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在不了解相關內容前 需要更多理性對話空間 不宜貿然表態
【林宜瑩專題報導】最近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倡議的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及多人家屬草案,引發台灣教會界許多牧長憂心忡忡,在台灣各宗教團體組成的「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串連跟宣傳下,發動反對修改民法的連署活動,也在11月30日要發起大遊行表達訴求。長老教會第58屆第4次總委會,討論「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時決議:基於基督信仰、維護▲3立委拜訪長老教會總會 婚姻價值、尊重與關懷人權,了解事實,促進對話,由總會書記鄭文仁擔任召集人成立小組研議。
由於多元成家草案爭議過大,引發教會牧長兄姊在網路上激烈論戰,為了解該法案真正的修法進度,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先找提案立委尤美女辦公室副主任曾昭媛前來了解,後又有立委尤美女、鄭麗君、蕭美琴連袂與總會總幹事林芳仲會面。她們再三強調,目前僅有同性婚姻進入立院程序委員會的付委階段,並未將伴侶盟倡議的「伴侶制度」及「多人家屬」列入,且表示當初在送案時就對後兩項倡議有所疑慮,因此僅將同性婚姻納入民法修改範圍。
不過,由於護家盟一開始製作的各式文宣,都在強調「伴侶制度」及「多人家屬」會造成傳統家庭價值的崩解,再加上各地區教會聯禱會的串連、召開說明會,引發各地方牧長看見這些宣傳品及影片後,產生極大的信仰危機與家庭倫理失喪的恐慌,甚至擔憂該法一旦立法通過,牧師恐難拒絕為同性伴侶證婚,因此紛紛表態反對多元成家草案,也因此有護家盟及國際幸福家庭協會等多位牧長、神父,前往立法▲愛家聯盟等拜訪立法院長王金平 院拜會院長王金平,及到民進黨中央黨部會見主席蘇貞昌,表達反對修改民法的立場。
提案立委尤美女、鄭麗君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也在立法院召開「同、跨性婚姻入法」公聽會,邀請教會界及法學界贊成與反對兩方代表,對各自主張進行陳述,雖然兩方意見彼此各自陳述,沒有太多交集,不過這是台灣第一次贊成與反對兩方有機會在同一場合表態,跨出溝通的第一步,已算是一大進步。不過,對反對者質疑若讓同志婚姻合法化後,恐會引發人獸交、同性戀不會愛領養小孩等言論,也引發採訪媒體的關注,紛紛在新聞中加以報導。
因有多個中會對該修法存疑,提案至總委會要求長老教會應有所表態,並在會中提出種種質疑,強調長老教會身為台灣時代的先知角色,應該率先表態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過,長老教會總會研發中心主任黃哲彥說明總會2004年「同性戀議題方案報告」時,從醫學、神學、社會三方面說明,以及香港基督教界在討論後持繼續研議的態度,直言台灣教會在不了解同性戀議題前,以及在接收資訊未證實是否為事實前,實在不宜就贊成或反對過度表態。
長老教會總幹事林芳仲也強調,台灣教會對同性戀議題需要更多理性對話的空間,在不了解法案內容及對方主張或意見時,不應該先否定與自己不同的意見或主張,因此,教會應站在鼓勵多方能理性對話的高度來看待此一議題,也必須先尊重長老教會體制,在總會尚未有研議結論或決議前,不適合也不應該貿然就贊成或反對來表達意見。
為了促使贊成與反對的意見能有對話的機會,本報規畫此一專題,期望從不同角度透過文字的呈現,讓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議題,能有更多信仰反省與思考,盼望上主的慈愛與公義,能有一個平衡的法度,使教會真正成為台灣社會盼望的記號。
專訪王榮義牧師
在愛的共同點 聆聽理解同志
【陳怡萱專題報導】「這不是反對或支持的問題,而是有沒有真正聆聽與了解。」曾接觸過許多同志基督徒的王榮義牧師(現任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大專幹事),面對這次教會因多元成家議題而產生內部撕裂,語重心長地呼籲:先傾聽,去認識與了解,再談愛與尊重,當一個有良心的基督徒。
