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小男孩死掉之後,我想要吶喊……

◎陳文珊

朋友捎來了封電子郵件,上頭是一條長路的盡頭立著告示牌──「廢死聯盟禁止進入,除非家裡有人遭到謀殺」。朋友個性向來溫和,還是「修復式正義連線」的支持者,寄來這封幾近斷交的信,我想多半是針對「台南男童割喉案」的有感而發。對於這樣「問候」,或許,有很多的話可以回應&hellip&hellip

1.殺一個二個不會死,可以關在牢裡吃免費牢飯,這不是廢死聯盟說的,而是支持死刑的人為死刑的合理與正當性辯護說出來的話。為什麼發放不實消息的人不被譴責,反而是廢死聯盟被罵?

2.要求政府重啟死刑,應報殺害男童的凶手嗎?案件剛進入司法程序,現在要求處決死囚,殺的是別人而不是他!因為A該死,所以處決B,是什麼道理?

3.就算凶手真的怕餓死,想吃牢飯,用死刑威嚇他,社會就變得比較安全?恐怕他可能會因此改搶銀行、闖空門、綁架勒贖。這些案件也可能造成受害者重大死傷。我們打算把這些案件都判死嗎?在社會及司法環境不改的情況下,相信死刑具威嚇效力,如同認為再爛的球隊都能靠一個林書豪打遍天下無敵手。

4.輿論因為該名凶手被捕後說了這樣一句話,就認定死刑處決具有嚇阻效力,犯了「以偏蓋全」「後此謬誤」「輕下斷語」「電子花車」諸多邏輯謬誤。正義難道可不據理性審議,進一步落實?

5.就算死刑真有嚇阻效力,死刑是否具有「不可取代」的嚇阻效力?就好像核電存廢,重要的不是核能可不可以發電,重點是火力發電是不是足夠,以致於不必冒不需要、無法挽回的核災風險。

但我現在什麼也說不出來,因為這件凶案不過是冰山一角,我的心充滿悲痛、遺憾,與無力感。

一個孩子活在台灣,到底有什麼人權可言?單親、低下勞工階級家庭出身的小男孩,可想而知,不會有無憂無慮的童年;付不起中學補習費、大學學費的他,可能會被這個教育體制放棄;長大以後他可能成了廉價勞工,窮忙族的一員,工作一輩子買不起一間房子;他還有機會失業,遭雇主不當解雇,活在M型社會的底層,有一頓沒一頓;因著人生一而再的打擊,恐懼與絕望一步一步奪走了他生存的尊嚴與自信。

我們可以把選擇鋌而走險的「長大成人後的小男孩」處死刑,一個接一個,但我們救不了餓死在家中的小孩,阻止不了父母舉家自殺的小孩。因為怕餓死,而想吃牢飯,是一些人生活在台灣的生存現實,並不是一個虛構的藉口或謊言。如果司法正義不能與社會正義結合,是更為邪惡的結構性不義。但我們從不去追問,或許是因為懲治個人比改造社會結構容易多了。

如果我們真的愛我們的孩子,希望他們都能夠平安、快樂長大,不會被遺棄餓死,不會被絕望的父母帶走,不會隨便犯下大錯毀了一生,我們真正應該跑到總統府前面高呼的是什麼?

在一個小男孩死掉之後,我想要吶喊,真正百分百人權,不僅是沒有孩童受到他人暴力侵害,更是沒有孩童成為不公義制度結構的受害者,而這絕不會只涉及兒童,更涉及所有的成年人生活受到國家的支持與保障,俾能負起撫育照顧後代的社會責任。

(作者為玉山神學院宗教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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