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世璋
長期以來,傳統教會對同性戀的態度,一直都是站在定罪且反對的立場。主要是因為這些教會的牧師與教師均認為聖經記載著「同性戀是罪」的信息。而這中間忽略了一個最重要與基本的問題:性行為不等於性傾向。
「同性戀」是近代19世紀才出現的概念。因此,我們無法判斷,聖經中有關同性性行為的全部描述都與同性戀有關。那麼,聖經所譴責或批判的,就不能說是針對某個性傾向而發難。那麼,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那些經文信息是否如文字表面上的敘述?或是它的本意並非如字面,是有其當時社會歷史的脈絡,之後卻又被有意識地「誤讀」?
《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一書作者海明尼亞克博士(Daniel A. Helminiak)是位神學學者與羅馬天主教神父,他以清晰且現代的敘述方式,引導讀者去探索這個難題。作者表示,近代「聖經釋經學」的出現,加上歷史學、文化研究、心理學、性學等科學的興起與發展,許多學者紛紛投入研究這個議題,最後均得出「聖經經文其實並沒有譴責同性戀」的結論。簡單地說,這些經文,並非譴責同性戀者,而是批判以同性性行為為手段,達到奪權、脅迫、強暴等為目的。
作者指出,許多過去傳統對於經文的解釋,都在有意或無意當中,因不同的動機與理由,建構了恐懼同性戀(Homophobia)的意識形態與詮釋經文的立場,以致在引用聖經的時候,產生了偏頗。
中文出版界這方面的翻譯與著作並不多,相對冷門。近年從性別角度出發的人權意識高漲,加上國內基督宗教團體意見分歧,讓許多被迫隱藏的生命,開始受到重視與關注。《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英文原著作雖然早已經在1994年出版,且之後相關的研究與著述更是汗牛充棟,這本薄薄的小書,非常適合小組讀書會,針對想要認真理解聖經對於同性情慾究竟怎麼說的讀者,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入門。
(作者為台南中會三一教會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