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機遇與信仰溯源

從巴達維亞檔案看17世紀台灣教會

◎文圖   林昌華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和印尼國家檔案館經過一段時間接洽和交涉,終於達成共識,讓17世紀的台灣教會史料歸國展覽,並提供給原民會利用。

此次的接洽獲致兩個重要的成果:第一,印尼的國家檔案館將所有史料共計673頁掃描製成光碟,贈予原民會使用;第二,將手稿部分原件借予原民會展覽。由於筆者參與此次展覽和研究計畫,並且提供部分個人研究成果作為展覽之用,因此也希望台灣教會信徒了解這個同屬加爾文信仰傳統的荷蘭教會,以及台灣教會源起階段的歷史故事。

台灣教會檔案現身印尼

166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與鄭成功簽訂投降條約,結束在台灣的統治。條約第8條規定,所有檔案可以移至當時東印度公司的亞洲總部印尼巴達維亞(即今日的雅加達),於是所有熱蘭遮城內的檔案──由於大員教會在熱蘭遮城內,因此也包括教會檔案──就搬運到巴達維亞的檔案館收藏。

這些檔案搬往巴達維亞後被如何收藏,目前不明。但是,後來陸續有些史料被學者發現而出版,最早出現的資料是1650年服務於法波蘭教會(Favorlang)的哈伯宜牧師(Gilbert Happart)所編撰的《法波蘭語辭典》(Woorden Boek der Favorlang Taal)手稿,學者抄寫這批資料後,先後在1840年和1842年以荷蘭文和英文出版。

此後,台灣教會史料沉潛了100年。直到20世紀中葉,日本學者村上直次郎教授於巴達維亞地方檔案館(印尼國家檔案館前身)找到一份〈1659年10月,教會與學校視察報告書〉,後來日本荷蘭史學者中村孝志教授也前往檔案館,嘗試翻找教會相關檔案,但卻無所獲。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印尼獨立,巴達維亞回復荷蘭統治前的名稱「雅加達」,失去殖民地的荷蘭本國由於戰後百廢待舉,沒有將檔案搬運回國。印尼落入蘇哈托獨裁統治,印尼學者根本無從進入檔案館進行研究,更遑論外國人,因此台灣教會史料再度沉寂了半世紀。

直到2002年,荷蘭檔案館員與印尼國家檔案館合作,進行全面性調查,發現完整的台灣教會史料。於是,荷蘭檔案館員將整份史料完整複印寄往荷蘭來登大學(Universiteit Leiden)。恰巧當時筆者正在來登大學就讀,研究17世紀的台灣教會史,因此這份手稿便來到筆者手中,後來也以這批資料先後發表了數篇論文,以下謹就17世紀史料類型和價值簡短分析。

巴達維亞史料的價值

關於17世紀台灣教會歷史,綜觀台灣目前可使用的史料有甘為霖牧師翻譯的荷蘭文史料集《荷據下的福爾摩莎》、淺井惠倫復刻的《基督教信條集》(‘t Formulier des Christendoms)、村上直次郎編譯的西拉雅詞彙《新港文書》、《法波蘭辭典》,以及大衛萊特(David Wright)和達波(Dapper)關於17世紀西拉雅族風俗習慣的紀錄。另外,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台灣圖書館中和分館、台灣大學圖書館和吳三連台灣史料中心等處,收藏有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手稿史料的微卷。

和這些數萬片的手稿資料相比,2002年在雅加達發現的教會史料不算多,但是,如果將新史料配合既有的資料,就可以看到比較完整的歷史面貌。譬如說,先前我們知道荷蘭人在西拉雅和華武壟族所在地設有教會,因此可以了解兩族的部分情況,但是荷蘭人派往基隆、淡水巴賽族傳教的情況,則記載於新史料中,由此可見它的歷史價值。

