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全的文化宣教

&nbsp哥林多前書10章23~33節

◎張世昌(客家宣教中會山崎教會牧師)

主在乎所有受造物

舊約先知約拿,曾經在約拿書上,用自己的錯誤來提醒上帝子民。他原本認為上帝應該不會管理大海,所以往他施去,並在約帕坐船逃跑了,結果當海中風浪大作,約拿對船上的人自我介紹卻是:「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上主。祂是天上的上帝,是海洋和陸地的創造主。」(約拿書1章9節)而當約拿在尼尼微城宣告上帝審判時,心中可能認為上帝是以色列人的上帝,不需要憐憫其他國家的人,每想到當全城的人悔改之後,上帝後悔不降災,約拿為此生氣之時,上帝卻說:「那麼,我不是更應該憐憫尼尼微這座大城嗎?畢竟在這城裡有十二萬連左右手都分不清的人,並且還有許多牲畜呢!」(約拿書4章11節)

同樣在新約當中,保羅面對文化多元的哥林多,不但有其他宗教的廟宇,也有許多因著港口特色而來的特殊行業,他用了一個相當特別的表達:「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哥林多前書10章23節)以及「那麼,你們無論做什麼,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上帝而做。你們無論對猶太人、希臘人,或是對上帝的教會,都不可以使人跌倒。你們要照我所做的去做;我是要使大家歡喜,從來沒有為自己的好處著想,而是關心大家的好處,為要使他們得救。」(哥林多前書10章31~33節)

如果大海和旱地、天空與萬象都屬上帝,祂也不只會在乎祂的選民,而會在乎凡願意悔改的人;這樣的上帝當然也會在意更大的事,包括我們的文化。基督教會在所處的環境中,面對時代、區域的文化特色時,到認定「這不是屬上帝的,終究會受到審判,教會不需干預,也不需涉足其間」;還是學習耶穌「道成肉身」,將屬上帝的文化形象,轉換成該時代、地區的新文化,進而轉化原本不認識上帝的文化?

讓上帝的影響力大一點

20世紀快結束時,教會界興起一股強調增長的文化,曾經有以促成教會增長、信徒增加為目標的運動產生,並且連帶產生相關的機構。這幾年長老教會總會也以推動新倍加運動來積極地面對福音的使命,但是在這些運動背後,基督教會與基督徒是否可以在教會增長外,讓上帝的影響力更大一些呢?&nbsp

日前在新聞中發現韓國年輕女藝人自殺的消息,報導中提出近年已有多位藝人自殺,網路上更直接討論到,韓國女性藝人想要有所成就,必須先和經紀人發生關係,才有機會獲得經紀公司的宣傳。問題是韓國是亞洲地區基督徒比例幾乎最高的國家,也擁有全世界最大的教會,韓國有許多教導教會增長的講師遍及全球各地,為何韓國國內的文化卻和基督徒比例極低的其他國家看起來幾乎相同?

不只如此,多年來的國際體育活動中時常看見、聽到相關人士提到韓國球員的欺騙技術,或韓國裁判的不公正,可是當他們獲勝後,幾乎都是跪下來感謝上帝。這是我們在聖經中、在信仰上會產生的文化態度嗎?是那種為了獲得成功、得到勝利而不擇手段的文化意識型態模式嗎?

筆者並非批評韓國基督徒,而是如果我們相信上帝是我們的救主,相信基督徒應該用美善的行為來見證上帝,相信耶穌所吩咐的新誡命,特別是:「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世人就知道你們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13章35節)這些行為的見證,難道不會變成一種文化的影響力,變成文化的轉化嗎?&nbsp

在台灣有另一個宗教團體,努力運用他們的宗教理念,想要轉化台灣的文化,在街頭、學校、災區、在一些可被人看見,又可以做一些救助活動時,總會看見這群人,他們確實改變了一部分的台灣文化;更明顯的是,他們獲得更多人的肯定、甚至吸引了更多人加入。教會是否應該做些文化上的轉化?如果基督文化也轉化或深入在台灣的文化中,難道不會帶來教會增長的機會嗎?

在文化中努力榮耀上帝

1989年福音派教會在馬尼拉舉行的福音會議中,曾經提出一個相當令人興奮的〈馬尼拉宣言〉,其中「呼籲全教會、將整全的福音傳到全世界。」更是一項對福音派教會而言的新看法,當次會議修正了過去福音派教會的〈洛桑宣言〉,其中在第10條「佈道與文化」中更提出了「福音並沒有預先假定,某種文化比其他文化更優越,而是根據福音的真理和公義原則來評估一切的文化,且在各種文化中堅持道德的絕對性。」以及「教會也必須致力於改造並且充實文化,這一切都是為了上帝的榮耀。」

而長老教會多年來對本土的關懷、對於台語文、原住民以及客家文化的保存和努力,並且現今對性別公義的投身,早已盡心於本地文化。甚至在客家教會中,因著客家文化對祭祖的重視,發展出基督徒聯合敬祖大會,以及教會清明節聯合追思憶祖禮拜,我想這都是教會在文化中的努力。

但是從上帝完整的屬性來看,我們還可以在文化中注入更多轉化的因素,讓屬上帝的文化和本地的文化,可以「多元共榮」,甚至「多元共融」,這絕對會是福音開展更大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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