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編踏話頭 | 

假訊息在網路社群流竄,不僅閱聽者難以分辨真偽,更會造成嚴重信任危機,成為有心人士用來製造社會分裂與對立的工具。然而若政府與業者全面介入管控,同樣有侵害言論自由的隱憂。所幸,近年已有公益組織相繼投入事實察核工作,提供民眾快速且便捷的查詢管道,即時阻止假訊息傳播。面對資訊時代挑戰,明辨真偽已是全民新課題。


 

【邱國榮專題報導】台灣事實查核教育基金會聯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與台大政治學系,連續兩年進行「假訊息現象與事實查核成效」大調查。今年調查結果顯示,有83%的民眾在過去一年內接收過假訊息,且有高達90%的民眾贊成立法要求社群媒體建立假訊息自律機制。此外,調查也發現,事實查核確實能明顯改正人們受假訊息影響所產生的錯誤認知,然而,其效果受政治傾向而異。

「2023假訊息年度調查發表暨高峰論壇」於5月19日在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一樓的國際會議廳舉行。會中發表由台大學者洪貞玲、張佑宗及謝吉隆所撰寫的調查結果,讓各界更深入了解台灣受假訊息影響的實況、民眾對假訊息的認知與應對方式、事實查核資源的運用,以及假訊息防範與問責等議題。此次調查特別新增實驗法,以了解事實查核的實際成效。

根據調查,83%的台灣民眾在過去一年接收過假訊息,且多數認為假訊息對社會和政治信任造成負面影響,特別是媒體工作者受影響最深。民眾在辨識假訊息時,常與親友討論、聽取專業意見,或查閱相關資訊及使用事實查核機制等。更有80%的民眾會提醒親友該消息為假訊息,超過40%的人則會分享澄清該消息的貼文。

此外,94%的民眾認為需要透過教育或宣導來強化民眾辨識假訊息的能力,58.6%的民眾知道有民間闢謠或事實查核機構的存在,約有60.4%的民眾認為這些民間查核組織具有公信力。另外,只有半數民眾知道有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存在,而且仍有52.4%的民眾從未使用過事實查核資源,顯示在推廣使用上仍有許多進步空間。

此次調查同時探討民眾對假訊息的問責觀念。超過60%的民眾認為政府和科技公司應該限制假訊息在網路上的流傳,即便可能影響言論自由。而90%的民眾贊成透過立法要求社群媒體建立假訊息的自律機制,有85.8%的民眾認為網路平台應增進演算法透明度。此外,約七成民眾認為網路平台應付費取得相關新聞授權。

調查結果還分析了事實查核對錯誤認知改善的效果。實驗設計中,受測者觀看一則健康生活謠言和兩則政治事件謠言。結果表明,事實查核確實可以明顯改正人們閱讀假訊息後得到的錯誤認知,然而。對於生活健康類的事件,事實查核的效果並未受到黨派立場的影響;然而對於針對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的假訊息,其查核效果則明顯受到黨派立場的影響。

此次調查採取「混合模式」的調查方法,結合了網路調查和電話調查兩種方式。調查期間為2023年4月1至17日,網路調查共獲得1789份有效樣本,電話調查則完成了1200個訪問。

|陳慧敏,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

被公眾信任危機 需提高識讀與查證能力

【邱國榮專題報導】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總編審陳慧敏在高峰論壇上強調,提升「識讀意識」對台灣社會來說至關重要。《2023假訊息年度調查發表》報告顯示,超過半數的台灣民眾對政治人物和媒體的信任度不足。這種不信任情緒對民主社會造成危機,所以迫切需要建立信任圈,尤其在資訊生態中,應好好進行公共政策討論。

陳慧敏表示,她認為對政治人物和媒體的不信任,從2022年底的九合一選舉至今已更為明顯,這一時期假訊息出現,突顯出政治生態中的缺口,成為假訊息的溫床。例如,今年2月,一名政治人物引述一條沒有可信度的推特推文提及美國的「毀台計畫」,引發近一個月的討論。這種情形與日本關西機場事件的處理方式相似,僅透過簡單的貼文配照就成功引發媒體的追蹤報導。陳慧敏說明,這種現象顯示出,造謠者已經越來越巧妙地利用政治對立和媒體生態的弱點,快速製造謠言。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指向造謠者是境外勢力,但很容易讓人懷疑是中共的介入。

陳慧敏指出,該報告中民眾對於假訊息的憂慮是有根據的。欲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政治人物在發布訊息時承擔比素人更大的查證責任,媒體也需更盡責地進行事實查核,以過濾掉網路上的假訊息,這樣可以減少事實查核中心的工作壓力。她提到,有些媒體在面對某些話題時,已運用所學技巧過濾假訊息,顯示出積極的進步。

