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事不一定都可以做

◎胥弘道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6章12節)前幾年台灣流行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話是年輕人強調的個人自由,也是許多新新人類的價值觀。除了說這句話的人以外,大概不會有人喜歡這句話。因為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多數人不顧慮別人,這社會一定很混亂。這當然不是一個好的社會風氣。

許多人在別人的自由中被迫容忍,認為我們要尊重別人的想法,包容異己,例如,我們尊重同性戀的自由,尊重劈腿,當事人沒什麼意見,那麼,我們便不應該去譴責。如果這是個人自由,包括啃老族、不念書、不婚而濫交、煙酒檳榔的嗜好通通可以,因為這是多元的時代,因此人人有自由。

有這些觀念的人不知道有神的國,也不知道進入神的國是一件人人都要面對的事。如果沒有神,那麼只要沒有害人,我們喜歡做什麼都是個人的自由。可是因為有神,許多事我們做了,就算沒有害別人,但是也不一定對。基督徒生命的改變,是人藉著神的靈洗淨、稱義與成聖,是許多沒有基督信仰的人不容易體會的事,但是保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因為許多哥林多教會的人原來是奴隸與窮人,港口貿易使人成為富有。保羅由生活改變解釋基督徒的信仰使人生命改變。

基督徒的生活為人,並不在於外面的行動;沒有什麼是一定不可行的。但在每位信徒的裡面卻有一位活的基督,作我們生命的律法和活的引導,凡有屬靈的益處和不受事物轄制的,我們就可行;凡沒有益處和會受轄制的,我們就不行。如果不是基督徒,也應該有一個標準,這標準不是及時行樂,所以放縱與淫亂不應該成為自由的藉口。保羅的時代有一句口號:「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這句話目的是在解釋肉身的享受,美食當前,不吃白不吃;我們的肚腹就是為享受美食而存在的。「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保羅的意思是說,物質的食物和肉身都會朽壞,都會成為過去;基督徒生存在世,應當將我們的注意力放在那不朽壞的和永遠長存的事物上面。

同樣的道理「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基督徒的肉身,不是為著自己本身的享受,而是為著神。同樣的,人生的意義也不是縱慾放蕩,人生的意義也不是食物與性的生理需求而已。喜歡的事不一定都可以做的原因是人的尊貴,在這尊貴中人有神的形像,所以雖然有些事沒有傷害別人卻是傷害神的榮耀。尊貴的人會尊重別人的感受而選擇自己的言行,以不傷害與妨礙人,使人舒適為原則。

(作者為得勝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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