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看見性別議題

讀者回應

◎吳易澄

《教會公報》3261期10版刊出精神醫學前輩陳喬琪教授針對同性戀議題的投書,提到某研討會的講員內容中,有關聖經的「政治」一說,恐有不符聖經道理之嫌。我是該研討會的講員,非常感謝陳教授引用希伯來書內容的提醒,「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身為習醫與信仰追求的後晚,個人誠心領受也完全同意教授的提醒。但是或許是我在研討會中的論述技巧不夠成熟,造成報導的誤會,在此提出澄清。

事實上,有關「政治」一說,是我針對日前長老教會同性戀議題關懷小組於今年一月通過的牧函內容,「教會宜區別『同性性傾向』和『同性性行為』。同性傾向屬天生之說法,至今未曾有科學之佐證與確定。然而,存在於同性性傾向的認同且欲求而發生的『同性性行為』,則是聖經所反對的」這一段落,提出質疑。誠然,我在演講中所強調的,即是科學的有限性。但在同性戀關懷小組牧函中暗示性別天生未能以「科學」認定,企圖以「科學未明說」來說服會友,是為其論述的「政治」。

誠然,科學雖然有限,但也不代表科學對事實的詮釋皆無意義。很重要的一點是,性別議題認識,是在一般大眾教育,以及在教會裡,甚至在精神醫療專業工作者的學習過程,都相當匱乏。也因此,個人亦誠惶誠恐,希望能不斷地在演講中反覆說明既有的科學論據與精神醫學對於同性戀議題上是如何地不斷修正其立場。陳教授在投書文中認為,聖經對性別認同講得很清楚。這點或許就有需商榷,畢竟「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只是性別概念中的其中一個特定名詞,性傾向(sex orientation)、性行為等更多具有特定意義的名詞,必須做更細膩的區分。或許也因這些環節往往被忽略,才造成大家對聖經定義的誤解。

同性戀如何被疾病化與去疾病化的歷史,其實來自過去不同派別的心理、精神醫學理論的辯論,與逐漸累積的研究成果;於是美國精神醫學會出版的診斷準則,才放棄同性戀可能來自於親子關係受創或人格障礙的錯誤觀念。至於同性戀的診斷後來是否被改為性別認同障礙症,必須澄清的是,性別認同障礙乃是聚焦在自身的性別認同的困境,並非指同性戀。新版的診斷準則也已不存在性別認同障礙,取而代之的是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但即使這是個「診斷」,但也脫去了「疾病」的角色,原因是性別認同的困難很大的一個原因其實來自於個人與社會處境的互動與適應結果。

醫學界的確對同性戀還沒有相當了解,正如醫學界對異性戀也還沒有相當了解一樣。醫學研究是不是仍能作為我們對事實所理解的途徑?或許仍然可以,但是科學研究往往有其限制,也常被錯誤地詮釋。例如許多的教會論述往往援引醫學研究中,同志與各種情緒障礙,乃至於與愛滋病的關係,做為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卻忽略了對同志朋友實際的生命歷程與生活脈絡,那麼這就加深了對同志的誤解與歧視。雖然保羅說,「信心是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但很多的事情是我們其實能夠看見卻不願意看見,或是不小心沒看見。盼望這篇回應,能夠對之前的報導有所澄清,並呼籲各教會界對性別議題需要有更謹慎的學習與認識。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彰化教會會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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