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立人(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教授)
聖餐的雙重角色
按大部分華人教會傳統,聖餐扮演雙重角色。一方面,聖餐是耶穌的餐,本身具神聖性。所以,領餐者的必要條件是已接受洗禮,並且認罪悔改的信徒,這是對聖餐的尊重。另一方面,聖餐也被視為對信徒的懲治工具。其理據是,教會是聖潔群體,必須將惡毒、邪罪的舊酵除去,避免自己受罰和其他人受影響。就此,不同教會的紀律手冊對於什麼情況下禁止信徒領受聖餐都有列明。例如,有教會認為信徒與非信徒結婚,就必須停止領受聖餐,但有些教會卻不贊同此種做法。
我對於聖餐這雙重角色感到相當疑惑。第一,聖餐到底是上主恩典還是上主律法?若聖餐是聖禮(施恩的媒介),聖餐何以成為教會的懲治工具呢?這並非說教會不可以執行教會紀律,但教會不需用聖餐作為工具。第二,按什麼準則,人會被禁止領受聖餐?教會對信徒犯罪有多少理解?在什麼條件下,被禁止領受聖餐者才能再被容許領受聖餐?又如何防止一個已被禁止領聖餐的人去其他教會領聖餐?這一切質疑牽涉到執行問題。若沒有清楚執行細則,紀律只會變得不公平,變成是選擇性執法。以下,先讓我分享一次領受聖餐的經歷,作為討論的基礎。
紅燈區的牧養
1986年,我在丹麥奧胡斯大學(Aarhus University)讀神學。那時,我向學校申請並被安排到座落於哥本哈根紅燈區一所教會實習。可想而知,我所牧養的對象都是在紅燈區生活和工作的人,當中有性工作者、嫖客、吸毒者、販毒者、A片電影店家和顧客、賭客、露宿者等。牧養就是認識他們的處境,意即他們不只是罪人,更是被罪者(sinned against,被罪者是指被罪侵犯的人,這是有別於罪人和被定罪的人),要向他們分享上主的愛、寬恕和轉化能力的福音。最簡單直接的牧養方法就是向他們發福音單張、講三福、四律、開佈道會,呼召他們決志。我不否定這些方法的合適性,因為聖靈有祂工作的自主性。然而,這並不是我所實習教會選擇的方法。這間教會選擇以友誼之手去接觸、認識和擁抱這些朋友。友誼不是不講罪,而是以信任和關懷優先。平日,牧師會在紅燈區流連,跟在紅燈區工作和生活的人聊天,協助他們解決生活困難與紛爭,並提供生活指引。或許因此,每禮拜日有近70人來教會崇拜,而半數以上是上述的人們。
丹麥教會以信義會為主。按信義會傳統,每次崇拜都設有聖餐,如主耶穌說:「我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必永遠活著。我為世人的生命所賜下的糧就是我的肉。」(約翰福音6章51節)聖餐不只是為了記念耶穌的受苦與受死,否則,一年一次或一個月一次就夠了。就像結婚紀念日,已婚者很少會每個月都慶祝。然而,為何每次主日崇拜都設有聖餐?因為這是養活我們靈性生命的來源。改革宗的巴特(Karl Barth)曾說,上主的道有三種表達形式,其中一種以宣講表現,但對天主教和信義宗來說,上主的道也以聖餐出現,因為耶穌以其肉可吃表達聖餐。這也解釋為何牧者會為那些因病而未能參與教會崇拜的人送上聖餐,此目的並不是要他們在苦難中記念耶穌的苦(若是,這是雪上加霜,不是雪中送炭),反而是在艱難軟弱的時候,他們需要養活他們靈性的聖餐,來面對艱難。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種對聖餐的解讀方式帶有神祕色彩,但為何這是神祕呢?事實上,靈恩經驗、祈禱,甚至耶穌的復活對很多人來說也很神祕呢!
