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見證跨越底線

◎王宇軍

最近台灣文壇上,某位擔任文學獎評審的資深創作人跳出來爆料並批判某年他所評之文學獎散文組的往事。當時眾評審對兩篇進入最後決選的散文無法判定高下,最後決定以「真實性」來決定誰得獎,便分別給兩位入選作者打電話,詢問其創作的真實性。

其中一位說是虛構,另一位表示是真實經驗,承認虛構者落選。然而事後得知,說明其創作是真實的人,其實也是虛構的,但是這位得獎作者並不認同當時文學獎評審以真偽判斷該由誰得獎的方法,他認為,創作必然有虛構的成分。小說創作也經常碰到此一質問,都是虛構的故事,如何表現「真實」?

前陣子,台灣一本頗為知名的財經雜誌,為了報導的可看性和話題性,濃縮了3、4位受訪人的經歷在一個人身上,寫出了一篇震驚社會的報導,結果被踢爆造假,破壞新聞製作的底線,備受抨擊。任憑該刊如何辯解,不能接受其說謊的大有人在。

我想到的是,為了傳「福音」而寫的「見證」,是否可以「虛構」經歷?或為了讓「見證」變得更精彩、感動人,能不能把原本是3、4個人的見證,濃縮凝結在一個故事主角身上?

近幾年來教會也開始出現類似的事情,令人擔憂。一些主內肢體、機構,為了福音工作上有更多斬獲,在傳福音的單張、小冊子的製作上,有一些摻了「虛構」的成分,或者改寫其他人的故事,或者自己創作了並不存在的見證,扛著為主傳福音的大義,在一些行為手段上逐漸放寬了道德標準。

不時有人會以「無論如何,福音總是傳開了」,傳福音得要倚重「諸般的智慧」等經文,替這類事情辯護。只是我個人以為,諸般的智慧終究還是得守住智慧這條底線,犯罪說謊做假見證應該不屬於諸般的智慧。或許我們可以代替那些無法自己寫下見證的人書寫,但卻萬萬不能創造不存在的「見證」故事,這是基督徒行事為人不可說謊,不可作假見證的底限。

(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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