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論剽竊

(相片提供/Pixabay)

◉盧成發

這次九合一大選前後,論文抄襲案至今方興未艾,當事人、指導教授、校方、學倫會的各種說詞與做法,讓人眼花撩亂,上焉者直認不諱的止血去痛,下焉者因黑手包庇不痛不癢。學倫會則以大學自治的龜甲護身,有的拖拖拉拉語焉不詳;有的放水,讓作者修強補固;有的霸氣地未審先判,連校長、主任也不顧臉面的蹚這渾水,豈不知管校長當初從入選到就任,就因一些不法事件,爭議了一年多才狼狽上任。竟以為語正言直,真讓眾生傻眼,難怪學校世界排名直下,因不是學問、真理的推手,而是為政治折腰的打手,讓踏實認真的校友搖頭嘆氣!

剽竊(plagiary),希臘文字根plagios意歪斜、不正當(行為)。拉丁文名詞plagiarius有三個含意,即:1.kidnap,綁架、誘拐;2.literary thief,含文字、藝術或商標等的仿冒、抄襲;3.seduce,迷惑、誘騙。如今年柬埔寨高薪工作案,從詐騙、誘拐、人口買賣到器官買賣,就是剽劫竊占你的財物和身心靈,這是出於魔鬼,因牠是試探者,說謊者之父。

以前許多權貴子弟常渡海混個「野雞大學」的文憑,有的請槍手代寫,有的用買的,有的乾脆偽造。1980年代兩岸相通不久,中國人貧困,台灣不少人買購中國的碩博士論文為己用(如之後的器官買賣),不只文法商,理工科都有,若將當代中、台論文比對,即可得知。

有的教授自有一套方法來製造碩博士生,討好並成全政治人物;但有的惡教授對不順眼的碩博士生百般刁難,討喜的就放水過關,有的甚至竊為己用,隨心所欲,卻以學術自主、大學自治為藉口。

舊約先知常引用五經、詩篇或智慧書,主耶穌也多引用舊約話語,保羅和眾使徒書信則言必稱主說或經上說,以提示、表明其信仰論述,加諸聖靈的大能,其道理當然傳遍天下,能甦醒人心,轉化生命。

我在台灣神學院的碩士論文,都有註明引用或參考的中外書籍、期刊、《台灣教會公報》與作者等。曾有神學院學弟在德國攻讀博士為寫論文來電,請我讓他引用,當然無妨。他學成回國,不久在大學當上宗教系主任,今已退休了,我想他應當取用不少我的內容,才會通知我,至於有否註引我的名字與論文,因我沒查詢,也就不得而知了。

我投稿《台灣教會公報》的文章,牽涉到學術與歷史的,必附上參考書目與註引,以示有根有據,唯因篇幅有限,故少刊出,但我喜歡看有註解與書目的文章,因有脈絡可循,並可深研廣讀,像中國的紅學(《紅樓夢》),愛爾蘭喬伊斯(James 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其後學者註義的文字,就比本文長許多,何況聖經的解讀本更是浩瀚無窮。文學就是這樣迷人,科學也不遑多讓,神學更是引人入勝回味再三,認真尋求的人,必然有福! (作者為退休牧師)

廣場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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