陳慧敏進一步說明,今年將在6、7月舉行許多媒體工作坊,這些活動吸引了許多媒體的關注,目的在於打造更可信賴的媒體。實際上,信任的建立需要每天進行事實查核,報導真實的消息。只有透過媒體的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媒體生態圈的問題,並建立起政治人物、媒體和讀者之間的信任圈。

該報告也指出,52.4%的民眾從未使用過查核工具。陳慧敏指出,台灣有許多闢謠工具,但如何廣泛推廣使用這些工具是一個挑戰。報告指出,相比去年,銀髮族和青少年在利用闢謠資源方面有所進展,因為查核組織過去針對這兩個族群進行了推廣工作,也致力於提高青少年的數位素養和查證能力。

陳慧敏進一步表示,雖然這些努力已有所成果,但青壯年族群的查證能力卻下滑。她認為,這是由於過去推廣工作主要聚焦於銀髮族和青少年,導致青壯年族群對於查核工具的重要性產生認知落差。因此,她強調,查核工具和教育素養的推廣必須更全面,不應僅專注於特定年齡層,而是要照顧到所有年齡層的需求。

報告中提到的一項實驗結果顯示,民眾在接受生活資訊查核報告方面相對容易,但在政治相關報告中則出現政黨立場先行的現象。這項實驗針對中間選民進行對話,結果顯示與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闢謠經驗相同。

陳慧敏指出,每一篇政治相關的查核報告都會被打上政治標籤,並受到不同政黨色彩的影響,因此,在與中間選民的對話過程中會面臨困難。她觀察到這類讀者存在,但大多數時候他們只是旁觀並對查核報告進行標籤化。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查核中心正努力尋找新的對話方式與形式,希望與社會中的中間選民和理性討論者進行有益且有趣的對話。

|陳志柔,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癌症般的危害 造成政治生態信任危機

【邱國榮專題報導】在高峰論壇上,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陳志柔指出,根據《2023假訊息年度調查發表》報告顯示,台灣社會對假信息的認知度已提升。過去中研院調查,有60%民眾不信任網路流傳資訊,現已有超過80%的民眾察覺到網路常散播假訊息,顯示台灣民眾對假訊息警覺性逐漸提升,為解決問題奠定第一步。

陳志柔根據報告進一步指出,民眾普遍視境外勢力、政治人物及媒體為假訊息主要來源,此觀點在台灣社會已形成共識。尤其中國政府及中國共產黨被認定為假訊息的主要發源地。

陳志柔說明,中共散播假訊息作為統戰策略的情況日益嚴重且手段愈加細膩。例如,中國透過宮廟、原住民和村里與台灣基層社會互動的方式在疫情後變得更加精細,表現出中共強大的適應性,現在宮廟團體到中國參訪必須資料給中國那一邊的接頭人,經中國批准後才能入境中國。他強調,政府和民間的資訊生態系統都應保持警覺,因假訊息的影響力持續增加。

陳志柔提出兩項解決方案。一個是民間要建立資訊生態系統,另一個則是政府的跨部門協調整合。假訊息經常涉及各部門。雖然這些部門已採取行動進行即時澄清,但對於預防民眾受假訊息影響,需更深層的準備和培訓,政府在這部分的行動仍不足。他建議,教育部應在學校教育學生認識中共的統戰,此外,政府應積極回應及調整制度,因每個部門都面臨假訊息的挑戰。另外,雖然民眾期望有相關立法防止假訊息散播,但目前國會一黨占過半數的情況是罕見的,未來恐難一黨過半,很難期待立法效率提升,國會共識的達成也將變得更加困難。因此,行政部門的責任變得更加重大。

陳志柔將假訊息比喻為癌症,應防微杜漸。但此舉也涉及政黨立場,例如疫苗無效論雖然在台灣可能未造成實際傷害,但其危害在於群眾對此觀念的接受和認同。由於不同政黨立場和政治因素,政府在處理假訊息時面臨困難,若不積極應對,民眾對政治的疏離感可能增加,對政治機構傳遞的訊息持懷疑態度。他指出,台灣現行政黨監督以反對為主導,缺乏積極主張立場,攻擊和不信任執政者即可能獲得民眾支持,這對台灣政治生態與未來社會、政治信任均造成傷害。

|羅秉成,行政院政務委員│

監管法規困境 權益與言論自由的拉扯

【邱國榮專題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在高峰論壇上根據《2023假訊息年度調查發表》調查報告指出,九成民眾希望立法規定社群媒體建立假訊息自律機制,並且提高演算法透明度。儘管僅有三成民眾支持政府直接透過立法進行管制,但已是比例較高的方式。

