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三大航空公司復興航空,11月22日突然宣布「停飛一天」,這從未有過的舉動震驚社會,讓民航局手忙腳亂處理著。當天的臨時董事會之後,更宣布全面停航、解散公司。復興航空無預警宣布解散,影響廣大,消費者、旅行業者、員工、股東、債權銀行的權益受損,政府被指責監管不周,金門、馬公及花蓮居民的回家之路也更加艱難了。
復興航空近年因為兩次大空難,管理能力受到質疑,消費者信任度跌落,營運成績不佳,連原本被期待的廉價航空「威航」也辦不下去。虧損連連,遠景無望,危機就在眼前,不管是公司的管理階層,還是政府主管機關,應該都了解。但是沒有人料到,復興會以這種方式結束營業,一丟了之。
不過受影響最大的還是該公司員工。雖然董事會發布的新聞說資產還大於負債,會保障員工權益,但這罕見的上市公司解散例子,實際清算之後,真的能到員工手上還有多少?他們咬緊牙關陪公司度過空難危機,盡忠職守,沒想到一夕之間什麼都沒有了,怎能不錯愕、失望、憤怒?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在10月26日成立,但11月22日才向台北市勞動局遞件申請,至少趕著在公司解散前成立,可以代表勞方談判。航空業成立工會者不多,直到今年6月的華航空服員為爭取合理待遇而發動罷工,各航空公司員工意識到工會的重要性,紛紛展開籌組。企業掏空、故意脫產時有所聞,一次又一次,重擊台灣社會對前景的信心。政府對已出現重大虧損的企業,特別是攸關交通運輸等人民生活要件者,最好能早一點構想因應方案;更需要鼓勵、協助工會的成立,健全受雇者維護權益的機制。
從本事件也看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一個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務與營運之外,也必須顧及對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肩負起維護人權和環境永續的責任。聯合國在2007年邀請50大企業簽署「全球盟約」,號召各公司遵守在人權、勞工標準以及環境方面的九項基本原則。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除了應該逐步放進法律中之外,也必須寄望企業主和管理者的責任感。
某些企業主其實很需要品格教育,他們不管公司經營得如何,自以為人上人,生活奢靡,喜歡炫富,把力氣都放在鑽法律漏洞避稅、逃稅,儘可能壓榨勞工,真經營不下去了就一丟了之,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為富不仁還誇誇其談,真是道德災難。
各位熱心品格教育、擔心台灣沉淪的熱心牧者、信徒,試著去規勸一下這些資本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