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的根據

◎林立健

3137期《台灣教會公報》11版刊出一篇〈基督徒的宣告是萬靈丹嗎?〉作者寫這篇文章的表述,如果是針對所謂追求個人利益的的宣告,誠然是個提醒,因為神也察看人內心的動機,但是該文中有些內容是值得檢討的。

文章結論「宣告不是萬靈丹,也千萬不要認為你的宣告每次上帝都會垂聽。」這樣的結論實在非常不妥當,作者所舉的例證純屬他個人本身的經歷,然而自己本身經歷不到神,不代表別人沒經歷神;自己禱告不蒙應允,不代表別人禱告不蒙應允。

當我們的禱告不蒙應允時,不能埋怨禱告沒用或神不垂聽,該檢討的是自己是否在生命中有破口,以致神不垂聽。好比聖經說:「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詩篇66篇18節)即便我們不好,「但神實在聽見了;祂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神是應當稱頌的!祂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祂的慈愛離開我。」(詩66篇19~20節)

作者從聖經中舉出禱告不蒙應允的例子,我可以從聖經中舉出更多禱告蒙神應允的實例。在耶穌禱告的教導中,只告訴我們要去做,並遵守其中的法則,但祂並沒有過多質疑我們禱告的動機。更何況,耶穌也用「不義的官」的比喻,告訴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18章1~8節)。寡婦沒有私心嗎?有。寡婦不也動作頻頻,硬要那不義的官員處理她的案子嗎?是。

如果今天有位信徒為重病家人禱告許久,也奉主名宣告家人能好起來,只因讀此文章而不禱告了,因為傳道人說「宣告不是萬靈丹」,我求神憐憫。

最後,「宣告」是否有根據?在我看來是有,因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歸耶穌,耶穌也給我們權柄,並告訴我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翰福音14章12節)我的思想很單純,耶穌怎麼說,我就怎麼做。

(作者為嘉義中會東河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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