王榮義曾任台北馬偕醫院院牧、協談中心主任,有機會關心、輔導許多同志基督徒。「他們總是希望得到認可。」王榮義說,一直以來同志就算想彼此承諾卻沒有依循的法則,「就是因為想要守法才需要立法。」他強調,同志也想要一個有保障的家,彼此在當中誓約、守約,「這豈不是一件美事?」
多元成家議題引發各界沸沸揚揚討論以來,正反方均表示「我們愛同志」,王榮義認為這就是兩邊可以坐下來討論的共同點,教會應該靜下心來思考「我們曾為同志做過多少」,兩邊不應只在相異點上辯駁,而是站在相同點上去談如何愛、如何關心。
「我們教會,必須先承認對同志的了解真的不夠深,對他們的關心也不夠多。」王榮義希望兩方坐下來好好談,一起學習耶穌走進弱勢的人群當中,那才是真正的愛。他進一步指出,「嘴裡說愛一個人卻不想了解他,那是一種矛盾」,愛必須實踐出來,如同耶穌說要愛你的鄰舍、愛你最微小的弟兄,愛一人不是站在外面看,而是要走上前去了解,「如果做不到,不要說你有『愛』。」許多人強調傳統一男一女家庭的重要,異性戀基督徒應該努力活出這個價值,而不是指責同志會破壞它。
他呼籲教會應該冷靜下來,有更多的對話空間、更多的理解。他也提醒反對多元成家的基督徒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你有跟同志談過嗎?」「你聽過他們的聲音嗎?」王榮義強調,別光看網路上傳播的影片,那可以斷章取義,也不要只看別人傳來的文件,那可能是操作出來的,「請直接面對同志,好好聽他們說,了解他們的感受與需要。」
王榮義說,在他的經驗裡,同志基督徒沒有人十惡不赦、沒有人好色想搞複雜關係,如果反對者能靜下心來好好聽同志的聲音,「相信他們對這個議題的態度會大翻轉。」
專訪机嘉勝牧師
維護社會風氣 擔憂過度解放
【林家鴻專題報導】伴侶盟主張修改民法爭取同志婚姻合法化,引發教會極大反彈。台南中會民族路教會机嘉勝牧師表示,以信仰無誤的基礎而論,聖經多處明指同性戀是罪,但他認同少部分同性戀是天生的,且無論天生或非天生都不該被定罪。不過,若同性戀者主張這種傾向和同性性行為是與生俱來,則不能視為正常、自然、合乎道德的。
撇開聖經立場不論,机嘉勝說,教會內對同志婚姻合法化的論戰,最大差異在於支持者以同情弱勢、爭取人權為基調,但護家盟考量的是對家庭、教育、社會善良風氣的影響。台灣生育率已是世界最低,同志婚姻合法對社會並無好處。他體諒同志欲爭取成家、婚姻合法化的權益,但不應修改民法,為了爭取弱勢族群權利破壞原有婚姻制度,撼動行之有年、由一男一女組成一夫一妻的正常家庭和價值觀。可另立專法處理權利,就像為癮君子設吸菸專區。
机嘉勝認為,正常家庭應是由1個爸爸、1個媽媽組成,若賦予同志收養權,不僅讓孩子暴露在愛滋病高風險,從小的性別模仿和認同也可能產生畸形,對孩子不公平。若未來同性戀傾向者在肯定同性戀的環境中成長,會更容易強化其同性戀行為正當的意念,就像家暴家庭的下一代易有暴力傾向。
机嘉勝說,愛同志就是不以異樣眼光看待和接納,且輔導對方擺脫同性戀傾向並無錯誤,誠如輔導非行少年一樣。像他就認識有女同志基督徒願意為了追求聖潔、渴慕神、服事神而改變自己,活出應有的性別樣式。支持此法案者指責護家盟將「伴侶制度」及「多人家屬」恐導致3P、小3合法化的疑慮,不明究理地混入已通過1讀的「同志婚姻」討論,机嘉勝說,護家盟的疑慮合理,3案起初原是1案,本該一起討論和反對。若不反對,將來還是可能會過。
机嘉勝觀察爭取多元成家的運動中有同志團體高舉性解放訴求,但有些同志並不贊成,「他們要的是純純的愛,並非一定要為自己爭取什麼,把私生活攤在陽光下,甚至性解放。」此外,支持多元成家的牧者多以機構的牧者居多,因無牧會壓力,所注重爭取的同志人權過度擴張和虛幻,但地方教會牧者多數反對,因實際了解會友的擔憂。
互愛互諒與包容 面對未知真理
【特稿/王進財】1989年起我在芝加哥神學院(CTS)進修時,課餘之暇常在世界上獲得最多諾貝爾獎的芝加哥大學校園散步(因為CTS在同一校園內),在芝加哥大學校園的佈告欄上,常看到有關同性戀活動的公開廣告。當時心裡不禁寒蟬:怎麼那麼大膽、如此公開,難道如此首屈一指的世界性大學,都不禁止而且還放行同性愛?
想不到1991年,我擔任芝加哥神學院國際學生會會長期間,當學校召開社團會議時,神學院突然多出一個新的組織,稱之為同性社團。我更驚訝不已,怎麼這樣的團體可以在芝加哥神學院被允許成立?我真的不懂。只乖乖地聽坐在我身旁的第一任同性愛社團的會長,開玩笑地自我介紹,說:「我是人,我需要愛與被愛。……如今我在同性裡找到了愛。這是為什麼,今天我是CTS新社團的代表的原因。」記得那時,社團代表們都對她微笑,拍手表示歡迎。幾年後,我在芝加哥神學院的學妹楊雅惠牧師,竟然在保守的台灣成立華人世界第一間的同光同志教會。如此舉動,讓在溫哥華牧會的我更是驚訝不已!
