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一例一休上路 漲聲又響起

勞工的假到底該怎麼放,勞方、資方與府方各有不同看法,經過半年的爭論,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一例一休」新制。

上星期台灣新聞媒體圍著「漲價」做文章,企圖操作一例一休可能帶來的漲價恐懼。許多受訪的老闆紛紛表示,因為工廠人力成本的增加,導致進貨成本增加,不得已漲價來應對。

修法確實對國內許多企業帶來影響,尤其是需長時間有人員待命或輪值的工作型態,資方所必須負擔的人事成本大幅增加;全年無休的交通運輸業、高耗能的電子產業以及醫療業,更首當其衝,當中也有許多業者重新調整產線作業,或進行勞動條件變更,以因應政府的勞動政策。只是這種因應新法的調整,獲得實質利益(例如休假、加薪)者,真的是勞工嗎?

在台灣,改變與改革被認為是一種迅速發生的現象,在時間軸上能迅速的扭轉、切換,並且一體適用,但它應該是一種持續性因應外界變動,並從而與之應對,做出調宜的互動過程。

台灣的選舉文化可以看出,大眾認為只要選出符合我們現階段想像的候選人,社會就能變得不一樣。如果情況沒有改變,那就繼續忍耐到下次選舉,再選出一個被期待可以改變社會的能者出來。

這種片斷性的切換往往是虛幻的想像,而非一貫的行動,無法帶來真改變。放在勞基法上來看,同樣可獲得驗證。在各種勞動種類與特性如此不同的環境下,台灣人民對於勞動意識的維護,也是緊緊依賴政府,認為只要政府設有一套勞基法,就可以保護全部的勞工。

事實上,在各項產業運作需求懸殊歧異下,各行各業的勞工所需保障根本不一樣,政府若想體貼入微地將各項規定,條列明定在法條中,最後只會造成法條根本不可行。

台灣陷入低薪泥淖中,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在傾斜資方的勞動市場內,勞工只能無力接受「過勞」與「剝削」。若想改善這個處境,勞動者必須跳脫出「由勞基法來保護我們」的迷思,勞動意識必須覺醒,團結自主工會,和資方進行協商談判,才能使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一例一修通過後,如果老闆們真的想漲價,請將反映「人力成本」的漲幅,真的轉送到勞工手上,讓人民因修法得到利益,而不是繼續面對工作依舊過勞、薪水維持一樣,但是經濟卻變得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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