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廣場】是神僕或神棍?

(相片提供/Pixabay)

◉林憲懋

某中會舉行中會議會,一位正議員提問,對於牧者的養成、遴選與聘任,中會或總會是否有完整、具體的考核機制?沒想到,擔任中會代表、肩負全體議員託付神聖重責的議長,竟在講台上公開回答:「沒有!」這個答案,當然令全場嘩然。

筆者也是中會正議員,對於該議長的發言,深感痛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乃是從傳道師身分開始,經過「牧會學習、提出工作報告、參與並完成中會與總會所規定之各項在職訓練課程、經由教會小會或所屬服事機構推薦、中會牧師資格檢定講道」等一連串法定程序,最後才是被中會依職權按立為地方教會或機構的牧師。我不明白這位議長為何認為沒有考核機制?

在台灣民間信仰裡,只要你想要,隨時可以對他人說:「因為神明叫我開一個廟,所以我現在就開,神明還叫我擔任廟公。」這種以怪力亂神方式騙取的神職,通常被稱為「神棍」。然而真正領受上帝呼召,深知自己乃是罪人身分,卻蒙受上帝拯救恩典;儘管發現自己罪孽深重、深感不配,卻仍願意努力回應神在他生命中的引導與雕塑,樂意以感恩的心順服神,盡心跟隨基督、盡力擺上服事、盡性敬神愛人,這樣的人是「神僕」。但其實神僕這稱呼,從來不是牧師的自稱,也不應是來自信徒對牧者的尊稱,乃是上帝看了之後,以無比憐憫稱之:「好!良善的僕人,你既在最小的事上有忠心,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加福音19章17節)

任何一位正常的牧師,都會盡力作自我反省,先不管檢討做得是否深入、到位,這都只是本於恭讀聖經之後的基本自我要求。如果是把宣講上帝話語的講台變成綜藝表演舞台,把服事上帝的神聖時刻當成個人作秀機會,所追求的只是滿足個人的表演慾望,所期待的是滿堂的掌聲喝采,所愛慕的是眾人矚目的閃爍鎂光,我相信終久不僅其醜陋原形畢露,也要面對最終的審判!

我是長老教會的牧師,我尊重教會體制所賦予我的身分,願意竭盡所能,窮盡一生在我的服事崗位上。我絕不容許我的身分,被神棍這種詐騙集團的邪惡所玷汙。 (作者為長老教會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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