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教會治理之道

(相片提供/Pixabay)

◉一株雪

近日,由多位藝人組成的教會引起廣泛的關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事情全貌,全知全能的上帝,必定知曉。

「事出必有因」,爆料接踵而至,使得教會蒙受汙名。許多未信者表示,教會也是如此黑暗……的確,教會是由「蒙恩的罪人」所組成的,沒有任何一個教會是完全無瑕的。從新聞瞥見該間教會的治理模式,我不禁思考,哪種教會治理制度更有助於幫助牧者和信眾遠離罪惡的誘惑呢?

同時,我想起有一段時間,教會曾使用華特斯(Guy Prentiss Waters)寫的《耶穌如何治理教會》,在主日學中教導會眾更加了解「長老治會」的意義。我翻閱這本書時,看到這些章節:教會是什麼、教會的治理、教會的權力、教會的職分、教會的法庭。這些論述與藝人教會的問題息息相關。

請別誤會,華特斯並非主張「長老制」的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或認為「長老制」就是萬靈丹。他在引言中明確表示:不同治理方式的教會仍然是主內的弟兄。同時,長老會的治理是教會的生命泉源。唯有基督的靈才能使人復活。

確實,我們應當尊重牧師,但教會倘若欠缺完善的治理制度,就很容易出現牧師獨大的情況。不可否認,再好的制度都會因人的罪而變質。倘若長老囿於牧師的職稱、學識、個人魅力,唯命是從,那麼,「長老治會」徒有形式,而無實際意義。

會眾也需要受教育!會眾是否明白「長老治會」的意義?或者誤認為牧師是CEO,長老是下屬?同時,選拔長老也不是選擇事業成功、口才辨給、善於社交者,而是要按照提摩太前書3章1~4節和提多書2章6~9節的標準來評估。

願上帝安慰在此事件中受傷的每一顆心。離開教會者,蒙上帝帶領,到按真理牧養的教會得著餵養;留下的人,願他們在真理中得著造就。因為人的原因留下,也有可能因為人的緣故離開。

誰才是為我們的罪釘死十字架的那一位?不是牧養我們的牧師,不是對我們呵護備至的小組長。主耶穌才是彌賽亞!不論處境為何,願上帝幫助我們,注目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救主耶穌。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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