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16年終無罪 公民團體籲持續平反冤獄

2022年再更二無罪。(相片提供/台灣冤獄平反協會)

【邱國榮整理報導】背負殺人冤案16年的林金貴,於111日因著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終獲無罪確定判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當天晚間7點發表聲明,林金貴確實未涉犯殺人案件,冤獄代表雙重錯誤,呼籲檢察系統重啟偵辦,追查真兇、發現真相,使生者告慰、亡者安息。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表示,避免冤獄是刑事司法工作者的共同使命,雖然林金貴已經無罪確定,但是仍有許多無辜遭冤判的人等待救濟,審、檢、辯應繼續共同協力、平反冤獄。協會感謝最高法院本於無罪推定、嚴謹證據法則,指出林金貴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並駁回檢察官上訴,讓捲入這起殺人冤案16年的林金貴於農曆年前無罪確定。

協會指出,林金貴確實未涉犯200759日的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命案,該起殺人案件至今真相未明,盼請檢察系統重啟偵辦、追查真兇。林金貴再審無罪之路崎嶇坎坷,但包括相館老闆、皮膚科醫師、影像分析專家與多位義務律師團成員,都以自己知識專業協助冤獄平反。

審理此案的最高法院說明,本案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於案發現場,至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之相關供述證據,經審理發現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程序瑕疵或內容不實情事,仍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依據,既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故不得為不利被告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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