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聊信仰】在第六條誡命, 為什麼上帝說 「不可殺人」?

文◎凱利.基索芬
譯◎洪敬慧

凱利‧基索芬 Carey Kinsolving
凱利是經驗豐富的演說家、報紙專欄作者、作家、製作人,文章刊登於《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知名媒體。「和孩子聊信仰」希望透過與兒童談道,再次感動我們的內心,提醒我們必須回轉像孩子一樣到上帝面前。

 凱利.基索芬 

」?

 查斯,11歲 

有三個理由,一,奪走上帝的禮物是不對的;二,好好想想看,我可不相信有人想要別人來殺自己;三,你不會想在處刑的電椅上死翹翹吧!

 凱利.基索芬 

沒錯,生命是上帝所賜的禮物。在創世記的記載中,上帝「把生氣吹進他的鼻孔裡,那人就成了有生命的活人」。(創世記2章7節,新譯本)

 約翰,11歲 

上帝不只給我們肉體的生命,而且是「照著祂的形象」創造我們,這就是殺人如此可怕最關鍵的原因。

 凱利.基索芬 

聖經沒有解釋什麼是「上帝的形象」,神學家米勒德‧J‧埃里克森(Millard J. Erickson)說:「雖然神學界已經爭論了幾個世紀,但關於我們身上有上帝形象的某些事實是無庸置疑的。」

首先,每個人都是照著上帝形象所造,所以人都有與生俱來的價值。再者,因為罪的關係,上帝在人身上的形象已黯然失色,卻沒有完全消失。第三,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上帝的形象會在某個人身上比在另一個人身上更明顯。

當宗教領袖問耶穌是否該向凱撒繳稅,耶穌反問他們銀幣上刻的是誰的頭像和名號?他們答:「凱撒的。」耶穌回應:「凱撒的應當歸給凱撒,神的應當歸給神。」按耶穌的邏輯,人既然有上帝的形象,人們的生命就屬於上帝,而任意毀壞上帝的東西是不對的。

 亞當,8歲 

我們不該殺人,因為這違背上帝的律法。就算你沒被別人抓到,但是在上帝眼中,你已經被抓到了。

 凱利.基索芬 

根據聖經記載,第一個殺人犯是該隱,他自認完成一樁完美犯罪,趁無人在場(或只是他覺得無人在場)殺了自己的兄弟亞伯,埋了他的屍體。當上帝問該隱他的兄弟在哪裡,他回說:「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嗎?」於是上帝審判該隱,給他下了一個咒詛。後來,根據上帝給以色列民的律法,蓄意殺人者要被處死。

該隱殺害兄弟的原因,和現代人謀殺一樣,都是出於怒氣。聖經說,當上帝拒絕該隱獻給祂的祭品,而看中亞伯的祭品時,該隱變得「非常忿怒」。

 伯蘭頓,10歲 

上帝告訴我們不要殺人,因為我們應該愛仇敵。也就是說,用愛心取代忿怒,這樣就沒有動機殺人了。

 凱利.基索芬 

在耶穌的國度裡,世界被顛覆了。如果有人賞你巴掌,你要轉過另一邊的臉讓他打;如果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切到你的前面,還咒罵你,你要祝福他們;如果有人惡意利用你,你要為他們禱告。

你可能會問:「那我呢?誰保護我的權利?」讓我們聽聽馬太怎麼說。

 馬太,11歲 

因為上帝創造了每一個人,所以審判權在上帝手中,而不是我們。

 凱利.基索芬 

上帝有能力審判邪惡,而且,不論你信不信,祂確實愛那些讓你痛苦的人。你有沒有想過,上帝希望透過你來彰顯祂的愛?

「不要懷疑,那些折磨我們的人,期待我們抵抗、發怒,使他們心中的邪惡可以持續發酵。」作家魏樂德(Dallas Willard)寫道:「若我們按照耶穌的教導來回應,原本支撐他們行動的力量就把他們從原本的立場拉下來,並迫使他們質疑自己是怎樣的人。」

 梅格,11歲 

記住,上帝創造我們每一位,而且祂愛我們。


 想一想  敬重每個人身上擁有的上帝形象。

 背經文  可是我告訴你們,當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祈禱。(馬太福音5章44節)

 問一問  你是否願意上帝改變你的心,讓你能夠愛你的仇敵呢?


*本文章感謝KidsTalkAboutGod.org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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