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聚會地的反思──談教會資源運用

(相片提供/Pixabay)

◉李糠

適巧近日有些時間,我造訪住在鄉間社區、多年不見的玫瑰姊夫婦。閒聊中,才知道他們更換聚會地點,主因是距離。他們的家位於半山腰上,若要聚會就得走到山腳下等候公車。由於玫瑰姊的丈夫近期行動不便,原先聚會之處離家約十公里遠,長途移動是不小的負擔。

若說距離是原先聚會地點的阻力,那麼推動力則來自於另一間山腳下約莫十來人的小教會。牧師偶然知道玫瑰姊夫婦暫停聚會的原因,於是建議他們到這間小教會,由教會負擔計程車費用,由於距離不遠,對教會也不會是太大的負擔。因此,玫瑰姊夫婦考慮後,決定更換聚會地點看看。

到了新的環境後,玫瑰姊發現這位牧師的一些思維和她之前的經驗不同,主要是奉獻的運用。牧師對於建堂不感興趣,他說:「聚會的地方用租的就好。」因此,教會的奉獻主要用於弟兄姊妹身上,除了租金、水電等必要支出之外,大部分用於玫瑰姊這類狀況的車資、聚會後的餐費等。此外,牧師是軍職退伍後讀神學院的,有自己的退俸,生活無虞,所以婉拒了教會的謝禮。這間教會雖然聚會的人和奉獻都不多,但在金錢的運用上卻沒有太大的壓力。

雖然每個堂會都有個別的成員組成和處境,不能一體適用,但玫瑰姊的分享確實引起我的反思,並提供了一些思考方向。我們都聽過一些建堂、即擁有堂會建物的見證,其中艱難的過程、完成後的滿足和感恩,總讓經驗過的人津津樂道。我自己也曾參與過這樣的故事,陪著牧師四處募款講道,是我和幾位弟兄姊妹難以忘懷的共同回憶。然而,我們雖然肯定實體建築有其功能和價值,亦讓人聯想到聖殿的榮美,然而是否必要投入這麼多資源呢?玫瑰姊的例子讓我看到,他們把有限的資源,用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教會歷史也提供了一些參考案例,西方許多聞名遐邇的大教堂,吸引人們慕名造訪,若從該教堂奉主名、在基督內聚集的角度來看,恐怕不得不唏噓當中落差。聖經對教會的定義並不是依據建築,而是基於與基督的關係和相應行為,既是身體(哥林多前書12章20節),亦是新婦(以弗所書5章21~33節),更是上帝的殿(彼得前書2章5節);地點也沒有限定,不管是在家中聚會(腓利門書1章2節),或在河邊(使徒行傳16章13節)都可以。這間小教會以租用的方式聚集,呼應了聖經,我們在這地上,沒有長存之處(希伯來書13章14節),乃是等候基督、我們的救主再來。 (作者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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