調適行動方案已經完成兩期,但政府是否全面了解前述的衝擊與風險,是亟需檢視的問題。

台灣大學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台灣若要發展如同排放差距報告的資料,需先以完整的2050淨零路徑研究鑑別各目標年需達成的減量目標。他以參與的台灣淨零路徑研究為例,2030年、20352040年分別應達成的減量幅度,以2005為基礎,應為39%52%64%,據此作為淨零路徑階段減量目標之衡量基準。

蕭代基表示,台灣的人均排放量為10.96公噸,是全球人均排放量的2.44 ,總排放量只占全世界的0.7%,但是人均排放量名列前茅,因此台灣也應負起高排放國家的責任。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的「損失與損害基金」,但應配合聯合國,擴大現有國際合作發展基金對友邦氣候變遷減量與調適專案工作的規模與深度。

蕭代基也說,對於降低台灣本身損失與損害的調適工作,政府迄今已經執行過兩期調適行動方案,各部門也已執行不少調適工作計畫,加強各種氣候災害的防救災能力,但仍有許多進步空間。除應評估未來台灣氣候變遷規模、程度及災害衝擊,也要評估全球各地氣候危機與衝擊對台灣造成衝擊的風險。例如,台灣糧食自給率僅有三成左右,萬一某個世界主要穀倉受到氣候或戰爭影響,以致全球糧食產量不足,台灣進口糧食亦將面臨數量不足或高價的衝擊,造成糧食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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