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災難 基督徒要謹記耶穌的斥責

◎洪聖斐

小年夜一場地震,府城死傷慘重。在國人普遍集氣盼望奇蹟之際,有些打著基督徒名義的人士卻急急忙忙將這場災難歸因於上帝降罰,理由千奇百怪,包含台南市政府將讓同志登記結婚、台南偶像崇拜嚴重,乃至女性擔任總統等等。這些亂貼標籤的人,不要說整部聖經,恐怕連福音書都沒有讀熟。

路加福音13章1~5節記載:「有人將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耶穌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耶穌警告那些以為別人受苦是因為罪有應得的人,要明白自己是罪人,有空論斷別人,還不如自己趕快悔改。耶穌第一次降臨的時代,猶太人並沒有拜偶像的惡習,宗教氣氛也很濃厚,但施洗約翰和耶穌都告誡世人:「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馬太福音3章2節;4章17節)對於宗教規矩最嚴謹的法利賽人,以及教導宗教生活的祭司,耶穌更是不假辭色,多次斥責他們「假冒為善」。基督徒千萬不要以為自己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聖潔。如果他們需要悔改,我們難道不需要悔改?

耶穌說:「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馬太福音5章7節) 面對國人的苦難,沒有替他們禱告已經是違反「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的教導(提摩太前書2章1節),再逞口舌之能去妄議天罰,難道不知道「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雅各書2章13節)?不知道「不憐憫人的……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羅馬書1章31~32節)?

我們都只是人,不能妄議天災人禍是否為上帝的懲罰。就算是你不喜歡的人遭了災難,也不可以因此開心。「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言24章 17~18節)

你若自稱為基督徒,就要敬畏耶和華、憐憫受苦的人。

(作者為浸信會信徒、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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