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議題在教會是個禁忌,好似這些處境從來不存在我們的教會一般。我們閉口不談,深怕觸怒敏感的神經;或者期待說服不同立場的人貼近自己的觀點,但我們卻少了最基本的一步,就是像耶穌一樣,進入這些會友的生命脈絡中,傾聽他們的心跳。
最近一位警員因為長期蓄長髮,不符合警界規定被記滿18支申誡被除職。若僅從服從紀律的角度切入,結果會導向警員絕對的違逆和制度絕對的完善,然而,這樣的結論會讓我們錯失反思的機會。制度與規定的訂立是建立在「所有人都一樣」的假設基礎上,假設所有的男人女人都依循著傳統刻板印象而存在。雖然大多數人能夠接受、適應甚至扭曲自己進入制度中生存,但並不代表這個制度不會傷害、排擠少數人的生存空間;而當生命與制度衝突時,我們是反省、修正制度來包容更多的人,還是讓不適應制度的生命噤聲,讓我們繼續活在完美制度的謊言裡?耶穌挑戰當時固守律法的人說:「我是安息日的主」,人不是為了制度存在,制度的存在是為了保護人存在的價值,在我們直接指責葉警員違反紀律之前,是否先停下來認識這個無法適應制度的生命,從他寧可被處罰18次也不願剪去一頭長髮悲憤與勇氣中反思,這或許才是耶穌教導我們信仰的表現。
這事件讓另一個故事再次浮上檯面,故事的背景就在馬偕醫院,院內的電腦工程師因為著「女裝」上班被革職。這2個故事的共同點,上級機關都不在意這些表現「不正常」的人非這麼做不可的原因,反倒是民間媒體親身採訪、記錄才能更真實呈現事件的原貌給閱聽人,也因此在民間掀起了一波聲援葉警員的連署運動。媒體的報導、民間團體的運動與抗爭,甚至是政府單位近幾年訂立的「性別三法」,如實反映社會部分的人正試圖打破「男女二分」的刻板印象,目的是保護這個框架下,被壓迫者的生存空間;反觀警界、馬偕以及部分民眾的反應,我們看見這個社會、甚至教會對多元意識的缺乏,以及因缺乏導致的「瑕疵制度」,與造成傷害後「依然故我」的傲慢。
針對性別議題,我們總是輕易以「尊重」兩字包裝接下來進行的論斷;然而,這世界上由形形色色的人組成,而且無論這些人是否被你我所認可,都是上帝美好的創造,我們是否以這樣的心態尊重與保護這些被錯誤對待的生命?真正的「尊重」,會讓我們感謝這兩個勇敢的生命,修剪我們的驕傲,並且更盡力去保護像他們一樣的人。當有機會再談及類似的議題時,不再迴避、不再拒絕,論斷前先停下來想一想,什麼樣的痛,迫使這些生命非得承受眾人拿石頭的攻擊,也許我們會有新的看見,而這個看見對被壓迫者來說就是「福音」。
讀3330期教會公報時論有感
◎翁埈禮
《台灣教會公報》3330期11版時事論壇未署名為〈請別踩在我的血跡上談尊重〉一文,企圖以論壇之名表達貴報偏頗的立場,旨在添油加火,升高對抗,意圖使「性別」議題成為教會禁忌話題,實不可取。今將該文嚴重的誤謬簡述如下,以正視聽:
其一,教會組織非公權力單位,無任何強制力。宗派組織及其信徒,贊成或反對特定法案之修訂,不過是依信仰自由行使其公民權力,何來「濺血」之說?
再者,該文提及馬偕醫院與警界案例,實為特定組織之內規,與性別爭議無涉。作者引喻失義,企圖無中生有,是何居心?
其三,尊重乃雙向行為。信徒礙於信仰難以認同特定立法,卻表達願意尊重無非意圖展現關懷,開啟理性的對話契機,以尋求多元包容的替代方案。教會公報為宣教喉舌理應加以肯定,並大力宣揚。竟然將善意指涉成偽善,實有唯恐天下不亂的噬血風格。
「性別問題」不是禁忌,我們願意恪守「主權在神」的教導,不做任何論斷。也希望爭議雙方能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之下,相互協助了解相關人士的需要,認識問題,共同尋求解決方案,例如仿傳統婚姻法部分條文,另定「同性,甚至多性LGBT」婚配之相關法令,期盼能夠消弭爭端,讓所有人的權益都受到完好的保障,讓台灣成就成一個真正多元包容的社會。
(作者為新竹中會桃園教會會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