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手中的石頭

◎黃以撒

約翰福音8章7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耶穌在這裡給我們上了非常寶貴的一課。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台大女醫師遭酒駕撞至腦死案,電視新聞中的一幕讓我感到非常訝異。

法院外頭,肇事男子交保步出法院,在法院門口等候多時的各大新聞媒體攝影師及記者,像嗅到海中鮮血味道的鯊魚般,迅速逼向他,記者口中不外乎就是那些可以不用問的問題,如:「你覺得很後悔嗎?」「你這樣算是人嗎?」「你要不要道歉?」由於逼問場景太恐怖,肇事男子開始快步奔跑想要逃開這群記者,記者見狀也賣命的追,當然攝影機是一直開機的,此時只聽到女記者一句讓我啼笑皆非的話:「你到底要不要道歉?要不要?我們等很久耶!」

說實在我搞不懂,人家要道歉的對象是誰?為了搶鏡頭的記者們,總是有種莫名的被害者心理,幾乎每次新聞都能看到記者宛如被害人般抓狂的逼問犯人。才讓我想起了耶穌的這個故事。

採訪固然是必要的,但能否以客觀公正的角度去看新聞事件,而不是帶情緒或搞錯自己身分去胡鬧一番。拿石頭丟別人很容易,因為你站在人群中,當犯錯的人被亂石砸中的時候,他連保護自己都來不及了,因此你覺得很安全沒有問題,丟一下也只是剛好而已。試問,如果有一天站在前面被丟的人是我們自己,撇開自我良心譴責,輿論與刑罰的壓力已將我們反覆鞭打,現在還要遭到一群不認識的人攻擊,情何以堪?

記得耶穌說過:「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那故事後面,眾人當然因為心虛而離去了,沒有任何人拿起石頭,當廣場剩下耶穌與婦人時,耶穌溫柔的對她說:「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一個犯錯的生命如果能夠得到耶穌的安慰與饒恕,才有機會去彌補與更新,如果只是一昧將他處死,無論是精神上或生命上的處死,得到的成效是淺的。我們的生活中或許多多少少會聊八卦,朋友的、同事的、長官的,道別人不是的同時,不就是手中抓著一塊石頭嗎?雖然常常看到不公平的事情,自己卻無能為力去伸張正義,於是躲在人群中,形成一個小型的人肉投石車軍團。我想這樣是耶穌不樂見的,因為我們自己也不完全,那有甚麼立場可以去撻伐別人呢?學習放下手中的石頭,以同理心去看待那犯錯的人,多點包容、多些原諒,給這個犯錯的靈魂一個機會,這樣世界才會更美好。

(作者為碩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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