先前整理出版的教會史料,是荷蘭學者在阿姆斯特丹和海牙檔案館從龐雜的史料堆中過濾、蒐集、整理之後的成果。而2002年出現的史料,是一批完整且集中的資料,實在非常難得,也對研究教會歷史的學者有很大的幫助。日治時期,編譯《巴達維亞城日記》的台北帝國大學學者村上直次郎教授曾經前往巴達維亞尋找教會史料,但是只找到零星的1、2篇,所以這樣整批出現的史料集意義更為深遠。從史料的時間分布來看,巴達維亞檔案集中在1643年之後,也可以補充既有史料集中在1643年以前的情況,讓教會史料觸及的時間點更為平均分布。

然而,這批史料也有缺憾,即保存不良造成的影響。儘管這批史料算是印尼國家檔案館中保存情況較理想的,但是部分史料仍因保存地點潮濕,致使原件的墨水暈染模糊,增加解讀的難度,也是研究者最大的挑戰。

台灣歷史定位與信仰尋根

這批史料內容分為3個類別:1.往來書信:大員小會(Tayouan Kerkenraed)在1642年3月23日至1660年3月4日間,與巴達維亞小會、阿姆斯特丹中會、威爾希蘭中會(Classis van Walheren)以及台灣長官的往來書信;2.決議錄:收錄有1643年10月5日至1649年6月的大員小會決議錄;3.商業文書:1662和1663年的商業簿記(het Negotieboek)摘錄。這批史料也具有3方面的研究價值。首先,這些資料是17世紀台灣教會的史料,對於台灣教會歷史來說,這些大員小會的決議錄及往來書信是重要史料,因為這些史料解決了一些先前無法得到解釋的問題,例如有關尤羅伯牧師設立蕭壟小會的存廢問題,就在第7次決議錄中看到解答。

其次,由於荷蘭人和原住民最直接接觸的就是神職人員,因此藉著教會決議錄和往來書信可以看見當時台灣社會狀況。例如從馬可馬修士在1655年後撰寫的〈淡水•基隆教務報告書〉,可以見到當時荷蘭人、巴賽人及漢人間的互動。

另外,從書信往來的對象,我們可以了解當時台灣和歐洲、東印度之間往來的情況。提醒我們當時台灣是歐亞網絡環節一個重要的據點,這是了解17世紀台灣歷史的重要觀點。從聯繫網絡的角度看,可以簡單分成歐亞關係及亞洲各個據點之間的關係,目前比較多研究專注在歐亞關係,至於亞洲各國的關係,多集中在中國和日本的貿易,至於台灣與東南亞尚屬一個值得研究的領域。

當時來到台灣的傳教師大部分有待在東南亞國家的經驗,這個經驗是否影響他們對台灣原住民的認知,譬如在華武壟族服務的花德烈牧師(Jacobus Vertrecht)來台以前曾在生產肉豆蔻的班達島服務一段時間,他的經驗是否影響在台灣的工作,值得研究。

就建構台灣神學的意義面而言,因為荷蘭傳道人的努力,不僅讓我們了解17世紀台灣社會的族群關係與風俗習慣,也了解基督教信仰與當時台灣社會對話的過程與結果,這種經驗正是建構台灣神學的基礎,所以也是一個信仰尋根的歷程。

    (左)大員小會決議錄。(右)《法波蘭語辭典》。
 
 
 
 
 
 
 
 
歷史機遇──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巴達維亞檔案重現台特展
◆5月21日~6月21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樓展示廳
(台北市重慶北路2段172號)
◆7月1日~8月15日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
(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號)
 
 
【註】作者為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博士候選人,參與荷蘭來登大學TANAP第二期計畫。TANAP全名是Toward A New Age of Partnership(邁向夥伴的新時代),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共同記憶計畫」下研究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的子計畫,目標是培養曾經被東印度公司統治過的地區的學者研讀17世紀荷蘭文能力,以便解讀與自己國家相關的荷蘭文手稿史料。TANAP另外一個計畫是派遣荷蘭檔案館員到收藏荷蘭文手稿檔案的各個國家,清查各地檔案館的館藏編製目錄,台灣教會的檔案就是在這個計畫中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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