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葬、灑葬

◎陳坤申

《台灣教會公報》3134期特別企畫的〈留住永恆的美麗〉專題非常好,尤其嘉義中會水上教會陳豐明牧師所撰述的〈落葉歸根,與土地融合為一〉一文,將主禮樹葬的經驗詳細的陳述,我相信經由《台灣教會公報》的報導,樹葬、灑葬的方法、過程應該會讓教會弟兄姊妹有所了解、認同、接受。多年前,我常與老友談起樹葬、灑葬的問題,老友們都認為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尤其在大都會區,勢必要採行樹葬、灑葬。

在所有的告別式、悼念文中都會引提摩太後書4章7~8節,肯定逝世者在世的努力。經文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今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傳道書3章19~20節說:「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雖說人最後一樣歸於塵土,但若能捐贈器官甚至大體遺愛人間,那就更好。

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無可避免的自然現象,欣然以對就勝過恐懼逃避。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就好像一場旅行,到最後皇帝庶民殊途同歸,每個人都要死。人生百年,總須落葉歸根,若能留名青史,常活在世人心中,則可為不朽了。

從生物學來看,生命本身不具任何意義,從出生到死亡,只是一種必然的過程;唯有活得充實、燦爛,人生才有價值與意義。有生就有死,生固然可喜,死也不必害怕。前塵往事,最後都「萬千往事隨風而逝」。19世紀使英國稱霸世界的英國女王維多利亞(Victoria)臨終前最後一句話是:「我已盡力而為了。」

每個人善盡本分盡力而為,對人無虧欠,對事無愧疚,好好快樂的過生活,日後若能無病痛「死得痛快」,就有如《書經.洪範》篇中所說,人生有五福:「五福,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考終命」就是「善終」,俗話所說的「好死」)──活要活得好,死要死得快。

現代人死後的安葬,絕大部分採火化後骨灰安置靈骨塔,少部分則採土葬,捫心自問,我們五代以後的曾曾曾孫、女有什麼意義呢?是要留一個可以傳家的精神給他們呢?還是要留一罈只供祭拜的骨灰呢?美國一位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Harold Maslow)說:「心若改變,態度就跟著改變;態度改變,習慣就跟著改變;習慣改變,性格就跟著改變;性格改變,人生就會跟著改變。」

這是多變化的時代,任何事情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為不為的問題,要不要改變,存乎一心。

(作者為退休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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