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企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時代天命.〈人權宣言〉的後台鑼鼓弦(五)

從台灣獨立意識到台灣獨立行動(上)

〈人權宣言〉的後台鑼鼓弦。

【編 按】

1950年,聯合國大會定每年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記念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因應當時台灣的國際處境,發表〈人權宣言〉,籲請政府「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參與起草和簽署此宣言的牧師張宗隆為我們細說從頭這段歷史。


◉張宗隆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台灣人民很早就有人發表台灣要獨立的言論和著作,但是這些著作幾乎都在海外發表,很難傳回台灣。在黨國嚴苛的統治和「抓耙子」密布之下,台灣人也多畏於擁有這些刊物,唯恐被捕、被判刑。

《台灣教會公報》要對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有所論述,也經過一段非常抑鬱、迂迴、艱辛的漫長路程。

 最初的遭遇 

《從大中華到台灣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國家認同及其論述轉換》特別指出,《教會公報》從1945年12月的685期到1948年5月的713期,有專欄介紹中國的歷史名人和歷朝歷代;其中685期到688期還四回刊載〈孫文先生的略歷〉。該書作者鄭睦群稱,這顯示《教會公報》自國民政府來台,就有滿滿的大中華認同。甚至,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九個月的708期,還發表〈聖誕與民主〉慶祝行憲,作者稱之為「耐人尋味」。

時已73歲的高金聲牧師,在1945年12月,獨資以《台灣教會月刊》之名復刊《教會公報》,並以「光復印書局」之名重新開辦台灣教會公報社。高牧師的新報社名稱裡有「光復」字樣,表示慶賀中國將台灣從日本的統治解救出來,可說是具代表性地呈現當年台灣教會和社會歡迎「祖國」的真誠和熱烈。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了,高牧師不動聲色地拆下新看板(有說是匾額),換回公報社原有的招牌。隔年1月,他就將公報社交還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部大會。高牧師這些動作,可說是當時教會和社會對中華民國政府統治的反應的縮影。豈料,這個縮影背後的陰影在整個台灣社會還延伸到20世紀末。

在二二八的肅殺氛圍下,台灣被(不符合國際法)歸入「中華民國」,已無力可回天。《台灣教會月刊》介紹中國的歷史和名人的專欄,有可能中斷嗎?在九個月後的聖誕節,也是中華民國所謂行憲紀念日,只能藉〈聖誕與民主〉一文,卑微地表達對國民政府實行民主的微微期待和委婉請求。然而,台灣教會和台灣人民身處的,是「二二八──清鄉──白色恐怖(含38年之久的戒嚴)」的漫漫暗路。

二二八事件威懾了所有的台灣人民。即使到整整30年半後〈人權宣言〉發表,台灣的處境仍是受殖民黨國恐怖統治著,其對思想犯或良心犯依然不人道,又採取「連坐」的手段。長老教會發表了〈人權宣言〉,在《教會公報》的辯解是那麼柔弱,又似是無盡的迴避。那幾乎是當年高金聲牧師和《台灣教會月刊》的經歷重演加X級。

 文化上的遭遇 

中國國民黨殖民政權,自始就灌輸台灣人民台灣和中國「血濃於水」「文化一脈相承」「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等觀念,並將台灣圈入「大中國」歷史、政治和文化的意識形態。加以,在日治時代,日本對中國文化並不排斥,還大量運用漢文,只是日本抱持著中國文化的真傳在日本的思維,認為日本文化脫胎自中國文化並青出於藍。而且終戰後,台灣人普遍存有「祖國中國」的觀念,未查證中華民國政府「管轄」台灣的真實理由和權限,以及蔣介石「復行視事」的真相,而無條件承認它「合法」(筆者質疑)的統治權。國民黨政權輕易地運用「專賣」的教育權和嚴厲的思想控制,對台灣人執行政治和文化一元化政策。台灣人或不自覺、或無可奈何地接受了黨國的「教化」和制約,以及「大中國」意識和思考模式的灌輸。

但是,這種封建、保守的思想對長老教會的制約和影響果效不如預期。長老教會接納台灣與中國有「斬不斷」的血統和文化背景之事實,但是也從聖經和世界歷史知曉,同血統和同文化,不足以作為必須成為一個國家的理由。長老教會還從基督信仰認知,上帝給人人權、自主、民主、自由、獨立的人格和民族特殊性。尤其經歷了「二二八──清鄉──白色恐怖」,在時間的演進下,長老教會在台灣人民中作領頭羊,主張台灣要成為新而獨立的台灣國。從〈國是聲明〉到〈人權宣言〉,她實質主張,台灣不但不要再被國民黨政權統治,也不要被出賣、被併吞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乃要建立一個具有新的文化──超越並優於中國文化的新而獨立的台灣國。