20幾年來,我擔心的同志愛話題,終於浮上檯面,而且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成為台灣社會、立法院和教會必須共同面對的嚴正議題。同性婚姻可以嗎?伴侶關係可以合法化嗎?多元家庭可能嗎?這都是非常棘手的時代性新議題。
我希望、我也如此禱告,更要誠心拜託所有同工好友們,這類話題,請不要讓它成為長老教會召開總會時年度表決的議案,也請不要在神學院成為公開辯論的議題。因為:1.無論怎麼爭辯,總是有人贊成,也有人堅決反對。惡魔常以一個尖銳的議題,分裂整個群體前進的方向和使命感。不要因小失大,在上帝的國度裡,還有許多更重要的福音和見證,需要我們更迫切同心去傳揚。
2.對那些已經持有既定立場的人,無論怎麼爭辯,他的立場都不會受對方的論述影響,反而越辯火氣會越大;越辯會越失去理智和信仰的溫純。激辯的方式會使話題失焦,也容易使人失態。
3.長年的好朋友,可能因為對這個議題的不同堅持,化友成敵,會很可惜。
4.至今,無論美國、加拿大或歐洲各大基督教會,只要把這議題推上總會討論與表決,沒有例外地,最後都造成該教派的嚴重分裂。不能不小心處理。
一夫一妻的制度絕非完善的婚姻制度。它是目前最被普遍接受的婚姻制度,卻無法滿足每一個人的特殊需要,這是事實。多少人一生當中,生命和人格受到最大傷害的地方,可能不是別處,而是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這也是事實。我們所敬仰的信仰偉人,從亞伯拉罕、到頒布十誡的摩西、再到大衛和所羅門王,他們都不是一夫一妻的遵守者,這更是事實。可見一夫一妻是後期的產物,這句話,若對聖經歷史有深度了解的人,應該會接受。(註:一夫一妻制在1930年納入中華民國法律,1970年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若真要討論這些話題,除非彼此能有如下互動基礎:1.彼此能溫和對話的紳士態度;2.不做人身攻擊的紳士約定;3.平心靜氣地先聆聽對方的核心觀點,然後再很有耐心地闡述自己的所信。
為能真誠探詢更深更廣的未知真理,大家願意先把傳統的教義和禮教放一邊。因為在浩瀚的宇宙中,我們所知的遠不及於我們所不知的。知識和能力非常有限的你和我,誰有權去裁定許多未知的天國真理呢?唯獨上帝。
我擔心,教會界裡有太多堅守傳統價值觀的人,只要一聞到有人跨越傳統教義一步,立刻定罪的石頭齊飛,砸得你活不了也死不得。這是為什麼我說:在整個大環境還沒有成熟到可以真心對話的程度,寧可不要讓這類議題在總會和神學院公開討論的原因。我在加拿大長老教會體系下牧會十幾年,感謝上主憐憫,加拿大長老教會總會曾多次成功化解諸如此類的議題進入總會年會表決。合一,是在彼此的互愛、互諒、與包容下誕生的福音果子。(作者為台中中會重新教會牧師)
以WCRC的聯合過程為例
改革宗傳統如何看待同志族群
【特稿/鄭仰恩】400多年來,改革宗傳統一直是一個重視信仰自由、掙斷不義鎖鏈、批判自我傳統、破除迷信與教條權威,且在不斷改革的過程中成長的信仰傳統,總是與時並進,貢獻新時代且與普世價值接軌。
道維(Edward A. Dowey Jr.)指出,在關鍵時刻,改革宗傳統會涉入一個「持續性的詮釋過程」中,為的是要慎重考量對「信仰預先了解」所作的必要改變。換句話說,面對新的時代處境,改革宗教會往往會為了告白信仰的緣故而重新檢視或詮釋既定的信念和一向視為理所當然的神學前提。這可以稱為「以告白來服從的詮釋學」,最著名的例證就是1934年5月由德國認信教會所草擬的〈巴門宣言〉。
關於改革宗對同志族群的態度,讓我以2010年「世界歸正教會聯盟」(WARC)和「普世歸正教會協會」(REC)聯合成為「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WCRC)的過程為例來說明:WARC屬於主流傳統,原本就對族群和性別議題採取開放包容的態度,比較值得注意的反而是比較保守的REC。
REC總幹事Dr. van Houten提到兩個重要的轉折點:首先,「種族隔離制度」爭議時,儘管REC正式宣告「為種族隔離制度辯護的神學思想是異端」,但卻未能開除兩個具爭議性的白人教會的會員籍,直到2000年才達成共識。
