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雨靜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章10節)最近社會各界最是關注的就是食安問題。全國高度憤怒因賣黑心油者泯滅道德及背叛消費者信任,為獲得龐大商業利益而犧牲廣大人民健康、犧牲無數下游廠商商譽及產業生機,讓國人連日常生活都陷入風險無所安心。為什麼有人會做出這麼沒良心的事?就是為了能夠賺取更多的錢。
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金錢)。」這段經文是說基督教認為賺錢是罪惡嗎?其實賺取不虞匱乏的個人財富對辛勤工作的人來說,應是種實質公平的獎勵,擁有財富本身不是罪過;但若當追求財富成為人生最高目標時,恐就會讓靈命受到殘害;因將目光定睛於財富高於一切的人,將無法或更難放棄對龐大財富的吸引牽絆,而將背離我們在人世間有的其他更重要意義價值及使命任務。
「你們要變賣所有的賙濟人,為自己預備永不壞的錢囊,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就是賊不能近、蟲不能蛀的地方。」(路加福音12章33節)我們常看到有人為錢而傷人騙人、財團污染河川海岸、不當開發、公共工程偷工減料;許多人犧牲健康、犧牲與家人相處,都是為能賺更多的錢;選擇職涯發展時,面對夢想、理想,想一想還是選擇較高薪水的那份工作。各大公司競相展現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但當「營收利益」與「社會責任」兩相衝突時,通常先被關掉的是那對社會永續提升有幫助的項目,留下的會是那能讓公司較有具體賺頭的。
走在路上看到越來越多「店面結束營業」的牌子,詢問結果多是因房租倍數調漲,小店經營者只好含淚歇業。房東理直氣壯表示,黃金地點可以更高價錢租給大連鎖店或更有錢的人,每月可賺進更多錢為何不賺?我心中常想,漲價是房東生活有必要?還是純粹只為能賺更多錢?殊不知許多小店其實是靠此維持一家生活。當一邊考量的是賺多賺少,而另一邊則是能否生活下去,不禁讓人擔心,在台灣「賺更多的錢」是否已成為社會的絕對主流價值?這對台灣經濟發展、社會文明進步,及人性價值考驗都會有極大威脅。
耶穌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有錢人進神的天國還要容易。」(路加福音18章18~24節)既然我們是「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馬太福音10章8節)因此我們面對財富時,務要記得,我們擁有的一切都是上帝賜予的,我們須將這福份分享給更多的人,讓上帝喜悅的理想國度能在地面上實現,而我們終將獲得神賜給我們的最大財富──就是天國的恩典祝福,及在世的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