羅秉成坦言,若立法管制能有效解決問題,那麼早就會有許多先進國家採用這樣的做法。他以歐盟的《數位服務法案》(DSA)為例,該法案將於2024年生效,但其成效與爭議性則有待觀察,原因是此議題涉及許多價值觀。

羅秉成說,若去年此調查報告就已公布,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就能起到強心作用。雖然調查結果顯示,民眾渴望透過立法解決問題,但去年的立法過程因社會溝通階段遭遇大量阻礙而中止。這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對建立平台責任機制的擔憂,專業層面上並無反對,在社會上卻被認為對言論自由構成嚴重傷害。

在討論假訊息問題時,羅秉成強調,資訊操作也是重要議題,此與資訊真偽無關。他指出,人們對於立法的看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當聲浪高到連討論都無法進行時,就是嚴重的危機。他指出,建立理性溝通的環境可能會受到網路生態的影響,而變得困難,例如受到網路政治動員的影響。

羅秉成提到,國NCC參考了歐盟及英國,並綜合兩者提出相關規範。他建議,應持續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但必須考量如何進行重整。他提到,明年歐盟將實施《數位服務法案》,台灣可以參考發展和效果,但現階段可能難以再度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

羅秉成提到,英國的《網路安全法案》將詐騙、兒童色情影音、販賣毒品和非法武器等問題列為優先處理項目,這些議題的共通點在於他們較少涉及意見爭議,使得處理過程相對較易。但對於網路詐騙問題,他進一步指出,如果平台收了廣告費,廣告卻充斥詐騙內容,平台是否應該負責?為此,台灣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法,要求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和遵守相關規範的要求,如果平台不遵守,必須承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羅秉成強調,現在處理網路上有害行為的方式過於分散,是否能夠通過一般性規範,例如建立自律機制來統一處理,成為需要正視並解決的問題。然而,去年擬定《數位中介服務法》的阻礙對於如何處理這些問題,帶來了不小的影響。

羅秉成最後提到,即使要求演算法透明度,也未必能達到預期效果,但許多國家已要求公開演算法。他建議,可以先將演算法透明度法制化,因為這不涉及言論自由問題,而是資訊操作和揭露相關事實的問題,這是政府需要從不同角度思考的。

|蘇慧婕,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

數位平台爭議 是否該對他人言論負責

【邱國榮專題報導】針對《2023假訊息年度調查發表》報告結果,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蘇慧婕在高峰論壇上表示,假訊息是深根固蒂的問題,其對社會問題的助長不容忽視,應將其視為一個更大範圍的資訊生態系問題來應對。

蘇慧婕指出,該調查報告涵蓋了假訊息的生產、消費和散播三大面向。在生產部分,大部分民眾認為媒體應負相應責任,這並不出人意料,而平台是否應付費取得新聞授權仍有爭議。平台作為假訊息的生產地,其廣告收益問題可以透過授權費解決,然而仍需面對媒體相關專業和法律的執行。

對於假訊息的消費,蘇慧婕提到演算法的透明化可能是解決方案之一,但也需考慮相關的爭議。她提出,以逆向操作回應平台的營運方式可能是一種解決方法。但即便平台用戶理解演算法,他們仍會因為平台是主要的溝通工具和網路效應的影響,選擇留在平台上。因此,平台使用者及民眾留在平台上是無奈之舉,這與演算法透明度無關。

關於假訊息的散播,調查顯示,大眾並不期待社群平台承擔責任,這讓蘇慧婕感到意外。她疑惑,如果社群平台對於假訊息的散播有助力,照理應該令其負起一定的責任。這牽涉到如何理解社群平台在人們日常溝通中的角色。如果人們認為這個角色並不重要,那麼就沒有必要追求平台的責任。若很重要,就應該重新思考平台的責任問題。

蘇慧婕進一步談到事實查核的時效性問題,指出這涉及到法律上的矛盾。現行法律對商業和廣告言論有高度的監管,但在政治言論方面,民眾期望能透過事實查核得到正確訊息,卻與調查報告的結果有所偏差。因此,她提到了法律面對的挑戰,並認為有兩種可能的法律應對方式,一是要求公民更積極防止假訊息,另一種則是允許政府更積極介入。但兩種方式都可能引發爭議,需要進一步的公民社會討論來解決。

蘇慧婕還提到目前的立法情況,《數位中介服務法》進行緩慢,但歐盟已制定《數位服務法案》(DSA),將網路中介分為不同類型。她主張台灣應分析並參考《數位服務法》,以此為基礎延伸、制定適當的法規,以符合《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以及《憲法》中的言論自由等規定。蘇慧婕提認為,只要詳細分析各個條文,去年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在法律層面上是有可能解決的,這將有助於進一步推動公民社會的討論和相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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