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牧教會研習會 小會議長與代議長老認識職責

(攝影/林婉婷)

【林婉婷高雄報導】無牧者的教會可能會遇到哪些挑戰?壽山中會中委會在協助無牧教會時發現許多實務問題,因此在5月7日下午舉辦研習會,安排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書記、鳳山教會牧師潘恩盛,及中會財務部部長王巧品長老主講,並邀請小會議長、代議長老與會。

第一場講座中,潘恩盛針對小會議長和小會職責加以說明,並從法規談其中可能面對的問題:小會議長是「代表中會」關心、協助教會事工,聯繫中會和教會關係,關心教會各項事工、小會各項職責,並協助聘牧、申請傳道師。

根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行政法》第一章第一條、第三條,教會分為「堂會」與「支會」,支會是未具有堂會條件的教會,屬堂會管轄或中會直轄,由管轄之堂會或中會派牧師一名、長老兩名組成支會小會。第二章則說明「會員」,潘恩盛舉例,他曾經在某教會召開和會時發現該教會出身牧師會籍居然還在,另外也曾聽過在外教派聚會、但會籍還在長老教會的現象,這些都是教會在會籍管理與認定時需要處理、討論之處。

(攝影/林婉婷)

「會員和會」是小會召開、聽取小會報告,其中不接受提案;和會議長由小會議長擔任,無牧教會由長老代行。他以曾聽聞過的「和會中有退任長老提議」為例,說明這個問題應該回歸法規處理,該退任長老的提議由小會事後暸解和以其他方式回應,不可以在和會中提案與表決。潘恩盛另提醒「小會」和「長執會」的分工與職權;且有些教會因為事工而另分部門,例如傳道組、關懷部、教育委員會等等,這些部門都還是要受到長執會、小會管理,不可牴觸。

「小會」是治理教會最基礎的代議單位,由牧師和長老組成。小會主掌許多教會要務,包含「禮拜和聖禮典」;潘恩盛強調禮拜是小會辦理、委託牧者代表小會來主持,因此牧者不可擅接社區的婚喪禮拜主持並視為賺取外快機會。「長執」方面,長老、執事因故不能擔任時,則應向「小會」申請,小會認為適當得准其辭職,長執不能向牧者報備後就拋下事工、也不參與就任禮拜,這是不負責任、不良示範。

(攝影/林婉婷)

「戒規」是為維持教會信仰與法規而設定。潘恩盛解釋,早期有「禁聖餐」,後來改為「停會員權」,而受停權仍不改或改屬他教派在受洗者則「除名」。「代議長老」是主持小會的會議,不代表其權力高於他人;他以鳳山教會為例:在自己前往牧養以前,鳳山教會的長老們曾在無牧時期發起於禮拜六聚會、禱告、討論教會事務,這種額外連結讓小會開會更順利、和諧。

問答時間,有人詢問無牧教會的告別禮拜主持,小會議長若願意、但其教會小會若不願意該怎麼辦呢?潘恩盛點出,若是中會派的小會議長,教會小會不能阻止;不過他認為小會通常都能諒解與協調,應該是支持居多。

(攝影/林婉婷)

而第二場講座,由王巧品解說中會的牧師、傳道師謝禮的計算辦法,也請與會者們現場試算與提問。問答時間,與會者們有討論到教會聘牧師夫婦的謝禮計算方法;壽中議長陳薇雯牧師坦言,教會現況中普遍還存有性別差異,女牧者可能會沒有謝禮;她鼓勵教會還是要重視每位牧者仍是獨立個體,或有經濟壓力,但相信有兩位牧者合作亦能幫助教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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