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乾任
日前台灣有一批牧者前往中國參訪,我在一篇新聞稿上讀到了「牧二代」這個概念,覺得很是震驚。牧師的孩子,在教會常被暱稱為PK,也還不是「牧二代」。「牧二代」指的應該是父親和孩子都是牧師,家裡的第二代仍然是牧師,指稱這些人為「牧二代」吧?沒想到台灣的教會界也變得那麼會發明新概念了?
歐美基督教國家,基督信仰扎根了幾百到幾千年,有些家族不知道有多少代都連續出牧師,好像也沒在什麼書上聽過「牧二代」或「牧三代」這樣的概念?無論如何從正面定義「牧二代」這個概念,不容否認的是,和時下流行的富二代、官二代、軍二代、二世祖一脈的概念脫不了干係,某種程度指涉著一種世襲成分。
實際上近年來也聽說過,有大教會的主任牧師,打算把教會主任牧師的職分,「傳承」給自己也同樣在擔任牧師的孩子。教會的神職,是否可以父傳子,子再傳孫,或許很難有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必須因個案情況來判定。只不過,無論如何身為牧者應該從神學院時代就銘記在心的事情是,牧師的職分來自於上帝,我們之所以能成為神的僕人,主的門徒,是因為耶穌基督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是因為耶穌升天之後賜下聖靈給每一個接受祂為救主的人。
也就是說,不排斥任何人只要信並且接受就能獲得的救恩,也就是基督徒這個身分,是沒有辦法傳承的,即便生長在基督教家族,即便家裡多的是牧師傳道或大發熱心的好基督徒,每一個年輕的新生命是否能夠得救,能否成為主的門徒,都得自己走這一趟天路歷程,都得從自己內心去發出誓言,都得自己決定。
某種程度上來說,每一個基督徒都是第一代基督徒,或者可以這樣說,根本沒有第二代基督徒,也不該有基二代或牧二代這種名詞或概念的存在,因為救恩無法傳承,只能由每一個人自己向神領受。
也許是基督信仰在台灣有一段時間了,有一些家族好幾代人都是基督徒,有些人從小在教會長大,對教會生活和信仰儀式很熟悉,基督徒家族在教會世家化了,好像擁有龐大的勢力,好像在教會卡滿了不少職分,開始誤以為教會是自己的產業或自己家族勢力的範圍,所以出現像牧二代,乃至牧師打算把教會的職分傳給自己孩子的事情。
這些說嚴重不嚴重,放著不管卻會將忌妒與紛爭送到教會肢體內心深處的事情,教會應該要更加警醒小心地分辨並且排除,至於在主的報刊上公然出現「牧二代」這樣的概念則是大大的不妥,更別說這群「牧二代」前往中國乃是尋求與地上政權合作,雖說是希望減少在中國傳福音的攔阻,但不容否認的是,這些人為了擴大自己的禾場,閉上眼睛,假裝沒看見中共政權正在拆毀神設立在中國的教會。後者遠比被稱之為「牧二代」更嚴重且更不討神喜悅。
(作者為景美浸信會會友、文字工作者)
父子傳承相當不恰當
可是 大部分都這樣
當一般世俗產業 經營 更是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