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聽國會的風波不斷,被各界質疑指導辦案的總統馬英九,強調特偵組「監聽如查有不法,一定依法懲處」,一般人嗤之以鼻的解讀為切割;檢察總長黃世銘則把矛頭指向承辦檢察官鄭深元。對此現象,立法委員段宜康痛批,面對指控的可笑託辭,和偷窺痴漢失風落網時的反應,其實一般無二。
偷窺是指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暗中偷看別人私隱的行為,不但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在某種程度也觸犯法律。以偷窺模式進行的不法監聽,取得資料加以打擊異己當然是一大錯。這也是個民主法治國家何以最常舉水門事件來引以為鑑的原因。
1972年6月17日,5名竊賊闖入美國民主黨位於水門大廈的總部,隨後遭到逮捕。原本被視為單純的行竊案,美國總統尼克森竟表示會干擾中情局一項秘密行動,藉此轉移偵辦焦點,也引人疑竇。後來證實當年正在打連任選戰的共和黨候選人尼克森,以25萬美元要求前FBI幹員祕密在民主黨總部安裝竊聽器,並竊取檔案文件。此一企圖竊聽敵對政黨辦公室的惡行,尼克森本人其實瞭若指掌。1974年8月9日,尼克森因為此案宣布辭職,成為美國第一個自行辭職的總統。水門案也讓40名官員和尼克森競選幕僚被以妨礙司法罪名等重罪定罪。
然而,雖是醜聞的「水門事件」卻見證了美國的新聞言論自由和司法獨立,由兩位記者鍥而不捨的精神,加上獨立於行政體系的司法單位,經過長達2年的時間使真相大白,讓美國人民對民主與法治有了更深刻的體會,即便是握有全世界最大權力的美國總統,違法亂紀就是下台一鞠躬,接受審判。
聖經上記載著一場看似完美的殺人案件,亦由偷窺開始。以色列王大衛偷窺容貌甚美的婦女洗澡,令他茶不思飯不想地想要一親芳澤,接二連三的錯,讓這位婦女的丈夫烏利亞命喪黃泉。所幸代表輿論壓力的拿單,讓大衛知道他得罪了上帝。
撒母耳記上第6章記載伯示麥人因偷窺約櫃而被擊殺這段插曲,相對於摩西蒙上臉害怕看見上主,敬虔二字立刻浮出。挪亞有一次喝醉了酒,脫光衣服躺在帳棚裡,挪亞的兒子含看見父親赤身露體,偷窺者般見獵心喜地告訴他兩個兄弟,他的兩個兄弟閃和雅弗則是拿了一件長袍,倒退走進帳棚,把長袍蓋在父親身上,沒有看見父親赤裸的身體;酒醒後的挪亞,詛咒了含的後代。我們處在一個有集體偷窺特徵的世代,拚命想盡一切辦法,想要看見和我們不同想法的弟兄姊妹眼中的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