《教會公報》對孫逸仙和蔣介石的引用,應回到當時的背景來看待。對被造神的「國父」和被神化了的「民族救星」(相似於「彌賽亞」、「基督」),其話語權和形象的形塑都掌握在黨國手中;對這兩個人有別的說法,就是對他們的褻瀆。當時的資訊、資料都被黨國控制,又有嚴厲的檢查制度,連李敖也難逃黨國(和中國)的制約,只能引用經過(兩岸)限制、過濾,和美化了的孫逸仙的資料、書籍,而大肆稱讚作為基督徒的西化醫生孫逸仙,來反諷蔣介石和他的黨國政權。從1940年代到1970年代〈人權宣言〉發表之時,有關「國父」和「蔣總統」不堪的生平事蹟都被黨國遮掩著。對孫逸仙的事跡之認知止於倫敦蒙難、海外(實則只在華人教會裡)宣揚推翻滿清的革命,並著重在他的破除偶像、受洗和學醫,以及對基督教青年會(YMCA)全國代表的演講。其他令人難堪的私生活和政治生涯,如:向日本提供《對華二十一條要求》賣國協議的藍本;主張專制獨裁,而驅逐主張民主自由、推動地方自治、主張聯省自治的陳炯明,等等,都掩蓋不提。對於已具絕對權威的蔣介石,教會和民眾則因他具有「基督徒」名義,及處於獨裁統治下,略而不提他的惡行,何況又有忠黨高於順從上帝的黨國基督徒幫他護航、宣傳,替他清除所有具有民主、自由、人權思想的基督徒。

在白色恐怖時期,黨國人士若對蔣介石有所建言,總是要先歌功頌德一番,然後才婉轉地提出建議,連當年人民擁戴的「現代包青天」陶百川監察委員也要如此。《教會公報》刊載「以孫矛攻蔣盾」「褒蔣實貶」「孫蔣都曾主張台灣要獨立」的言論,寄望從中推動台灣的民主和獨立,雖屬過度單純和天真,卻可能是當時民間在國民黨政權統治之下,以各種方法發表台灣要政治改革和主權獨立之言論的極致。

《從大中華到台灣國》作者鄭睦群說,〈人權宣言〉發表後,《教會公報》使用的詞彙仍舊充斥著「大中華」等字詞;雖說要建國獨立,可是運用的詞文全是大中華式,如:(我們)中國人或教會、中國文化、中國人的習俗等,似乎在在顯示長老教會對「大中華」的認同。

但是鄭睦群何曾知道,在當時黨國制約的詞彙裡,沒有「愛台灣」「我們台灣人」「台灣文化」,更不容出現如「台灣優美的傳統、素養和精神」「日治時代台灣比中國更現代化」等文詞。另外還有文字檢查的現實,獨尊中國文化和史地的既定範圍。長老教會能掙脫中國文化的桎梏,在黨國文化制約和思想統制下,運用黨國政權的既定詞彙和思想模式,以各種方式催促黨國開放並民主化,尊重台灣人民的人權和自決權,並在閃爍其詞中堅持「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的意象,豈不令人訝異和感佩?這樣豈不也突顯了長老教會在台灣人民和社會中鶴立雞群的身分?何況,一方面,既然同文、同種、同文化的人民未必然要成為同一個國家;二方面,台灣要建立的國家就要具有超越並優於中國文化的新文化,但不否定中國文化。以上的認知,使《教會公報》的執筆者和編輯,更有空間揮灑黨國的詞彙和中國的文史。

當然,要完全跳脫黨國政權既定成習的詞彙和語詞並不容易。就如時到今天,還有人說「大陸」「全省」「國語」「光復」「中國或中華文化」、「日『據』時代」……等黨國政權下的用詞,但這絲毫不影響他們「台灣要獨立」的主張。在那嚴密監視和檢查的處境中,《教會公報》只有悄悄地將年分從「中華民國」改為「西元」,將「政府」改稱「當局」。雖是膚淺和微弱,可是在黨國恐怖統治下,其中蘊含著要建立新文化的重重意圖,以及堅持建立超越中國文化、在「我們中國人」之上的新民族和新國家的意志。 (待續)

延伸閱讀:〈人權宣言〉的後台鑼鼓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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