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渣兒
「亞當吃了知識善惡樹,跟現代的我們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我們就因此有罪了?」最近小組內有個剛信主的弟兄,忿忿不平地發出靈魂的提問。為什麼亞當一個人犯錯,卻是全人類要一起付上代價?
「因為一個人犯罪就代表了全人類,因此所有的人都是罪人。」羅馬書5章12節是有時會被引用來詮釋的經文。甚至有些人會引用科學的概念來闡述:「原罪就好像一杯清澈的水裡面滴入了一滴墨汁,以至於整個水杯都被汙染了。」這些說法感覺很有理,但總覺得好像沒有搔到癢處。
我以前也很不服氣,憑什麼亞當惹下的爛攤子,我們卻要一起受苦?這樣一點都不公平!這種波及無辜之人的現象,實在讓人質疑上帝的公平性!
但隨著我對聖經的查考與理解,我發現不是因為亞當一人犯罪,就導致人全部都變成罪人,而是我們所有人都跟亞當一樣,禁不起撒但那句最致命的誘惑:「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章4~5節)
難道亞當與夏娃在吃善惡果前,不知道不能吃嗎?不是!是明知道不可吃,但偏要去吃。這很明顯證明,人在吃善惡果之前,就已經知道善惡了。既然人早就知道善惡,為何又會想要去吃善惡果呢?說穿了,關鍵在於人想要「如神能知道」(原文可譯為「如神能宣告」)善惡。換句話說,人不想遵守上帝所立的界線,轉而想要像神一樣自己決定善惡的界線!
人類經常會自己決定善惡,制定對自己有利的原則。法院應當是最講公義的地方,卻是世界上最常發生不義的地方。因為只要有錢請最好的律師,就能找到知法犯法卻不必被罰的方法。
我們不需要糾結,是不是亞當一個人犯罪,就導致所有人都犯罪,因為這種糾結,是一種隱蔽式撇清罪性的方法。只要自問,自己是不是也經常禁不起誘惑,要自己決定善惡?就能知道人「罪」得不輕啊! (作者為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