其次,更關鍵的衝擊則是近30年來關乎倫理議題的論爭,特別是1980~1992這12年間所舉行的4場有關「同性戀」的研討會。最後,REC採取的立場是:任何會員教會對其同性戀會友的態度和立場「並非是一個信仰告白的議題」,它也不是「一個會影響教會對聖經之委身的議題」。結果,當REC於1992年做出此一決定時,最後一批反同的「死硬反對派」選擇離開,而REC就在這樣的一個「多元包容」的基礎上開啟了和WARC邁向聯合的坦途。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向以是否歸屬於WARC/WCRC的神學院體系為神學教育的評斷標準,那在看待同志族群的神學觀點上,是否也應參照普世改革宗傳統的信仰精神呢?(作者為台灣神學院教授、前任WCRC執委)
傾聽 互談 中性第三者
【黃以勒專題報導】1934年的德國,納粹政府已經掌權,強迫各教會合併加入國家教會「德國福音會」(DEK),多數教會都接受納粹價值觀,贊同國家對猶太人的立場。不過在這樣的情境中,有少數路德會、改革宗與聯合教會堅持反對納粹,18間德國教會、138位基督徒聚集在烏巴塔的巴門成立了「認信教會」,並發表〈巴門宣言〉。其中包括神學家卡爾‧巴特(Karl Barth),他在會前擬了宣言,會後遭波昂大學解除教職,因而返回家鄉瑞士;而潘霍華牧師之後更為了計畫刺殺希特勒而遭逮捕,被處決身亡。
二次戰後,德國教會重新組成德國福音教會(EKD),並發表〈斯圖加特悔罪書〉,反省教會在二次大戰中的錯誤,承認教會對希特勒統治下的苦難負有連帶責任。而神學家穆勒(Eberhard Müller)看出了教會之間的矛盾、教會與社會的撕裂,於是他開始提倡「基督教互談會」,藉由一個開放的平台,提供不同立場、專業的人們彼此溝通,找回相互的信任,進而拉近教會與社會的距離、外展事工的開拓、政治與文化的團結,並促進戰後西德的復甦。
互談會目的是作為一個「第三方」,藉由「傾聽」「討論」「思考」,建立一個寬容的空間,成為不同意見的橋樑,幫助教會有效參與社會。這個模式很快傳遍歐洲、非洲與亞洲,台灣的生命線、家庭協談中心等機構的產生,都跟互談會脫不了關係。
教會要扮演不同意見的橋樑,發揮「做和解的使者」之精神,並不是簡單的事。為此,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也特別將「中性第三者」(TPN)訓練計畫納入教牧進修的課程之一。TPN是加拿大聖保羅大學「加拿大衝突解決學院」所研發的技巧,是一套解決衝突的高效能方法。
學習TPN可以成為調解者,藉由對衝突進行分析,尋求解決之道;再藉由有效的溝通程序與方式,調解不同意見,進而讓彼此在擁有尊嚴、受到信任的處境下,解決問題與歧見。這套技巧不僅在民間的工會、學校、社區中發生作用,公司、社會、國家與文化之間的衝突,也能利用TPN來得到化解。盼望能有更多牧長接受TPN訓練,裝備自己成為和解的使者,也期盼目前的同性婚姻爭議可以從互談中找到和解之路。
新聞小辭典
歧視與逆向歧視
支持婚姻平權的一方,常會以反對「歧視」為由,倡導同性戀也能正常享有異性戀在婚姻中的權利義務;反對的一方則會以「逆向歧視」一詞來解釋,為什麼反對婚姻平權不算是歧視。什麼是歧視,什麼又是逆向歧視?
1.歧視:針對特定族群僅由於其身分或歸類,包括:種族、膚色、性別、宗教、政治見解、民族、血統或社會出身的任何區別、排斥或特惠,給予不同的對待。當個人或組織被以不合理、不正當的方式奪走權利和生存機會時,就是歧視。歧視可能導致被排擠、邊緣化,減損其人格與社會生活的權利。
2.逆向歧視:當弱勢群體得到相對優勢待遇時,反而使多數(強勢)群體的權利受到限制,造成對多數人不公平的現象;但逆向歧視不包括因強勢團體歧視弱勢者而受到懲罰。
舉例來說,20世紀中期黑人民權運動中,白人認為讓黑人擁有相同的公民權及考試的加分保障為「逆向歧視」,白人不僅「不能拒絕為黑人服務」,更可能因為保障名額而「失去就學、就業的機會」。此例中,白人因種族為由,認為黑人不如自己,屬於「歧視」。讓黑人擁有公民權,進而不能拒絕為黑人服務,不算逆向歧視,只是對歧視行為的限制;而「保障名額」致使白人較優秀學生落選,則有可能屬於逆向歧視,這種狀況下,用增額錄取的方式比較恰當。(編輯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