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鶯
台灣這幾年相繼發生塑化劑、毒澱粉、香精麵包等食安問題,以及今年爆發的高雄氣爆、餿水油事件等,讓我們見到了這麼多不肖業者為了謀取暴利,竟然泯滅天良,罔顧國民的健康,以及生命財產的安全,犯下諸多人神共憤的罪行!
人人都想致富,都想發財,累積財富其實沒有什麼不好。問題是,世間的財富,不但瞬間即逝,而且我們死了也無法帶走。聖經上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對我們基督徒而言,它更是虛空的、抓不住的,因為所有的財物都歸神所有,我們只不過是神在這世界上的管家。
在路加福音15章中,神「放任」那個要求分家產的小兒子「隨心所欲」離開溫暖的家,離開慈愛的父親,到遠方去追求世界的事物。結果他帶去的錢財花光了,居然連豬吃的豆莢,想吃都沒得吃。他才醒悟過來:自己不但得罪了父親,也得罪了神!最終,浪子回頭,回到了父親的家。同樣的,神也在等待世人有一天「幡然醒悟」,來到神的面前。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而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一個人在世最重要的是,利用神賞賜給我們的聰明、才華、能力、時間、金錢去幫助別人、教導他人,或是幫助有意義的事工,或是去傳揚福音,帶領人信主。在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打造好的根基上,建造個人良好的、不會朽壞的、經得起火燒的工程。
換句話說,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必須要有良知、良能,行公義、存憐憫的心,不貪婪,不賺取不義之財。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而要積攢財寶在天上,享有天上耶穌為我們預備好的永恆的基業。
(作者為英文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