若聖餐的餅是生命的糧,誰人能吃這生命的糧、耶穌的肉呢?我認為就是那些嚮往這生命的糧,並相信這生命的糧會為他們帶來永生的人。永生不只是永遠活著之意,因為人也有可能沒有質素的活著、痛苦的活著。那麼,永生必然是有質素的活著,也就是活在愛、寬恕、團契的永恆中。嚮往這生命糧的人知道,這非憑人為努力可以得到,唯有倚靠上主恩典才行。他們不必然是道德高尚和口潔心清的人,也不必然是受洗信徒,因為嚮往這生命的糧唯一資格,是意識到自己的缺乏。甚至我認為那些不太明白聖餐意思的人也可以領受聖餐,他們不但可一嚐天國筵席的美善,更因天國的筵席是開放的、沒有條件的。所以,我傾向接受洗禮是在聖餐之後,而非讓受洗作為一個人領受聖餐的條件。嚮往這生命的糧的人,就是那些社會和教會認為最不值得和最不配領受這生命的糧的人,例如在紅燈區生活和工作的人。
領受的資格
崇拜的高潮是聖餐。牧師祝謝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都到我這裡來,我要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章28節)參加崇拜者就朝向聖壇行進,隊伍中包括性工作者、嫖客、吸毒者、販毒者、A片電影店的顧客、賭徒等。他們出來領受聖餐,不是因為他們覺得配得,乃因他們自覺不配。他們嚮往這生命的糧,因為他們需要被寬恕和擁抱,並盼望這生命的糧可成為轉化他們的力量。當他們領受聖餐時,牧師向他說:「這是基督的身體,為你捨的,為要養活你的靈性。」或許有人批判,他們沒有悔改的相關行動,侮辱主的身體;抑或有人批評牧師,他對聖餐的濫用是離經背道。坦白說,若以悔改的相關行動來決定一個人是否值得領聖餐,我們當中又有哪一個人配得呢?我們都是罪人,活在上主恩典之下。再者,以上批評的盲點是將聖餐獨立於牧養之外,沒有將聖餐視為一系列牧養的過程之一。批評者傾向以福音書描述的180度悔改來理解轉化,但事實上,轉化是一個過程,一個有起伏的過程。
或許,我們的討論忘記了一件重要的事,即聖餐不是資格,不是用來檢視我們每個人的道德生活是否達標,也不是懲治工具,而是生命的糧,用以養活我們的靈性。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這生命的糧,犯大罪者更需要聖餐,好讓他們有能力抗拒罪惡,而不是被拒於門外。反諷的是,當教會禁止某些罪人領受聖餐時,他們何以有能力悔改,何以有能力抗拒罪惡?若人的意志能使人悔改、做好人,我們何需福音?事實上,人的意志也在罪之下,我們只能倚靠上主恩典,和養活我們靈性的聖餐,活出悔改生命。聖餐全是恩典,在恩典下,我們只有一個身分──蒙恩的罪人,這當中沒有高低或優劣之分。教會沒有權力拒絕嚮往聖餐者,只有責任服務任何的嚮往者。因為聖餐是耶穌所設立的,而不是教會設立的。教會充其量只是服務生,不應該喧賓奪主。
人是否可以選擇不領受聖餐?可以,但這是因個人在上主面前的良知,而不是教會的決定。
耶穌所預備的生命糧
崇拜後,我問牧師說:「他們領受聖餐後會改變生活方式嗎?」他回答:「你要相信上主的能力。他們所要的生命之糧是接納、擁抱、寬恕和愛。聖靈自有祂的時候。我們何需著急,並為聖餐設下種種限制呢?我們只是上主施恩的媒介。」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翰福音6章55~56節)
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約翰福音6章60節)不知這牧師、這教會和我對聖餐的詮釋是否也令你們覺得聽不進去呢?聖餐是耶穌為我們預備的,不是我們為祂預備的,就讓我們放下自訂規則,謙卑和感恩地領受生命的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