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昌華
近幾年來,向教育部申請立案成為長老教會神學院的優先目標。然而,在現今政治環境下,申請立案對長老教會來講,不一定是件好事情。為了立案,除擾亂原本神學教育規劃,也引進不必要的政治干擾,神學院放棄獨立自主,將神學教育的根基交到親中政府手中,茲事體大,有必要簡短說明,告知教會大眾。
1.關於招生:如果立案的目的是為了增加學生人數,這不僅不可能,甚至可能在立案後,必須縮減現有學生名額。在立案後,招生名額受教育部〈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規範:「宗教研修學院學生總人數,以不超過200人為限。但情形特殊且經本部依相關規定評鑑績優,經報本部核准者,不在此限。」
在此規定下,神學院學生總數不得超過200人,如果要增加人數,須「評鑑績優,經報部核准」之後才能增加。神學院為要保留名額給道學和神學碩士班學生,信徒神學系可能會遭到裁撤的命運。如此一來,不只犧牲了認真追求信仰深度的教會信徒,也同時宣告信徒教育的退縮。
2.申請政府經費補助:神學院立案後可向政府申請經費補助,但如何管制經費使用進度,如何核銷,非現有人力和經驗所能負荷的。加上,政府撥付經費,會對神學教育內容進行審查,而這就是政府掌控神學教育的武器。為此,目前神學院是傾向不向政府申請經費補助,這樣申請立案的目的何在?
3.增進學術能力:一般大學不會因所屬教育部就自動擁有學術研究能力,同樣的,如果神學院的教授不做學術研究,就算立案成功,學術能力一樣很弱。因此,筆者主張,神學院應停止立案申請;院長應該用更多的心思來規劃神學教育內涵,著眼培養具有信仰意志與能力的神學人,帶領教會為破落的台灣社會帶來盼望與安慰的信息,才是台灣教會真正需要與期待的目標。
(作者為七星中會和平島教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