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約聖經看「說方言」

&nbsp◎陳明文(台中中會豐原教會牧師)

《The HarperCollins Bible Dictionary》認為:「&hellip&hellip在舊約和新約,方言是有時是指一種語言,通常是一種外語或聽不懂的語言。明顯地,方言的現象至少在早期教會某些團體的生活中扮演主要角色&hellip&hellip。」

另外,根據《牛津教會歷史字典》(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Church History)記載:「說方言(glossolalia),用舌頭講話&hellip&hellip在19世紀,將希臘文的『舌頭』和『說話』兩個字根合併為glossolalia,來描述哥林多前書14章6、23節記載的現象。在心理學上,這種現象被視為放棄用意識,而用下意識控制說話器官。長期以來,有些人們相信這是超自然力觸發而說話的結果。」

而校園出版社的《21世紀保羅書信辭典》則說:「五旬節運動和靈恩派人士都說方言(舌音)&hellip&hellip社會科學研究並沒有否定方言是某種現代的可能性,但通常認為這是受到心理或社會學的影響&hellip&hellip。」

對於方言,不論是神學界或學術界,充斥各種不同的說法,也產生各自支持或反對的立場。我認為,以耶穌基督所立的新約為根基而建立的教會,既然以聖經為最高指導原則,應當單純回到新約聖經的記載,充分加以分析探討「說方言」存在的合法性,以及使用之規範。

新約關於「說方言」的記載

在使徒行傳一開始,使徒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使用「方言」向從各地回到耶路撒冷朝聖的人傳福音。和合本聖經將「方言」譯為「鄉談」,指各國的語言(使徒行傳2章6~11節)。上帝透過使徒使用各國語言向世人說話,為了使人能聽懂。

然而,在馬可福音以及使徒行傳彼得為哥尼流施洗起,和保羅在哥林多書提到的「方言」則是指「舌頭捲起來說」的靈語,人無法聽懂之天國溝通的語言(哥林多前書14章24節;哥林多後書12章2~4節),在聖靈充滿人時帶領人說的,也被視為是一種恩賜(馬可福音16章16~17節;哥林多後書14章18節)。

後來,為區分方言以上兩種不同字義,從19世紀開始,聖經學者將之區分為兩個字:1.Tongues,「方言」,就是指各國和各族的人類語言;2.Speaking in tongues 或Glossolalia,「說方言」,也就是靈語或舌語。

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與「說方言」

新約第一次出現「說方言」是在馬可福音16章6~17節:「信而受洗的&hellip&hellip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將「說方言」定義為「信而受洗之人的賞賜」。使徒行傳有兩段插曲回應馬可福音此一定義:1.當彼得傳福音給渴慕信主的哥尼流和他的親屬密友,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hellip&hellip他們說方言,稱讚上帝為大。」(10章46節)2.當保羅在以弗所遇到12個約翰的門徒,他們歸信耶穌,接受洗禮。當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就降臨在身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19章6節)可見,說方言有2個前提:1.必須是真心悔改歸信、接受洗禮的人;2.必須有聖靈降臨和充滿在這些人身上。

根據新約聖經,教會或神學實在沒有禁止在教會中聖靈充滿和說方言、與否定其存在價值的立場。單單從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來看,被聖靈充滿和說方言是為真心悔改信主的人施洗和接受禱告時,會發生之最自然不過的現象。

保羅與「說方言」

新約書信中唯一出現「說方言」的書卷是哥林多前書,而且共達20次之多。保羅提到他是說方言的專家(哥林多前書14章18節):「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那麼保羅是在什麼情況下開始接觸和說方言的呢?聖經中唯一可以追溯的答案在哥林多後書12章記載的保羅之天堂遊記。他以旁觀者立場陳述自己被帶入天堂,接觸學習方言的經歷:「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14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根據猶太人的觀念,第三層天是天堂)&hellip&hellip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12章2~4節)他聲明,這是主的啟示和顯現(哥林多後書12章1節)。

保羅的「說方言」,不是人隨便說的,而是在天堂中溝通的語言。聖靈降臨在人身上時,藉由人口說天堂溝通的語言。如此說法,應算是相當合理,也合宜呼應使徒行傳關於方言的兩段插曲(使徒行傳10章46節;19章6節)。保羅擅長說方言,在個人禱告中經常說方言(哥林多前書14章8節)。

禁止或規範

維基百科對於方言的解釋中,特別標記一位聖經學者羅伯茲的觀點:「&hellip&hellip『說方言』分成兩種,一種是『方言的恩賜』(The Gift of Tongues),另一種則是『聖靈的禱告語言』(The Prayer Language of the Spirit)。兩者對於說方言的原則有其雷同之處,也就是聖靈透過禱告者意願上想對神說話但心智上卻不能夠時,加以代求。」從這個觀點來看,「聖靈的禱告語言」為私人目的而給予每一位信徒,而「方言的恩賜」則是給某些基督徒做為公開使用的目的,羅伯茲也強調說方言能夠為基督徒帶來深入的屬靈生活,因為說方言可以強化信徒的靈命,也可使基督徒得以更深入了解如何服事他們的神&hellip&hellip。

根據哥林多前書,說方言不具爭議性,有爭議的是教會和信徒對於說方言的態度和使用方式。保羅聲明,教會沒有禁止說方言的立場:「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哥林多前書14章40節)但是,他也深知說方言確實帶給教會困擾,並給予柔婉的道德勸說。

1.說方言是恩賜

a.並非每個人都具有:恩賜,意思只有部分人具有。聖靈藉由自己的意思分配給那些要藉由說方言服事的人,並非每一個人都必定具有(哥林多前書12章11節)。

b.說方言不是屬靈地位的象徵:許多哥林多人心目中所認為說方言是最大的恩賜,以說方言來定位靈性的高低和信仰的深度。保羅特別列出恩賜表,把說方言列為最小的恩賜:「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哥林多前書12章28節)

2.說方言不是公開服事的恩賜

公開服事的工具是必須使用人聽得懂的語言;若要使用人聽不懂的方言,必須有人能夠翻譯出來才可使用(哥林多前書12章10節;14章6、13節)。哥林多人把說方言的人視為先知,將方言講道當做是先知講道。保羅認為,這不是正確的觀念,而且帶來教會的混亂和困擾。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4章詳細說明誤用方言帶給教會和信徒的困擾:

a.使人受到驚嚇:「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哥林多前書14章23節)

b.公開聚會時要考慮不懂方言的人之需要和感受:若人聽不懂,就沒有幫助。「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哥林多前書14章16節)保羅並不禁止信徒在公開聚會中說方言或用方言禱告;但要公開講道或帶領眾人禱告,最好是使用一般人的語言;若非得用方言,也必須有人能翻譯。保羅的原則是:「使用人聽得懂的語言」。

&nbsp
廣告/手到心至抄寫本-箴言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