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的續聘與否,由小會議決」之再思

◎李誠芳

在較早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法規中,牧師的續聘與否,由會員和會投票決定。而現行法規,則由小會投票議決。哪個法規較適用呢?可能見仁見智。但確實有些教會在牧師續聘上有所爭議,我們是否應該重新省思這個議題,免得聖靈替我們擔憂呢?以下是我個人的疑慮:

1.如果牧師續聘與否,由小會議決,對於其他多數會友(包括執事、婦女同工、聖歌隊隊員、主日學老師、團契成員等),並沒有表達意見的空間。即使向中會連署要召開會員和會,也不被接受。或許有人認為開會員和會,會導致教會不合而分裂,但我覺得這只是鴕鳥心態,粉飾太平,並無實質上的幫助。

2.如果牧師續聘與否,由小會議決,牧者有可能認為,只要與小會員建立良好的關係,就可以安心地牧會下去。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心態,對神的國度,也沒有多大幫助。

3.如果牧師續聘與否,由小會議決,小會員有可能誤認為自己權力很大。但主耶穌說:「誰願為首,就必做眾人的僕人。」

4.金錢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嗎?有一間教會,小會認為牧師不適任,議決不再續聘牧師。但有會友希望牧師能夠留任,所以連署至小會、中會,希望能夠召開會員和會表決此案。中會確實派員協調3次,不過都沒有達成共識,因為小會堅持不肯召開會員和會,卻提出一個優退方案,只要牧師主動離職,將付給牧師32個月的謝禮。由於中會協調不成,所以作出議決,要求牧師必須接受小會提出的優退方案,主動離職。否則,將以戒規處分,給予免職、除名。

雖然此案中會作了議決,卻引起許多不必要的誤解與聯想。例如:1.中會被懷疑與牧師串通,向小會要求優退;2.小會金錢管理不當,卻由會友買單;3.牧師被懷疑為了錢利用會友連署,又與中會串通。請再三思,在神的國度裡,金錢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嗎?

最後,我提出小小的建議:牧師的續聘與否,先由小會議決,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會友有不同意見,希望小會不要堅持不肯召開會員和會。或許開會表決的結果,與小會的議決是一致的,也讓大家都無話可說。如果表決的結果與小會議決不同,或許也有神的美意在其中,因為牧師是牧養整個「教會」的牧者,不只是牧養「小會」的牧者啊!也懇請總會法規委員會,能三思此議題,尋求什麼才是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願神賜福大家!

(作者為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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